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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三章地獄
作為一省之尊的巡撫,若在平時,兩個區區武夫斷不敢如此公然戲耍——明朝巡撫可都是有尚方劍的!雖說正常情況下尚方寶劍砍不了正二品的總兵官*,但將其當場拿下、砍一堆參將遊擊什麼的則完全不在話下,更何況還有代表聖天子本人的御史就在現場!
然而此刻貴陽的防務全在張、黃二將手裡,李經武史永安等人除了氣急敗壞地忿忿而返實在奈何不了他們分毫。
回到衙裡,李、史二人面面相覷地長吁短嘆。傻子也看得出,指望這二位破圍平賊無異痴人說夢,有他們在,也僅僅能震懾安邦彥不要貿然攻城罷了。然而,守城總要消耗糧草,而此刻,糧庫已經見底了!
全城早就頒佈了“限食令”:已領去庫糧之半的張黃二位所部,文官們只能說說而已管不到、貴陽原來的守軍,日僅發給糧米一升——而且,這只是理論上,實際操作中,官軍每日只發雜米五合,另一半折成七厘五毫銀,曰“銀米兼支”、災民們則每天只能領到一碗稀得能照見人影的野菜粥!
還能怎樣?
“李大人、史大人,非常時期,下官有個不是辦法的辦法……”說話的是劉錫玄。
“玉受(劉錫玄字玉受)快講,只要能弄到糧便是好辦法!”李經武立即回道。
“玉受你就直說吧,都啥時候了,只要能舒眼下之困,縱有甚麼招人非議之處,聖上那裡我來去說!”史永安急道。
“唉!”劉錫玄重重地嘆了口氣,“也不是什麼稀罕的辦法,賣官鬻爵而已。劉某是個學官,也只能想到用朝廷的功名換些糧來應急。不過城已被圍了近半年,估計換不來多少,聊勝於無罷了。”
李經武眼神一亮:“無論多少,總比沒有強!不過只靠勸捐,怕是不會有幾戶能應的,乾脆,咱們高價買!賣得多的額外再獎勵功名,這樣興許效果會好些。磐石兄,你覺得如何?”
“史某當然雙手贊同。非常時刻,共紓國難,救命的事不能算賣官鬻爵,就這麼辦!對了,玉受兄這麼一說,史某突然聯想到一件非常可怕的事……糧吃完了,還能吃甚?下一步就該吃人了吧?最最可慮的,當是那些被安賊驅進城裡的婦孺!老邁無依的救不得,孤兒稚子咱們總得想點辦法。大家合計一下,發個文告吧。”
蓋著巡撫、御史和學官三個鮮紅官印的告示貼遍了貴陽全城,衙役們敲著銅鑼喊破了嗓子:獻納“事例米”一石,給銀五兩、獻納十石者賜廩生一員、收養孤兒子女者,每名給銀三兩、貴陽解圍之日收養子女仍在世者,亦賜廩生一員*。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賣糧不僅能獲得平時五倍市價,賣上十石米還能額外得到朝廷的廩生功名——這便意味著全家這輩子再不用交田賦而且免徭役攤派了啊!不少家裡有存糧的富戶動了心,“遂得米市斗六百餘石、則倉鬥千石矣”(至於市鬥和倉鬥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誤差……您自己想,呵呵)。
至於效果,史載“又再緩黔城一月之亡,此開納事例之力也!”
不得不說,以李經武為首的戰時三人領導小組為了支撐下去真的是絞盡腦汁。最為難能可貴的,他們不僅僅是把目光一味地盯著民間,連城內的官員們也沒放過:針對不少官員腳踩兩隻船暗地裡為安邦彥通風報信給自己留後路的行為,他們又實行了“派米養兵之法”,責令有“通賊”嫌疑的官員出米養兵,“以釋從叛之疑”:大家都說你跟安賊私通款曲,這樣吧,你家出一百石米,供六百兵吃一個月,算是嫌疑洗清,這事兒就不追究了!
到了七月,張芳、黃雲清二將領的庫糧也真的快吃完了,於是再去巡撫衙門要。當然,李經武三人除非瘋了才會再給他們一粒糧,任你如何威脅恐嚇就一句:要麼你們去殺賊、要麼乾脆直接殺了我們幾位造反獻城去投安邦彥。自己看著辦吧!
去打安邦彥,這二位是無論如何也不敢的、殺官造反的下場是族誅,他們更不敢。於是張、黃二位選擇了第三條路:去搶百姓。
李經武傻眼了。
眾官三番五次去找這兩個禍害理論,他們起先拍著胸脯說一定徹查、後來是一推六二五地耍賴、到最後乾脆直接攤牌:給糧給錢,否則餓極了的亂兵我們約束不了!
萬般無奈之下,貴陽官府出臺了一張史無前例的文告:許街坊、鄰佑等民眾在保長、里長的帶領下自衛,對“剝我士民膏血禍亂百姓”的亂軍可以當場格殺,而且,“受害人叫喚地方,地方不速救護同殺官兵者,立斬”!
