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5章 猶豫,我真沒想當救世主啊,火中物,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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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大約兩三個小時,也就是在陳鋒下班回家的路上,鄭柔的電話打過來了。
“陳先生,陳黎覺得你這首歌還不錯,如果你後面的內容還能保持這個水平的話,她願意用二十萬將這首歌的著作權全部買斷。”
“啊,知道了,多謝柔姐。”
“嗯,對方的價格就是這樣了。不是什麼高價,但對新晉音樂製作人來說還不錯,具體要不要賣,你自己考慮吧。明天給個答覆就行。”
陳鋒隔空點頭,“好的。”
“嗯,那沒什麼事的話我先掛了。”
結束通話電話,陳鋒心中卻並沒有預想中的那樣歡呼雀躍。
明明是一件好事,他不知道這是怎麼了。
二十萬呢,快頂他兩三年的工資,再算上存款,他甚至能在漢州的郊縣首付一套小戶型了。
但奇怪的是,他心頭空落落的,並不滿足與充實。
捫心自問,陳鋒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濫好人。
如果不認識鍾蕾,如果和鍾蕾的關係沒有絲毫改觀,如果昨天沒聽到她的啜泣,那麼陳鋒大約能毫無心理障礙的將這首歌賣出去。
可沒那麼多如果。
他騙不了自己。
世人總有個錯覺,看見惡人過得好,就總以為自己也能輕易的變成惡人,然後比惡人過得更好,只是自己不屑於變壞而已。
但事到臨頭了,陳鋒才體會到,當一個壞人其實真沒想象中那麼容易。
騙自己看似簡單,但其實又是世上最難的事,這也需要天賦。
傍晚,陳鋒與鍾蕾一道坐在韋斯頓小區門口的串串香店裡。
這頓飯陳鋒請客,算是慶祝賣歌成功了。
不過飯桌上並沒有什麼喜慶的氣氛,反而很沉悶。
一男一女一起吃飯,只要有一個不擅長和異性打交道的,就很容易冷場,遑論兩人全是如此。
倒也有個好處,起碼兩人反而都很適應這種狀態。
雖然在別人看來很奇怪,但兩人自己卻覺得自在。
吃飯就吃飯嘛,聊什麼天。
鍾蕾終於先開口。
她舉起茶杯,嘴角擠出絲笑容,“恭喜你賣歌成功。陳黎雖然不是一線大咖,但也是實力唱將,有很多擁躉。等這次成了,以後你可以認真的考慮轉行。以你的才華,能吃上這口飯了。”
陳鋒真想告訴她,你就彆強顏歡笑了。
你是個歌手,不是演員。
只要我還沒瞎,我就看得出你這口是心非。
陳鋒:“那我先謝你吉言了。你接下來怎麼打算?”
鍾蕾沉吟幾秒,“過幾天我先回家看看,以後不一定會來漢州了。到時候我的房子就麻煩你幫我退一下吧,這反正也是你的分內事。”
“這樣的嗎?”
“嗯。”
陳鋒清晰的記得,在鍾蕾成名之前的幾年,她明明是一直居住在漢州。
如果她這就離開了,代表她的人生出現了重大轉折,將來還能不能成為歷史上的那個她,可就說不準了。
不行,我得想個辦法,不能讓她就此兵敗漢州。
“對了,我有個事情得和你坦白。其實昨天我下班回來聽到你練歌了。”
“什麼!你還聽到什麼了?”
陳鋒強行面無表情,“沒,就只是歌。”
“然後呢?”
“你唱得真好。”
“多謝誇獎。”鍾蕾並沒多謙虛,自己什麼水平,她很清楚。
比起那些成名歌手,她差的不是實力,只是一個適當的機會。
“還有,我發現你在我唱的小樣基礎上,又增加了一段旋律。你怎麼沒錄進去?”
鍾蕾先是一愣。
她真想拆穿陳鋒。
自己昨天練歌時,明明只有最後那一次情緒失控時才把新增加的旋律塞了進去。
他怎麼可能只聽到歌,肯定還聽到了自己的哭聲!
