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6章 我服了,我真沒想當救世主啊,火中物,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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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鋒並不木訥,他當然能看得出鍾蕾真正的心思。
她喜歡這首歌,也很想唱這首歌。
不是唱小樣的那種唱,而是以這首歌真正演唱者的身份,用她自己的理解來詮釋這首歌的真諦那種唱。
因為這首歌寫的根本就是她自己的心境。
讀懂之後,這首歌對她有著羈絆般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吃飯時鐘蕾一直在強顏歡笑,口是心非著恭喜。
她很失落,以至於陳鋒說要分她錢時,她才那麼輕易被激怒。
不知不覺,陳鋒在房間裡思索了個把小時,低頭看看錶,已是夜裡九點了。
他拿出決定了。
陳鋒摸出手機,找到鄭柔的電話。
“柔姐,打擾了。”
對面的鄭柔似乎正在吃飯,嘴裡含含混混的說:“什麼事?不是讓你明天再回復嗎?”
“是這樣的柔姐,《乏味》這首歌……”
“不賣是吧?”
“啊?你怎麼就知道了。”
“薇薇說的。如果你沒有當場答應,那多半就是不賣了。並且薇薇還說了,你是打算讓唱小樣那個女生來唱,對吧?”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別人出了力幫忙,但自己卻拒絕了別人的好意,現在被當場拆穿小心思,陳鋒甚是尷尬,竟不知如何回答。
“沒事,你不必介意。薇薇說收歌不是簡單的買賣商品,更重要的是緣分。就像男女談戀愛,不一定長得漂亮就合適,重要的是互相契合。恰如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在聽小樣時,薇薇就覺得那個聲音的主人才是最適合這首歌的人,陳黎只是第二好的選擇。”
“相信你在聽過之後也有這種感覺。當然了,我們既然答應過你要幫你,自然不能食言而肥,所以我們沒有與你主動提。現在你自己意識到了,當然最好。”
“陳鋒我再給你透露一件事吧。薇薇還說了,如果你最終決定把歌賣給陳黎,其實她對你會挺失望。因為這說明你只擅長創作,卻不擅長給自己的作品找到最好的聲音。”
“好了,這會兒我還在外面陪薇薇拍MV,先掛了。陳黎那邊我會盡快幫你回覆。這在行業裡是挺常見的現象,你不用有什麼心理負擔。”
掛了電話,陳鋒沉默良久。
他是真沒想到,盧薇明明是鍾蕾的手下敗將,音樂嗅覺竟強悍到這個地步。
仔細想來,盧薇在當今這個時代,似乎也只輸給了鍾蕾。
縱觀盧薇一生的成就,如果不是同時代有個鍾蕾過於耀眼,她才應該是這幾十年裡成就最高的女歌手。
果然不能小瞧任何人啊。
陳鋒深吸口氣,上樓,敲門。
鍾蕾沒理他。
陳鋒在門外大喊道:“我剛才給對方答覆了,這首歌我不賣了。我想給你唱。”
“什麼!”
鍾蕾猛的開啟了門,“你瘋了?”
原來她一直站在門口。
陳鋒搖頭,“沒瘋,很清醒。”
“你吃錯藥了吧?陳黎最近正當紅。你知道你的歌如果成功賣給陳黎,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吧?這意味著你從現在開始就登堂入室了,以後你只要自己努力點,就能源源不斷的接到約歌的邀請。”
“知道,但無所謂。”
“我根本就是個毫無名氣的新人。我來唱這首歌是暴殄天物,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再說了,我也買不起。”
陳鋒搖頭,“歌紅,你就紅,我也紅。一首歌紅不紅與演唱者本身的名氣雖然有一定關係,但那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更重要的還是這首歌本身的品質如何。在我看來,你才是這首歌最適合的演唱者。難道你對自己沒信心?你真認為自己唱出來的效果不如陳黎?別人現在比你紅,你就自卑到只能仰視別人?你在懷疑自己?那當初是什麼給了你勇氣從學校退學?難道不是絕對的自信?”
