第一卷 王家有子 意欲成聖 第十三章 聰明的王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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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時有府中下人前來招呼王智前往膳廳用早餐。
王智應聲前往,進入膳廳時看見兩小兒與種氏都已落座,還有一貌美女子,才二十出頭模樣便已盤發插簪,這個裝束代表已嫁人為妻,正是王智的大嫂,王沆的阿孃劉氏。
“小叔來了,趕緊坐下吃飯吧。”
劉氏餵了小王沆一口熱粥,看著王智進來,笑著招呼。
“嫂子早上好啊。”
王智熱情回應,還想著逗弄小傢伙一番,但是看到阿孃還在黑著的臉色,只能訕訕坐下。
餐桌上擺著湯餅、饅頭、油條、餈糕、稀粥以及幾盤小菜,早餐很簡單,都是大街上買的,一份也才十幾文錢,比府上生火做飯都要划算的多,這時期也沒啥科技與狠活,沒人擔心健康問題。
王智剛坐下端起一碗湯餅還沒吃兩口就聽得小王玲在對面道:“翠兒,你怎麼不吃了?”
翠兒?
什麼翠兒?
府上有叫翠兒的下人嗎?自己怎麼不知道?
王智抬起頭看向自家妹子,只見的小王玲是在問著阿孃。
再向阿孃看去,只見阿孃正黑著臉看著自己,王智暗叫一聲不好,湯餅也不吃了,拿起兩個饅頭就要跑路。
“站住!”種氏把筷子一拍,喝道。
“那個…阿孃…我剛想起來,學堂裡今日還有策論要考,我得趕緊過去,不然來不及了。”王智回頭,強擠出笑容。
“你還知道你自己是個太學生呢?”
“你自己說說你這一個月裡去過太學幾次?”
“每次說去學堂,然後不是出去鬼混,就是去打架,昨天的事還沒和你算呢,又想出去作甚!!”
種氏板著臉,噴的兒子抬不起頭來。
“翠兒,打他。”小王玲在旁唯恐天下不亂。
“打叔叔,叔叔是壞人。”小王沆也在旁邊揮舞著小拳頭。
“閉嘴,吃你的飯,再敢浪費糧食,看我不打你死你。”
小王玲終於引火燒身,被阿孃一訓,乖乖低頭一口一口嘬著饅頭。
就在場面安靜下來後,種氏又開口道:“你爹昨日來信了。”
“阿爹寫信回來了嗎?他有沒有說啥時候回來啊?還有大哥,他說要給我送一匹大白馬,他找到了嗎?”
王智聽聞自家老爹來信,立馬喜笑顏開,問題一個接著一個的問,待看到自家老孃臉色越來越黑後,又識趣的閉上了嘴。
種氏瞪了一眼自家兒子開口道:“你爹說叛亂都已平定,最多還有月餘時間,等把後續事宜安排妥當就會回府。”
“哦哈,太好了,阿爹和大哥終於要回來了!”
王智開心的小跑到種氏身後給她按起肩膀來,小王玲也跟著手舞足蹈大聲慶祝,就連小王沆也跟著大笑起來,雖然他不懂叔叔和姑姑為什麼這麼開心,他阿爹和大爹爹出征方臘的時候他才剛滿一歲,連路都不會走呢,哪裡還有印象,只是小孩子的快樂很簡單,大人們開心,他就也開心。
看著三個孩子高興的模樣,種氏終於沒在板著臉,舒服的享受著兒子的按摩,開口道:“你爹在信裡說這次回來就要去曹家把你的親事給定下來,畢竟現在時局不穩,不知道什麼時候一走又是幾年回不了府,親事得儘早定下來,以安曹家的心,免得人家以為我王家還有什麼其他心思。”
“可是…”
王智欲言又止,心裡有些激動,但同時又有些低落,他王大公子何曾有過低落這種情緒,也只有在個人感情上,兩世為人的他都有些不知所措。
“可是什麼?”