該死。
聰明的人這時候就會裝瘋賣傻,假裝無事發生,但鍾蕾不怎麼會裝,她心頭有些羞憤,面上立馬錶現出不快。
她悶悶的說道:“這是你的歌,我不好貿然加東西進去。”
“但我覺得你加的旋律很不錯,所以後續的部分我打算沿用你當時唱出來的節奏。”
鍾蕾果斷一口回絕,“這怎麼行!這會破壞你整首歌的協調。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創作風格,你用了我的,自然就不協調了。”
陳鋒心頭想笑,鬧呢,你想得可真多,你也真謙虛。
全都是你的啊!
“不會,你加這段完全符合我想要的感覺。我已經決定了。我認為這會讓這首歌變得更好,哪怕你不同意。”
陳鋒堅定的說道。
鬧呢,原本的韻律本來就是這樣。
不用這個,讓他怎麼改。
不讓用,那就是不讓玩了唄。
“你……”
鍾蕾有些氣憤。
她本想說那是我的靈感,你怎麼能拿來主義。
但她再轉念想,自己這靈感建立在陳鋒打下的基礎之上,某種意義以上,的確算是陳鋒的智慧財產權。
“這二十萬我是這麼打算的。既然用了你的旋律,所以錄製小樣的費用你可以不要,但我得另外分你一筆錢,就……五萬吧。”
講出這個話時,陳鋒稍許有點肉疼。
但這樣他心裡稍許舒坦了些,讓她賺上五萬塊,大約也能把她留在漢州。
不曾想,鍾蕾卻突然炸毛了。
她聲調有些失控的大聲喊道:“不行!我不要你的錢!”
她聲音太響亮,以至於串串香店裡其他人都忍不住扭頭往這邊看來。
熊熊的八卦之火從食客們心頭冒起。
人們兩人的眼神變得很有內涵。
嘖嘖,這男的看起來不像很有錢的樣子。
這妞不要他錢,大約是因為錢太少。
陳鋒與鍾蕾兩人察覺到其他人異樣的目光,陳鋒倒是有些尷尬,鍾蕾卻渾不在意。
陳鋒繼續咬牙道:“不是,這是你應該得的,你和我推辭什麼。”
“夠了!我說了我不要你的施捨與同情。”
說完,鍾蕾扔下碗筷起身就走。
等陳鋒結了賬追出去,她卻已經不見了人影。
這人真是莫名的執拗,難怪她在另一個時間線會單身一輩子,真是活該。
等回到家,他又去敲鐘蕾的房門。
裡面傳來暴躁的大喊。
“你之前幫了我的忙。我也幫你唱了小樣。現在我們兩清,你不欠我什麼,我也不欠你什麼。我要做什麼是我的事,用不著你關心。你別再來煩我了,否則我真投訴你。”
陳鋒認為自己給鍾蕾錢是等價交換,那是因為《乏味》這首歌本就是她的。
但鍾蕾不知道這事。
她認為自己只是寫了一點旋律,陳鋒就要分五萬給自己。
他這分明就是施捨,是看不起自己。
他與那些想包養自己的男人,沒有本質區別。
與其將來鬧得更僵,不如早點劃清界限。
她又回到油鹽不進的野路子了,陳鋒也不知道再說什麼好,索性走人。
回了房間,陳鋒百無聊賴之下抱起吉他,輕輕的彈了彈《夜已深》的前奏。
就如歌的名字那般,此時外面的確已經華燈初上,陳鋒放下吉他,回望窗外。
他在很認真與嚴肅的考慮一個問題。
鄭柔說陳黎那邊明天就要答覆,今晚就得做出最終決定了。
賣,還是不賣?
賣歌是他的初衷,也為之努力了兩週多。
他經歷了很多挫折,本以為成不了了,卻又峰迴路轉,柳暗花明。
現在只需要他點個頭,事情就成了。
但事到臨頭,他卻又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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