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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保互助,這個詞一聽就很紅朝。毫無疑問,正因為高務實前世有紅朝基層幹部的工作經歷,才會一下子就想到這樣的處理方法。不過真正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方法本身也特別適合中國社會——即便是明朝時期的中國社會。

中國社會歷來是一個宗族社會、一個人情社會,“皇權不下縣”有著悠久的歷史。這就導致無論任何統治者、統治階層在制定政策時都不得不考慮這種宗族社會的特性來“順毛捋”,而不能逆向操作。作為一個自詡“改良者”的人,高務實顯然也會順應這種客觀存在的社會性。

不過,究竟什麼樣的社會才叫“宗族社會”,宗族社會又有什麼獨特之處是高務實必須順應的呢?

有一點非常明確,但又可能為很多現代人所忽視的是:中國宗族是祖先崇拜的產物,祖先崇拜的核心則是祭祖。是故,宗族的最初含義就是圍繞宗廟祭祀的聚簇者,從而形成宗族組織。

先秦時期的宗族可以分為商、西周至春秋、春秋晚期以降至戰國三個階段。

商代的宗族,表現為“多子族”的血族團體組織。即商王未繼位的王子王孫另立門庭,立廟鑄器,祭祀所自出的祖靈,形成血緣群體。

根據周人所講,商遺的宗族成員是宗氏、小子與類醜。宗氏是以宗子夫婦為核心的小型家庭,小子是宗族內沒有主祭權的庶子家庭,類醜則是宗族內的依附民。宗氏可以恩賜小子獨立祭祀生身父母的權力。小子一經別族,擁有族邑,亦有自家的新墓地,便可獨立,還有了標榜自己家庭的族氏名號,則就是一個全新的宗族。相對於所自出的母族,他們是亞族,也就是分族。

西周採取賜民、賜土與賜姓命氏的封建制度。新出現的“姓族”,改變了周人對血親範圍的認知,彰顯出家族團結的重要性,分家別族的自發性本能衝動受到抑制,於是宗族結構發生了變化。分封制度下的社會結構,如《左傳》桓公二年記載,有姓族、宗族、分族與個體家庭,上自周天子、諸侯、大夫、士,乃至庶民,以血緣為紐帶,層層統屬。

春秋晚期社會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左傳》昭公三年記載叔向與晏子發出“季世”喟嘆,社會劇變,“高岸為谷,深谷為陵”。即封建制崩塌,宗族無法繼續維繫。庶民以氏相稱,氏失去了“別貴賤”的功能。

顧炎武的《日知錄·週末風俗》,總結春秋與戰國的社會變化時說:“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即戰國時期宗族組織崩解,無需以姓氏來定血緣親情。“編戶齊民”的時代從此到來。

秦漢的宗族大致有承轉接續、形態多變、宗法下移、功能轉換和影響深遠幾個特點。宗族自身族權的發展,主要在宗族長對族眾的管理、宗族的互助和自衛方面。至於祭祖和修譜的活動,因為與門第、選官和婚姻有關,就決定了士族的宗族活動必然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官方的約束,族權的下移是相對的。

秦漢社會在宗族形態、組織結構和宗族制度上是一個新舊交替和重要變化的時代,這一時期的特色至為明顯。漢代的家族帶有父系為主、母系為輔、族制上雙重性的特點,遠古時代一些氏族因素被保留在秦漢宗族組織之內。總之,秦漢的宗族帶有“後氏族時代”特性。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宗族結構一般是共祖以下三代親族關係,即以己身為核心的父、兄弟、子,以及諸從父、諸從兄弟、諸從子。每個父系家庭分別是一個宗族單元。宗族是由若干宗族單元組成的親族關係網路。宗族作為一種“關係”而存在,並非實體。每個宗族單元則是實體,更像家庭。宗族的存在是由族譜完成的,可見族譜對於當時宗族關係維繫的重要性。

此時宗族更為突出的是地緣性,而宗族賴以生長髮展的根基則是“鄉里”。鄉里的宗族由鄉黨、鄰里形成重要的地方支配網路。出仕於各地的宗族成員形成了以官僚成員為核心的宗族單元。士族門閥是當時重要的歷史現象。

到了隋唐五代,文獻中宗族、期親、親族、家族,都可以在某種場合表達宗族之意,作為宗族的概念,是指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而組成的家庭聯合體。此時宗族的基本組織結構,包括家廟、譜牒、祖塋、族產及其來源與管理。

