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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人的貞操觀念,因為公上纓從小就過著顛沛流離的江湖生活,沒有大家閨秀的薰陶嚴防,可是再怎麼開放,現在自己被那個男人脫光了上衣,看個精光,換了誰也羞憤難當,要不是頭暈目眩,全身無力,早就爬起來一劍殺了這個男人。

公上纓雖然沒有讀過“女四書”,《烈女傳》什麼的,可也很明白女人家的規矩,貞潔是女人最重要的東西,也聽說過一些這方面的傳聞。

《列女傳》古代第一部專門記載女性群體的史書,全書共記載了一百零五位婦女的事蹟。著名的“孟母三遷”的故事就記載在這部書中。 其中有一個故事:秋胡娶了老婆五天後,就去陳國做官了。這一走就是五年,五年後回家的路上,看見一個採桑的婦人,秋胡看見非常喜愛,這男人有錢就變壞!秋胡就想用手裡的金錢做誘餌調戲這個採桑的婦人。可這個婦人堅定地說:“我不稀罕你的金子,也請你放尊重些!”討了個無趣的秋胡只好掃興回到家中,把剛才用來調戲婦人的金子拿出來給了母親。這時秋胡的妻子來到堂前,秋胡這才知道剛才調戲的婦人竟然就是自己的妻子。秋胡妻也發現剛才調戲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丈夫,剛才調戲自己的金子實際是獻給自己母親的所以又氣又羞,說道:“你告別親人,五年才回來,不趕緊回家看望母親,竟然在街邊調戲良家婦女,還要給金子。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汙行也,汙行不義。夫事親不孝,則事君不忠。處家不義,則治官不理。你是個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人。你去娶別人吧。”說完,秋胡的妻子跑出房門就投水自盡了。

更有絕的,列女傳卷二,五代時,虢州司戶王凝在外做官,因病去世,他的妻子李氏帶著他唯一的兒子,揹著王凝的遺骨回鄉.路過開封,要住店,店主布接待,李氏見天晚,不肯走,店主就扯著她的胳膊把她拉出店門,李氏哭著說:"我是個女人,這隻手被男人拉過了,還怎麼守節啊?"於是,她用斧頭砍斷了自己的那隻胳膊。

《列女傳》中,儘管也有不少後世所謂的貞潔烈女,但是“列”字的本意只是“諸”和“眾”的意思。就像是《列仙傳》、《列國志》中的“列”字一樣,是各種有影響的、有價值的或是值得記載的婦女傳記,只要才行高秀的均可收入。

而到了後然,“列”字完全成了“烈”的通假字,專指節烈的意思,貞潔與否成了入選的唯一標準,《列女傳》就變成了《烈女傳》。

在明朝成化年間,女子裹腳已經成形,就說目前姚穎曾裹腳,後然實在是受苦,中途放足,不過走起路來也是跟小腳一樣,還有陳詩蘊就是標準的小腳,不過公上纓卻是天足,在此時女子身上一個是小腳不能外露,另一個就是酥胸,這是一個女子身上最隱秘的部位,在古代,美女的小腳簡直成了女人俘虜男人的殺手鐧。而這種美只能給一個男人看,那就是自己的丈夫,如果女子未婚,那日後也是一定要嫁給這個人了。

古人認為女子最美的地方不是露在外面的,而是隱藏起來的,所以一般就是胸部和腳為最美,在很多戀足癖眼中,三寸小腳被奉為至美。

像《水滸傳》中,西門慶與潘金蓮勾搭就是因為在撿起落在地上的筷子的時候,看見了潘金蓮的三寸小腳,於是忍不住去摸,進而兩人勾搭在了一起。

在金庸武俠小說《倚天屠龍記》中,趙敏與張無忌一同掉進了柳葉山莊的陷阱中,張無忌在情急之中一把抓住了趙敏的腳,脫去襪子,但是剛摸到的時候,他卻尷尬了,因為他知道趙敏是女兒身。

而在此時觀念中,未出嫁的女子的腳是隻能由未來的丈夫摸,同樣,趙敏在後來也將張無忌作為了自己丈夫。雖然是小說,但是也可反應那個時代,這種思想對女子的束縛是多麼嚴格,早就深入骨髓中。

