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0章抽絲剝繭(15),深度迷案,春天的熊,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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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盈非常傷心,她向常威訴苦,常威說如果尚彪再敢動手就把他手剁了。尚可盈覺得這是常威在安慰她的話語,再說,他們二人根本就沒見過面。
接著,常威又問,他和尚可盈之間的婚事,是不是隻要尚彪不反對,就應該沒什麼問題了?
尚可盈對此給予了肯定答覆,還說只要哥哥不反對,媽媽那根牆頭草也肯定不會反對。
同時,常威的車輛行駛軌跡表明,宋智英的屍體被發現後,他的路虎攬勝出現在尚彪家附近的頻率明顯增多。
尚可盈也聲稱近段時間以來,常威的表現有點兒反常,總向她瞭解尚彪的動向,問公安局的人怎麼說,尚彪回來了沒等等。
楊峰和歐陽分析認為,常威極可能為了想和尚可盈完成婚事,才想到並實施了這個「殺人嫁禍,栽贓尚彪」的辦法。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這樣的處事處世原則,極可能再次在常威身上得到體現。相對於那些直接殺人的做法,常威的做法明顯「高明」了那麼一丟丟。
此外,尚可盈在回憶自己和常威的相處時,常威的表現「很霸道」,控制慾很強,曾聲稱尚可盈是他的,尚可盈家裡給她介紹的相親物件,也不允許她去見面。
常威這樣的性格特徵,再加之有過案底,屬於那種「敢想敢做」的,楊峰和歐陽就此能基本確定他就是殺人兇手無疑。
透過對常威的外圍調查得到的線索資訊頗豐,終於到了該收網的時候。
常威很快就被帶到虎山縣公安局。
楊峰還沒開始發問,常威就說自己已經改過自新,不會再做違法犯罪的事,況且自己現在有房有車還有錢,日子過得美滋滋,沒必要作女干犯科。
楊峰冷笑:「沒人說你幹了什麼作女干犯科的事,你為什麼這麼著急強調這一點?」
常威辯稱:「我有案底啊,你們警方總帶著有色眼鏡看人,莫名其妙把我帶到警局來,很可能就是因此對我有什麼誤會。」
「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你要是行的端坐的正,進一趟警局有什麼可擔驚受怕的?」楊峰繼續冷聲說道。
常威嬉皮笑臉地回道:「我就是提醒你們,不要冤枉好人。」
單從這些表現來看,楊峰和歐陽基本能確定常威就是一塊「滾刀肉」,切不動、煮不熟、嚼不爛,不見棺材不掉淚,如果沒有掌握充分的證據或嚴密的邏輯論證,恐怕很難撬開他的嘴。
楊峰心裡有了底,便開始發問:「你認不認識尚彪。」
常威點點頭:「我知道這個人,他就是可盈的親大哥,但我從來沒見過他,對於他們一家人不能接受我與可盈交往,其實我也理解。」
楊峰轉而拿出宋智英的照片:「你認不認識照片上的這個人?」
常威仔細看了一眼:「有點兒眼熟,應該在哪兒見過。」
楊峰知道他在裝模作樣,卻不得不「提醒他」:「我們掌握了一些證據,根據悅來酒店的監控影片顯示,你曾和穆志傑一起進過這人的房間,還有印象沒?」
常威立即換上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是了是了……原來是她。我和志傑確實見過她,實不相瞞,志傑……那啥,當時說要給我介紹女朋友,就帶我去和她見了一面。」
「到底是介紹女朋友,還是介紹可被包養的情婦?」
常威乾笑了幾聲:「公安同志,這個好像不違法吧?」
楊峰不答反問:「你還記得她叫什麼名字嗎?」
常威裝模作樣地想了片刻:「好像是姓宋,叫……智英,對,就叫宋智英?」
楊峰的嘴角頓時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轉而繼
續問道:「當天的監控影片顯示,穆志傑從宋智英的房間出來後,站在走廊上卻將房門反鎖,兩分半鐘以後你才從房間出來,出現在走廊上。」
「也就是說,你和宋智英曾單獨在房間裡呆了兩分半鐘,你們之間都說了些什麼?」
「也沒啥,無非就是了解一些她的基本情況,哪裡人,今年多大,為什麼會到虎山……發展,以後有什麼打算。我當時正在猶豫到底要不要那啥……包養她,所以想對她多一些瞭解。但最後還是覺得……她不太乾淨,就放棄了包養她的想法。」