隋唐五代的宗族型別可分為皇族、山東士族宗族、關中宗族、鮮卑族宗族、嶺南與蜀中地域特徵突出的宗族以及安史之亂後的勳族等。宗族與國家政權的互動與博弈影響著國家治理,士族宗族的家禮、家法和家學等文化傳統影響著社會歷史發展。宗族發展呈現出承緒、振興、重建、大流動與大整合等不同時期,宗族組織在社會文化生活中具有廣泛、深入的影響。

總之,隋唐五代時期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帶有過渡性特點,但此時宗族的主要代表和核心價值,還是來自士族型別的宗族。

遼宋西夏金元宗族形態演變過程中,明顯具有區域性差別。遼西夏金統治區域內的宗族,較多地繼承了門閥士族宗族制度的觀念和組織方式;宋代特別是南宋統治區域內的宗族,則沿著敬宗收族宗族制度的方向轉型。

遼西夏金社會上層以世家大族為主體,宗族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作用;遊牧民族與農耕民族由於生產生活方式的不同以及社會形態演變的差別,宗族組織方式亦表現出明顯差異。

遊牧民族宗族的組織結構十分複雜,宗族首領不但維持宗族內部的秩序,而且會積極參與部落等各級社會組織的事務;農耕民族宗族組織內部成員之間,則明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關係。

兩宋統治區域內,從魏晉隋唐門閥宗族制度轉變為宋代的敬宗收族宗族制度,是唐宋之際社會經濟關係變革的產物,同時也是士大夫為維護自身地位努力的結果;宋代宗族制度適應了中國傳統社會後期的社會狀況,在調和階級關係、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元朝統治時期,敬宗收族宗族制度的發展逐漸完善,表現出南方與北方的地域性差別。元的大一統帶來了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北方各民族的流動與交往日益頻繁。南遷的北方民族宗族組織方式受到漢族的影響;南方宗族組織在南宋原有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宗族群體意識有所增強,凝聚性更為明顯。

接著就到了明代,有明一朝是宗族建設實踐活動的活躍時期。如果說宋代學者提出了宗族建設的各種方案,那麼明代則以大規模實踐形成了新的宗族形態。

明代宗族各種祭祖實踐異常發達,宗族鄉約化,還是族譜形態完善的時期。建祠祭祀遠代祖先的部分合法化,與修譜追記遠祖,導致明代宗族以確立遠祖建構宗族的模式形成。

宗族規模擴大,宗族組織化,加強了宗族的向心力,改變著宗族的日常生活,形成新的宗族共同體,並形塑社會結構。

明代士大夫的宗族建設實踐,形成了大量世家望族,他們是社會的中堅,移風易俗,風化天下。明代宗族活動呈現出比較明顯的階段性變化,大致可以成化、嘉靖為界,分為初、中、後三個階段。

明代宗族的社會屬性總體上基於正統的傳統意識形態,為移風易俗進行社會建設,是維護明代良好社會秩序的社會群體與社會組織,也在相當程度上適應了社會的發展變化。所謂“中國近世宗族形態”,就是在明代完型的,宗族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勢力。

簡單舉個例子:現在的京華,在某種程度上也有強烈的宗族色彩,其中一個體現就是:高家宗族都會認為自己天然就是京華的一份子。換言之,京華當然是高務實的,但同樣也是“新鄭高氏”的。

這導致兩個結果:其一,高務實及嫡子高淵,是明確的“京華大宗”之家,而其他各家則是小宗,小宗雖然沒有主導權,但絕對不是外人。假設大宗絕嗣,則某一小宗就會獲得繼承權,或者各小宗分別繼承。

當然,現在高務實後嗣繁茂,怎麼看都沒有絕嗣的風險,那就是另說了。

其二,因為高家小宗們自認也是京華的一支,因此他們對京華的忠誠是毫無疑問的。在宗族社會,這種忠誠幾乎可以看做“打孃胎裡帶來的”。一般只要不出現極端情況,宗親不可能背叛宗族。

也正因為如此,高務實可以放心大膽地給親兄弟、堂兄弟們在南疆、南洋等地封官。只不過他到底不是一個徹底的明朝人,所以在大膽封官的同時,還是會對他們的權勢有所限制,把發生意外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裡。

說回“聯保互助”。這一制度之所以和宗族社會有關,關鍵就在於皇莊的佃戶來源。

朱翊鈞早年繼承而來的京畿附近皇莊很多,但在高務實當年的勸說下已經基本放棄得差不多了,原先的皇莊佃戶也大多贖回了自己的“賣身契”,成了自由民。因此,現在的南洋皇莊佃農基本來源於流民安置。

