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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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強原本文學青年是也,他以前最經常閱讀的書不是成功學著作,而是文學作品。
他出生於湘西鳳凰,曾希望自己成為家鄉的第二個沈從文,寫出新的《邊城》。
中學時代,他的作文向來是語文老師課堂上必讀的範文,高考作文差一點得了滿分。
上大學時,他擔任了學校的文學社社長,創辦了文學雜誌《鳳凰》,一是以此紀念自己的家鄉,二是將文學理想比作美麗的鳳凰,期頤它展翅高翔綻放光彩。
“那是我最充實、最自豪的日子,課餘時間,我將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雜誌的組稿、編排之中,經常熬夜改稿、排版。雖然印出來的雜誌也沒多少有人看,但我為它驕傲,覺得它就像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珍貴。那時,我彷彿看見自己的夢想正在紙上沸騰,美麗的鳳凰離我越飛越近。”鄭強曾經如是和我說。
只是夢想終究敵不過現實,鳳凰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
大二時,鄭強主編的文學雜誌因為內容“不太健康、積極”,遭到學校老師嚴厲批評,他被撤銷了文學社社長職務。
沒有了文學社做後盾,也就沒有了資金支援,鄭強的雜誌夢化為烏有。
鄭強一怒之下,竟然退學。他以為憑藉自己的才華,一定會像輟學的韓寒、郭敬明一樣在文壇上闖出一片天地。
他用退學退回的學費租了一間小屋,買了一臺舊電腦,當起了他心儀已久的自由撰稿人。
留下不多的生活費後,他將剩餘的錢全部買了文學書籍。
夢想往往美好,現實常常殘酷。鄭強不肯投雜誌所好,寫的都是些“老土”的鄉土文學,大多數投稿自然石沉大海。
已經不是沈從文當年提一支筆即可獨闖天下的時代了,何況他不是沈從文,何況沈從文的筆也曾屈服於現實。
生活費漸漸用完了,鄭強只好出來打工餬口。
他沒敢和家裡說退學的事,他本來想等自己功成名就了再和家裡說,也不好意思再和家裡要生活費。
他學的是計算機專業,便在一家網咖找了份網管工作,希望借上網之便創作網路小說,在網路上異軍突起。
但網上流行的都是奇幻、穿越等型別的小說和所謂的“爽文”,他堅持的純文學鄉土寫作依然無人問津。
一天深夜他值班時,網咖線路突然起火,而他忙於自己的寫作沒有及時處理。
雖然只燒了幾臺電腦,損失不大,但網咖老闆早就對他不專心工作看不順眼,藉故將他當場開除,趕出了網咖。
深夜的街頭,已經沒有公交車去往鄭強住的地方,他又沒有錢住賓館,只能在街頭上流浪。
後來,鄭強找到一間自助銀行取款室落腳。
看著取款機,想到自己為堅持文學理想而受的苦、遭的罪,鄭強忽然“頓悟”了,悟到自己以前是多麼天真,悟到“夢想有個鳥用,還是賺錢最重要”。
第二天,他便把所有的文學書籍全燒了,在地板公司找了份銷售工作,並開始研究起“成功學”來,立志非成功不可……
想起鄭強原本的夢想,聽到他現在的壯志,我不知道該怎樣回應他是好。
我內心裡,當然希望在鄭強心中還有一個更高的夢想繼續燃燒,希望他不只是為了房子、車子而打拼。
用現實的目標來瓦解遠大的夢想,用具體的物質來替代“縹緲”的理想,用金錢來定位自己的成功……
不止鄭強,很多年輕人都是這樣做的,越來越羞於提及、越來越“勇”於放棄自己的夢想,日漸墮落成庸人、俗人,日益苟活於世。
我想告訴鄭強,成功並不一定意味著成就多大功業、掙多少錢、買多大房子,而應該是指實現自己的夢想。
哪怕這個夢想再渺小再可笑,我們也應該堅守,因為在這個變幻萬千的時代中,唯有它才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我還想告訴鄭強,“三十而立”是指人在三十歲時應該能夠依靠自己的本領獨立承擔自己的責任,並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與發展方向,簡而言之是指在世上獨立起來,而非一定得成家立業不可。
可想想鄭強以前堅持自己文學理想的遭遇,看看他現在的春風滿面,我又能說什麼呢?
每個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斷者,也許鄭強是對的,也許他找到了適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我作為外人,只能祝福,祝他如願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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