陳鋒接連幾個問題砸出去,讓鍾蕾沉默了。
每一個問題,都如抽打靈魂的鞭子,抽在她的心窩裡,既痛又深刻。
又如鋒利的長劍,不斷鑿開偽裝,狠狠刺痛著她。
鍾蕾深吸口氣,低沉道:“你真這樣認為?”
她動搖了。
“嗯,在我聽到你練歌時,就已經這麼覺得了。”
“謝謝你的認可,但現在我的確拿不出二十萬。還有,就算我買了你的歌,也沒辦法做出來。”
陳鋒想了想,“你來唱,我們自己做,只做單曲。然後拿到平臺上去釋出,走付費下載的路線。”
鍾蕾直搖頭。
“這不現實。現在的聽眾只免費聽歌,付費習慣還沒有培養出來。除非是忠實鐵桿,否則很少有人會付費下載。就連知名藝人出新歌都得會員免費,更何況還是一個純新人出的單曲,沒人會給錢。”
陳鋒搖頭,“別人不行,不代表你不行。”
事實上,在五年之後,《乏味》作為鍾蕾的出道作,正是她自己錄製了,發到平臺上,並迅速的形成病毒式傳播,短時間內紅遍大江南北,才讓她迅速蛻變。
當然那時候很多人還覺得她只是個曇花一現的網路歌手,沒人料到她其實是厚積薄發,一入風雲便化龍。
在紅起來之前,鍾蕾自己也沒想那麼多。
她當時只是不甘心,豁出去全力做最後的抗爭,最終成功了而已。
現在陳鋒又把這個時間提前了幾年,她還沒經歷那麼多,還沒到徹底山窮水盡的一步,自然多了些投鼠忌器的顧慮。
果然,鍾蕾又茫然的問:“你到底是有多相信我的實力?你有聽我唱過一次完整的歌嗎?”
陳鋒頓時警覺,差點就要露餡了。
他索性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直覺。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最好的答案。不去試試,又怎麼知道結果?大不了我們也用免費模式,按流量分成吧。”
“流量分成的比例很低很低,你不可能靠這個賺回二十萬來。”
鍾蕾認真思考片刻陳鋒提議的可行性,最終說道。
陳鋒倒是灑脫的搖頭,“名氣就是錢。我給你唱,這首歌的著作權還是我的。不管平臺分成比例再低,只要歌紅了,有了足夠響亮的名氣。我下次賣歌,就不是二十萬的價了。回頭不管是你又或者是其他人,想用這首歌做商演,又或者在任何媒介上表演,還得給我付費。”
“但我賣給陳黎的話,著作權都不是我的了。我都無法確定她是否會給我署名,後續的諸多收入也沒我的份。我讓你唱,考慮的其實更長遠。”
為了說服鍾蕾放下芥蒂,陳鋒給自己找了一萬個理由來說服她。
她果然信了,“這才是你真正的打算吧?”
陳鋒笑道:“你要這麼理解那也可以。”
談妥之後,二人即刻行動,湊一起仔細合計起來。
陳鋒不是很懂具體的環節,就讓她來盤算。
鍾蕾算了算賬,“我只有五萬的存款。但接下來大約還需要花超過十萬找人編曲,光只是吉他伴奏肯定不夠的。然後伴奏製作與錄音棚的母帶灌錄大約也需要花十萬左右。攏共需要二十萬打底。”
陳鋒打斷了她,“編曲不用了,我都完成了,我這邊有完整的曲譜。”
“啊?”鍾蕾傻了眼,“一共多少種樂器?”
陳鋒開始掰指頭,“吉他、貝斯、架子鼓、鋼琴、編鐘、風琴、口琴……十二種。”
嘶嘶倒吸涼氣的聲音在房間裡此起彼伏,鍾蕾用無比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陳鋒,以確定他不是在扯淡。
“都你做的?”
陳鋒恬不知恥的點頭,“對。”
“你真不是什麼音樂世家出來的二代,以前從沒學過。”
陳鋒反問,“我又何必和你吹牛?”
鍾蕾別過臉去,“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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