小冰河期的大明十年九災,動不動就是連成片的多個府縣受災,這是不必多說的。高務實前些年也一直都是藉著這樣的局勢,才能源源不斷地從大明國內向南疆移民,配合“戶籍歸化制”在南疆、南洋大搞漢化。

如今南洋皇莊需要佃農,自然不會放過這樣已經被證明切實有效的手段,同樣也是在大明國內轉移流民去南洋皇莊安置。安置標準很簡單,皇帝負責這些人的吃穿溫飽,同時保證他們到了南洋之後能按丁數分得田地,而這些去往南洋的人則自動成為皇莊佃農,世代為皇帝種田。

不過,高務實覺得“世代種田”是不合理的,因此說服了皇帝,在政策上開了兩個口子:其一,佃農本人及子弟准許參加科舉,中得舉人者可自動擺脫佃農身份,田地由皇帝收回;其二,佃農准許備銀自贖,贖身價格為其分配田地總額當年市價的三倍。

皇莊佃農既然來源於流民,而流民又往往來源於同縣或者臨縣災民,那麼為了安置之後管理方便,一般都是某一地區來的流民安置在一塊兒,這就形成了小規模的鄉土集團,也可以稱之為鄉黨。

鄉黨這個玩意兒有好有壞,壞的是鄉黨無限可分——同省的鄉黨在外省人面前是一夥的,同府的鄉黨在別府人面前又分了,同府不同縣的還可以繼續分……

這樣一來肯定會導致大大小小不同層級的鄉黨,安時則罷,亂起來那可就不太好辦了。

“你東縣來的雜碎敢欺負我西縣的人?看我西縣的爺們今兒不給你點顏色看看!”

“什麼,西縣來的龜孫敢在我們東縣爺們面前跳腳?弟兄們幹他孃的去啊!”

但是,如果引導得當,鄉黨也有宗族社會某一時期的特點,繼而形成一種類宗族體系。

“東縣比我們人還少三百戶呢,他們今年卻比我們多產了兩萬斤,大大折了我們西縣爺們的面兒,大夥兒聽好嘍,明年必須把這個臉面掙回來!”

“媽了個巴子,西縣比咱們受災還嚴重,可他們重建得可比咱們快了半個月!這臉可丟得大發了,上頭來的公公今兒個還誇了他們……咱爺們就不要臉了?下回災後重建,誰他孃的敢出工不出力,大夥兒揪出來讓他現現眼!”

瞧瞧,這就是正反兩面,關鍵看怎麼引導。聯保互助也正是基於這種宗族、鄉黨社會的客觀現實,透過將這些人正確引導、組織起來,進行互相幫扶,繼而形成一個和諧友愛的整體,共保南洋皇莊良性發展。

高務實給朱翊鈞一通講解分析,聽得朱翊鈞眼前大亮,連連點頭誇讚,最後感慨道:“日新乃治世之才,今為一區區皇莊出謀劃策,實朕之罪也。”

高務實見他言辭懇切,不似作偽,心說今日總算又搪塞過去了,不由鬆了口氣,微笑道:“皇上何出此言?皇莊此制若可行,亦能廣用於天下,臣之謀劃便不算埋沒。”

頓了一頓,又道:“不過,臣卻也因此想到韓非子有句話說得好:‘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臣當年若不是經歷廣西,執政施策恐怕也有浮於表面之患……因此臣近來總有一種想法。”

朱翊鈞下意識問道:“什麼想法?”

“我朝閣臣必由翰林起,而翰林往往未經州部,其中不乏一些不知民間疾苦者……”

朱翊鈞吃了一驚,眼珠一轉,問道:“你是說?”

“是。”高務實頷首道:“臣以為,往後內閣廷推雖然仍可以翰林為主,但翰林們卻不能只在學官清貴苦熬了,應該早些派往州縣歷練……哪怕只是三年五載,也總能多明白一些事理。”

朱翊鈞頓時有些猶豫,甚至有些緊張,搓搓手道:“你這是又要顛覆祖制啊!茲事體大,且容我三思……不過,你今日回去之後,可以詳細寫一道條陳,但是切莫聲張,到時候讓陳矩親自去取來,我看後再找你細論,如何?”

“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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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幾天新聞真多,大的天天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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