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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清理剩飯餵雞呢?常年貧困的人都極為節約,養成物盡其用的習慣,這種習慣深入骨髓,她雖然知道剩飯可能有毒,但認為人不能吃,不代表雞也不能吃,總之不能浪費。沒想到雞也全部死了。
這和農婦最後將沾了農藥的麵粉用來餵牛,是一樣的原因:她們都捨不得浪費。
說曹操曹操到,陸凱才說完禹德望碰到的這起案子,會議主持人說了一聲會議繼續,禹德望就出現在主席臺上。下面,由他彙報「白蓮寺地下室」的技術分析結果。
禹德望的彙報言簡意賅。大意就是透過對聞忠所有的鄉間別墅地下室裡的人體毛髮、皮肉採集,再進行dna檢測,發現至少屬於11名不同的個體。
也就是說,如果地下室是聞忠設定的專業分屍場所,可確定的就有至少11名受害者。
這11名受害者是誰呢?不知道。
失蹤人口dna資料庫裡,沒有可與之相匹配的結果。
這是根據已蒐集到的生物資訊進行鑑定得出的結果,除了這11名受害者,會不會還有其他人?只是這些人被分屍後,由於時間較長以及現場被刻意清洗,所以沒有留下可採集的生物資訊呢?
這種可能性存在,並且極可能就是事實。
然後,他又宣佈了一件既好、又不好的訊息。
地下室電鍋裡發現的人體頭骨和手掌骨,經dna檢驗、比對,能基本確定就是聞忠。
禹德望於別墅的臥室裡,在一套衣領上繡著聞忠姓名的男士西服上找到一根頭髮;在主臥衛生間洗漱臺上,找到一根放在牙缸裡的牙刷。頭髮和牙刷應該都為聞忠所有。
經檢驗,頭骨、手掌骨和西裝上的頭髮、牙刷提取到的dna完全一致。故此,頭骨和手掌骨被確定為聞忠所有。也就是說,聞忠在自己設計、修建的如同一座煉獄般的地下室裡被人分了屍。
如果說,造成那至少11名受害人的兇手就是聞忠,最終他又被人分屍。這種因果報應似乎是一件「好事」。
問題在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一起案件只有唯一一個犯罪嫌疑人,並且能夠確定該嫌疑人已經死亡,那麼案件將終止調查。
地下室為聞忠所有,聞忠毫無疑問就是犯罪嫌疑人。
更重要的是,從別墅內部能蒐集的生活痕跡來看,聞忠應該是屬於長時間的「單身生活」。與寧可卿的婚姻關係結束後,他也一直沒有三婚登記記錄。
也就是說,在直接證據上,沒有有力證據可證明除了聞忠外,還有其他嫌疑人。
但是,聞忠也可能存在幫兇。這個「幫兇」裡面,包括屈露露和史際。但「疑罪從無」的人性化考量,又讓這一可能性陷入尷尬境地。
至於他最後有可能死於幫兇之手,這樣的假設和懷疑當然不能作為斷定他有幫兇的理由。也許是他在對某一受害人實施犯罪時,卻被受害人反殺呢?
故此,在對11名受害人是否繼續進行調查上,清河警方內部或許會產生極大爭論,甚至會因此而被迫終止調查。畢竟,任何一個地方的公安機關,主張以證據說話的人總是不在少數。
這就是確定聞忠已經死亡,所帶來的「不好」了。
事實也證明這樣「不好」的負面效果確實存在。
禹德望才宣佈已確定聞忠死亡,臺下就立即陷入譁然。
沒有反應過來這意味著什麼,嘀咕著「罪有應得」的有之;反應過來,說「不能執法犯法」「如果調查繼續,立案程式恐怕會不合法」的有之;偷偷嘀咕著,說「可以打擦邊球」的有之;唉聲嘆氣,說「阮星竹、寧可卿、屈正罡這些人的‘失蹤,恐怕
就要成為永久性的迷」「這至少11個人恐怕就要死得不明不白」的有之。
當然,也有人想到即便對聞忠的犯罪行為終止調查,但也可以「曲線救國」嘛。畢竟,條條大路通羅馬啊。
在他們看來,調查不了聞忠,那就調查是誰殺了聞忠。我們可以以調查誰殺了聞忠的名義立案,實際卻在兩方面入手,既圍繞他的死展開調查,也圍繞他幹了什麼開展調查。況且,圍繞一個人幹了什麼,進而調查清楚這人為什麼會被殺,這在邏輯上是一生二、二生三的道理,完全沒毛病。
根據已有線索來看,殺害聞忠的最大嫌疑人就是李海軍……
很快,就有人告訴持這一想法的人:李海軍也死了……
「吵什麼吵?像個什麼樣子。」
主席臺上正中位置坐著的清河市刑警支隊長何友志黑著一張臉,就著話筒繼續連說帶罵:
「鹹吃蘿蔔淡操心。調查要不要繼續,支隊領導班子自有決斷,用不著你們瞎嘀咕。總之,我們不會讓你們的辛苦白費,不會讓這至少11個人死得不明不白,也不會讓‘失蹤者成為永久的迷。一碰到問題就嚷嚷,當這是菜市場麼?一幫癟犢子玩意兒。」