「她是不是和你說過,她以後打算在沙市開個賣衣服的小店?」楊峰問。
常威十分肯定地點頭:「她的確說過自己有這個打算。」
「你確定?」
常威再次用力點頭,表示確定。
「這次在酒店見面以後,你們有沒有再見過面?」
常威仔細想了想:「之後在酒吧……好像又碰見過她。」
「為什麼是好像?」
「我記得不是很清楚,所以不敢確定。」
楊峰冷笑,沉默片刻後,又問:「除了在酒店、酒吧的這兩次見面,之後你們還有沒有見過面?」
常威立即將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沒有,沒有……要是經常見面,我怎麼可能對她沒什麼印象呢?」
「那倒也是……但你的車經常出現在紅珊瑚小區,有時候還直接開了進去,甚至就停在她租的房子樓下,這又是什麼情況?」
常威的路虎攬勝既然曾經出現在紅珊瑚小區,並且次數不少,那麼常威極可能是開車接送宋智英,或者是和她在車上商討作案計劃。因此,楊峰便猜測常威的車極可能就在宋智英所居住的樓下停留過。
紅珊瑚小區的監控裝置當時還沒有安裝,警方在交警的內部系統搜尋車牌號查詢出來的行車軌跡,只能顯示該車的大致路線,不能精確顯示其具體停留在哪一棟樓下。
但常威不知道這些。
常威眼珠一轉,卻立馬給出解釋:「紅珊瑚小區在砌成安置樓以前,這塊地皮上原本有幾棟老舊筒子樓。我剛剛出獄時,在沒有成立現在的公司之前,曾在筒子樓裡租住過。」
「有段時間生意壓力很大,總會莫名其妙回憶起當初租住生活在筒子樓裡的光景,覺得那個時候渾身充滿幹勁和激情,很讓人懷戀,所以總開車去轉轉。」
接著,常威又由陷入深情款款的回憶臉切換到了滿臉意外:「你們今天要是不說,我還不知道那個……宋智英原來也住在紅珊瑚小區,這倒也算有緣……但我從來沒在小區裡見過她。」
常威「十分聰明」地解釋了自己曾在紅珊瑚小區出現過的原因,卻並沒有否認楊峰的猜測,這說明楊峰的猜測極可能就是事實。
當然,常威這套去了紅珊瑚小區,是為尋找當年居住在筒子樓裡的記憶,楊峰和歐陽壓根兒就沒把它當回事。這隻能說明常威臨機應變和臨場發揮編故事的能力不可小覷。
「你在撒謊!」楊峰突然厲聲喝道。
「宋智英因為自己從事的職業特殊性,除了在紅珊瑚小區租房時,使用過自己的身份證,用過本名,對其他人都一律使用化名,要麼自稱為宋恩慧,要麼自稱為李芳。」
「你既然和她沒有過多接觸,事後甚至都快不記得她這號人了,又怎麼會知道她的本名叫宋智英?」
「她在穆志傑那兒使用的化名叫李芳,你既然是透過穆志傑和她相識,穆志傑在向你介紹時,肯定只會告訴你,她叫李芳。宋智英這個本名,連穆志傑都不知道,你怎麼會知道?」
「第二次在酒吧偶遇時,宋智英告訴你她的本名了?哼,
我剛才已經說過,宋智英從來不會把自己的本名如實告訴別人,除非這個人和她有著非同一般的關係。」
「你和她之間到底有什麼非同一般的關係,才會讓她認為要將自己的本名告訴你?」
「還是說,你看到過宋智英的身份證,因此知道了她的本名?如果是這種情況,你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場景中看到了她的身份證?」
「無緣無故,她肯定不會主動拿出自己的身份證給你看。以我的理解,作為一名女性,就算是將身份證貼身攜帶,也肯定會將它放在自己的包包裡。」
「以此論之,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才能看到她包裡的身份證?」
「除非她死了!」
「宋智英也的確有開個小店賣衣服的打算,但不是在沙市,而是回老家。」
「這是一名失足女性對於自己未來的美好規劃和期待,是她對於迴歸正常生活的展望,更是她想念家鄉、想念父母親人的體現。」
「但你卻將她這一簡單理想,連同她本人都一起給謀害了。就是這麼一個簡簡單單的夢想,她再也沒法達成了。」
「我故意問你,在酒店房間裡,宋智英和你單獨相處時,是不是和你說,她有在沙市開店的打算,還問了兩遍,這麼一個錯誤的資訊,你卻兩遍都態度堅決地對此表示肯定。」
「這說明你當時根本就不是在瞭解她的個人情況,那麼你們之間到底在交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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