而已婚的女子給人看小腳,往往會遭到世人的非議,會被重責,輕者被丈夫休走,重則會被認為是出軌,不守婦道,下場會很悽慘。在《甄嬛傳》中,甄嬛的腳被王爺看到了,她卻警告自己的丫環說:“今日之事不可跟外人說起,否則我必死無葬身之地”。可見,古人對女子的腳是多麼重視。

不管怎麼樣,章子俊才發覺問題的嚴重性了,為了不出什麼意外,最後不得不說道:“這位女俠,安心養傷,關於那個,這個,傷口這裡的事,我會為你負責的,不用尋死覓活,也不要自尋短見。”這才把公上纓的情緒安撫住。

公上纓也是沒法啊,內心想著既然已經“失身”了這個男人,要麼自己尋死,要麼嫁給他,現在你這樣說了,只能認了。

而章子俊的想法是先把傷養好再說,這種傷在目前來說可不是小事,說不定此女子挺不過這一關,所以才安慰住。

果不出所料,二天後公上銘、公上纓傷口全出了問題,首先是公上銘的傷口滲血嚴重,這是有血管破裂夾帶著水腫而成,這不是好兆頭啊,而公上纓的傷口有水腫,縫合處卻是紅腫的厲害,也不是好兆頭。

這幾天,章子俊給公上纓換藥逼著雪柳操作,自己在一邊看,這樣也讓公上纓羞的不要不要地,為了能給這兄妹二人增加自身抗病能力,在這樣一個饑荒時候,章子俊不得不每天殺一隻雞熬湯給二人喝。

又是二天的觀察後,還好啊,二人的水腫慢慢消失了,傷口縫合處沒有滲出那種黃水出來,才讓章子俊鬆了口氣,二人的氣色也好了很多,公上纓還能下地走動,去看望公上銘,看來這一次的縫合手術是成功的,隨後只要慢慢休養,半個月後就無大礙了,可接下去章子俊的麻煩事也來了。

面對京城內這場饑荒越演越烈,朝廷上有人終於想起了章侍讀的高產糧食了,兵部尚書白圭上奏邊關缺糧嚴重,需要戶部再撥三十萬石。

接著內閣漕糧長運法的制定,宣德年間,平江伯陳瑄議定漕糧兌運法,與以前之漕糧支運法參行。“支運法”指民將糧運至淮安、徐州、監清、德州水邊四倉,交收運官分派官軍轉運於通州、天津二倉,往返經年,民多受累。“兌運法”系周忱巡撫江南時議以民運糧儲俱於瓜洲、淮安補給腳價,兌於運軍,自此變為兌運,而支運者少。成化七年(1471)九月,應天巡撫藤昭議變瓜洲、淮安兌運為長運。“長運法”係指運軍直接到江南水邊交兌,加損耗外,再給米作為渡江之費。戶部以為此法官民兩便,請準施行。

最後彭時建言修德安民之要,一,請勿迷惑佛用,浪費錢財。二,傳皇上聖旨宜專委司禮監,毋令他人以防詐偽。三,延見大臣以議政事。四,近幸賜予太多,工匠冒官無紀,而重囚死徙者法不蔽罪,宜戒淫刑濫賞。五、虛懷受諫,勿惡切直。六,為官者凡政令失當,宜直言論處。七、清理牧馬市地,減退勢家莊田。八、著令育種高產糧。皇上嘉納。

這樣等於說,章子俊的封賞也就成了,賜爵“平安伯”,可是沒有加官為文淵閣大學士,因為內閣有人反對,理由很充分,封爵後不得預九卿事。彭時很明白,如加官文淵閣大學士的話,就等於是入閣了。所以也不爭辨,章子俊還年輕,有的是時間,入閣參政是早晚的事。

“奉天承運皇帝敕曰,翰林侍讀章子俊,天惠聰穎,屢立奇功。更不辭辛勞,為大明育高產糧食救苦百姓,於是夜仍不忘問問大事,朕心甚慰。著吏部從重議獎,特賜三等奉天翊運推誠,爵“平安伯”,著通州三河二十頃為府地,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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