兵民互殺,貴陽徹底亂了。現在百姓們最大的敵人已不再是圍城的安邦彥,而是城裡大明自己的官軍。
不過,這種本地守軍幫著居民抵抗“來援客軍”的亂象只持續了不到一個月——事態變得更加惡劣:苦捱到八月,本地守軍也斷糧了。
萬般無奈的李經武流著淚釋出了“派米法”的告示。說白了,就是挨家搜,動手搶!“復得糧數六百餘石,則又倉鬥千石矣”。
九月。
拆官倉。
為了防蟲鼠兼防水淹,官倉的庫糧都碼放在離地二三尺的木板上。拆掉所有木板蒐集落在地上嵌在磚縫裡的零碎,又收羅到積年陳粒近百石。這是全城最後絕無僅有的續命之物了,李經武下令:全部供應北門守軍,其他人等……各安天命罷。
十月。
“蛇、雀、鼠、蟲、糠、核、草、木、敗革……一切可填腹之物皆食淨盡”,終於,出現了“人相食”——“先煨死屍,遂烹活人”,貴陽城淪為人間地獄。
至於張、黃二將,則早就開始吃人了。由於把持了城門防務,盤剝勒索出城逃難的百姓自是不在話下:每人繳納一兩黃金便許出離、沒錢的搶了行李滾回城裡等死、實在沒東西可搶了,那就殺人食肉——“敕橫兵殺食其肉,而勒各兵日輸人肉有差,以供都閒僕妾常膳!”命令部下士兵每天繳納人肉若干作為任務——無論災民還是原住民百姓,有些姿色的女眷大多被二將及各級軍官們趁機強佔,兵士們則包養娼戶,交換的代價便是人肉!劉錫玄將黃雲清稱為“貪惡大將軍”,並當面大罵:“黔人半死於賊,而全死於惡將耳!”
時人有詩:孤城苦守歲雲徂,望斷援師淚欲枯。烽火連天雲黯慘,殭屍滿地血模糊。
貴陽被圍近一年,城內四十餘萬軍民,至解圍時,生還者僅兩千人(一說兩萬人,後詳)。當然有戰死、餓死、病死的,不過,被守軍吃掉的更多。到最後,變成官軍直接入戶抓人殺來吃。這幫官軍不僅吃人,人肉還要賣錢:一斤人肉一兩銀,明碼標價——相比之下,米則貴多了,一升米竟值銀二十兩!每到夜幕降臨,烹煮人肉之火在城內四處燃起,貴陽城內無一處、無一夜不火光沖天。
等到終於解圍,城裡活人剩的確實不多了。結合各種史料記載,個人猜測,軍民合計兩千人之說似更為確切,兩萬人可能是逃離的人返回後的統計數字。
之所以做如此推斷,理由有三。
1、當時有記載:“殺一馬可供一日之食”。最後階段幾十匹驛馬全部被殺而食之,一匹馬連皮帶骨五百斤左右,維持最低限度供給,極限大概也就是一千名守軍。
2、貴陽學官和諸生也積極參與守城,以學道為監軍登牆作戰,另有五六百人值夜——據此估計,參與者至少千人。然自十一月十一到十二月初七,圍城的最後一個月,所募儒生,此時倖存者不過數人,生存率僅千分之幾、胥吏們哪怕日給米2合,也只有三人能勉強登城守衛。儒生(那個時代能供養讀書人的家庭不會太差)和胥吏們尚且千不存幾,百姓的生存率不可能比他們更高多少。
3、另有記載,貴陽原有居民十萬戶,男婦四十餘萬,王三善解圍後僅餘兩百餘人。《熹宗實錄》記之曰:“睢陽未足比烈也”!殘酷的真相往往隱藏在字裡行間——“睢陽”“烈”在哪裡?張巡守睢陽,吃了三萬多百姓!三萬多人被吃掉都“未足比”的“烈”……您自己想吧。
儘管如此,二將的營裡卻還養著四五十匹馬——都吃人了,為什麼不殺馬吃肉?
笑話!萬一城破,二位將軍靠什麼逃命?!
貴陽都成了這樣子,安邦彥為什麼還不來攻?
眼看快一年了,新撫王爾善到底在哪裡呢?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個例外,完全不合法。但急功近利又刻薄寡恩的崇禎因為信了袁畫的“五年平遼”的大餅,起先並沒有追究此事——在他的心裡,只要能成此平遼大功,死幾個武人算不得什麼!此舉徹底寒了遼東將士的心,最後毛文龍麾下的孔有德尚可喜等人全投了昔日的死敵皇太極,給這個王朝的覆滅敲響了喪鐘。
當然,等皇太極打到北京城下,失望至極的崇禎把袁崇煥下了獄,“謀款斬帥”最後也成了其死罪之一——這時候,朱由檢又想起來這回事了!
*這三位(李經武的原型叫李橒、史永安、劉錫玄)在貴陽圍城期間確實頒佈了《收養子女示》,善莫大焉。沒查到原文,最後那條是我編的——因為我覺得該有這麼一條保障,要杜絕以領養的名義把孤兒殺了吃……最後,這三位的功績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明史》:“孤城卒定,皆橒及永安、錫元(古代沒有漢語拼音和普通話,“元”、“玄”二音相近,應為口耳相傳後的筆誤,這種錯誤在史籍中很常見)功。熹宗用都御史鄒元標言,進枟兵部右侍郎,永安太僕少卿,錫元右參政。”三人之功“時議與朱燮元之守成都並稱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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