“可是那曹家小娘子說了,不喜歡我,她說她喜歡那種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的男子,不喜歡我這種不學無術的紈絝。”
種氏聞言輕笑道:“傻小子,她一個小姑娘家懂得什麼啊,哪家女孩子家不喜歡文武雙全的男子?可是這理想是理想,現實是現實,生活莫過於柴米油鹽罷了,等嫁過來適應下來就好了。”
“再說啊,這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裡由得著她一個小丫頭說話,我王家與曹家乃是世交,一直以來都是同舟共濟,你們倆的婚事也是從小就定下的,他曹家如果不嫁,名聲也就壞了,也就無法在世林立足了。”
種氏說著像是回想起了什麼,感慨道:“我早先時,也不喜歡你爹,覺得他文不成,武不就,除了莽之外一無是處,可是這後來啊,經歷的多了,看到別家的雞毛多了,就覺得你爹啊,還是挺不錯的,最起碼他從不在外面拈花惹草,一心裡只有這個家,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這就夠了。”
劉氏這時也在旁安慰道:“是啊,小叔,你年紀還小,貪玩一些也是正常,哪有你這個年紀的小郎不貪玩的啊,只要成家後能夠顧家,疼愛妻兒,不在外面尋花問柳,比什麼文啊武啊的都重要。”
種氏點頭道:“是的,你要多學學你爹和你大哥,少去那些煙花之地,免得壞了名聲,讓人家覺得我王家教子無方。”
王智左右瞅著王富不在,做委屈狀道:“哎呀,阿孃,我都說了,我去也只是陪同窗他們,才子需要佳人襯托才能顯露名聲,太學才子何其之多,他們不去怎麼嶄露頭角。”
有宋一朝文人學子都需要文氣,釋曰:文人名氣。
這詩詞歌賦本沒有固定的鑑賞標準,個人喜好風格不同,審美也自然不同,可當一個人有了名氣,受到眾人追捧,有了名人效應,那大眾欣賞的品味也會隨之傾斜。
有了文氣之後也更容易得到達官貴人的青睞,如有學子能得到學官考官的欣賞,那更是能一步登天。
科舉取士制度還在時,各路考生皆會提前進京造勢博名就是這個道理。
這文氣從何而來?自然是從口口相傳而來。
還有何處比得上才子佳人齊聚的煙花之地更容易產生佳話的嗎?
且此時的青樓與後世的妓院有著本質的區別,並非只是男女之事,大多都是賣藝不賣身的清倌人,多出身名門望族,落難以後被迫進入青樓,但她們琴棋書畫樣樣俱全,可謂才貌雙全。
在青樓裡賣身的女子當然也存在,但她們的數量極其稀少,且多是隻服侍一人而已,與情人沒什麼區別。
純粹做皮肉生意的場所是存在的,但它們不叫做青樓,而叫做窯子,檔次較低,達官顯貴與風流才子很少會去窯子這種場所。
種氏自然是知道本朝風氣如此,文人多好聚集在煙花巷柳之地吟詩弄詞,自家兒子既然進了太學,就少不了與那些鶯鶯燕燕打交道,可忽又想到昨晚的‘翠兒’,就止不住火氣又上了頭。
“你也別高興的太早,你爹在信上說了,今年這個三月公試,你無論如何也要考進入內舍,只要進入內舍,等你爹回來活動一番,就能某取個一官半職的,到時候去曹家提親,也好開口些,也能讓他曹家高看一眼。”
王智聞言有些傻眼,內舍他可是足足考了四次,次次落榜,後來他也就死心了,並且得出了一個結論:文官這條路,不適合他。
“阿孃,當初為何讓我從文,讓大哥從武啊,你看我這個肌肉。”
王智說著撩起胳膊的袖子就展示起來,“你看,就我大哥那小身板,我一拳下去,咱家當場就得開席。”
“討打!”
種氏剛舉起巴掌,王智就閃身躲開,望著躲在小玲兒身後只露出個頭的兒子,種氏也是無奈道:“你小時候可聰明的緊,誰料長大了卻還不如小時候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年發高燒,燒壞了腦子。”
“阿孃,二哥小時候很聰明嗎?比我還聰明嗎?”
小玲兒滿臉不服。
種氏問她,“你會背幾首詩了?”
小玲兒掰著小手指頭嘴裡嘀嘀咕咕的數著,然後肯定道:“八首,我會背八首詩,二哥小時候呢?”
“你二哥啊,三歲的適合就會背唐詩三百首了,你今年都十歲了,才會背八首,羞不羞?”種氏颳著她的鼻頭說道。
“啊?二哥小時候這麼厲害啊!”
小玲兒回頭看向他二哥,眼裡滿是小星星。
而王二哥此時也有些懵,小時候的事情他大多都不記得了,至於唐詩三百首,現在回想起來三十首都夠嗆,很多詩詞也只能記得一兩句了,想來可能是當時後世的記憶才穿越不久,很多事情都還記憶猶新,現在隨著時間的流逝,對那份記憶的印象反而越來越淡了。
當然,氣氛已經烘托到這了,此時不裝筆那可是要遭天譴的,王二郎頓時清了清嗓子,摸了摸王玲的小頭傲然道:“那是,你二哥我從小就機智過人,聰明好學,你要像你二哥我學習,做一個懂事聽二哥話的好孩子。”
“嗯嗯!”
小玲兒點頭如搗蒜,三歲就會背唐詩三百首的二哥,徹底征服了她幼小的心靈,望向三歲還需要大嫂餵飯的大侄子,小玲兒對自家二哥更是崇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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