然後,他又示意禹德望繼續。
禹德望在人群中掃視一圈,最後將目光停留在李竹道身上:
「根據堰城兄弟單位提供的‘白土文案的嫌犯dna樣本,以及李海軍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做親子鑑定時留下的dna檢測樣本,我們將二者進行比對匹配,結果顯示,資料完全一致。」
「也就是說,堰城‘白土文案的嫌犯並不是李海東,而是曾在我市創辦‘創世紀企業的李海軍。」
「李海軍本人沒死,而是在堰城仍處於昏迷當中。」
短短的幾句話,資訊量卻極大,甚至讓臺下的辦案人員在一時之間都沒有反應過來。他們當中,極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白土文案」,卻大都聽說過「李海軍出車禍死了」。但這一資訊,都被禹德望的短短几句話徹底顛覆。
在地下室裡,李竹道曾發現被煮在電鍋裡的頭骨和手掌骨,這一手法和「白土文案」中「李海東」的手法完全一致。這讓他懷疑,這兩個案件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當然,出現這一現象,也有可能是巧合。
同時,李竹道一直懷疑聞忠先前的「失蹤」,以及現在的「被確定死亡」,其作案人極可能就是李海軍。至於李海軍為什麼會在聞忠的地下室裡,對聞忠進行分屍,目前而言這暫時是個謎。
無論如何,如果這兩個懷疑和假設都成立,那麼「白土文案」嫌疑人「李海東」的身份也就值得推敲。
據此,李竹道特意跑了一趟清河市第一人民醫院,拿到李海軍父子留在那裡的dna樣本資料,同時也要向娟將「李海東」的dna資料透過保密渠道傳送過來。
將這二者之間的dna資料做個比對匹配,就能驗證他的懷疑到底成立與否。
結果證明,他的懷疑極可能就是事實。
但這樣一來,就產生了許多新的謎團。
從屈露露的丈夫們悲慘的「人生經歷」來看,屈露露本人極可能存在透過對前夫們製造「意外傷害事故」來騙取保金、甚至「殺夫騙保」的犯罪行為。至於屈露露是不是受聞忠「支配」暫且不論。
在這一假定前提下,李海軍的「車禍」就非常值得懷疑。說白了,清河警方和李竹道都懷疑「車禍」就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
但現在李海軍居然沒死,那麼「車禍」又是怎麼一回事?到底會不會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
如果是,李海軍又是怎麼「逃出生天」的?生還後,卻又為什麼不聲不響,繼續扮演自己「出車禍死了」的假象?
如果不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那李海軍的「死而復生」,或者說他的「假死」又是怎麼一回事?
出現「假死」情況,至少證明一點:這不是一起單純的車禍「事故」,而是一起經過精心策劃和佈置的「人為事件」,也只有這樣才能騙過交警的勘察認定。
既然假設屈露露不是「製造者」,那麼這一「人為事件」的製造者就極可能是李海軍本人。
無論這一「人為事件」的製造者是誰,李海軍扮演了「假死」的情況是事實,其動機和目的,只要聯絡一下聞忠的死,似乎就變得昭然若揭:以「死」為自己的犯罪行為逃避法律制裁。
這反過來似乎又進一步印證李海軍的確就是殺害聞忠,並對其進行分屍的兇手。
當然,李海軍「假死」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夥同屈露露騙保。但這種可能性似乎相對較小。
總而言之,在沒有更多線索資訊的情況下,這些如同一團亂麻的可能性都存在。
更讓人頭疼的是,既然「車禍」當中死的不是李海軍,那麼死的人是誰?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交通事故調查、人身意外身故理賠,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即便當時的「車禍」伴隨有大火,將人燒得面目全非,甚至將人燒成一堆炭,那也必須要有面目全非,或者被燒成炭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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