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鯊不吃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6章:死無對證,大夏刑案官,藍鯊不吃魚,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比如之前,狄映他自己比劃出來的那個波浪線,他認為是流言,但規範裡的意思可能是:風、或者浪呢?
尤其他比劃出來的:兩手手腕相對、十指彎曲、像個捧心狀的,萬一就是規範裡的:花朵、或者花苞的意思呢?
狄映想得有些頭疼。
他放下茶盞,提審了第二名人犯。
聾啞人:蔡芳。女,26歲。
她乾癟矮瘦、面板粗糙,所犯罪行是:今年六月初九、當街殺人。
根據案宗記錄:當時蔡芳蹲在路旁,在被害人經過時、突然跳起,一刀就扎進了被害人的心臟。
殺人後,蔡芳並沒有逃跑,所以被當場抓捕。
之所以她還沒有被斬首,是因為地方上的重大案件、皆會在十月底前上呈刑部核准。
刑部核查後、再上呈大理寺,經大理寺確判、並勾決後發回地方。
地方上才能在來年的九月:處決人犯。
不經大理寺勾連,除了匪徒和特殊事件外、地方上沒有直接處決人犯的權利。
那時的蔡芳被捕後、經過翻譯的溝通,蔡芳在認罪供狀上畫了押,被關入了死牢。
狄映沒有跟蔡芳比劃,而是直接就提筆畫畫。
畫了三個人:任琳、朱祥和欒超。
線條雖然簡單,但一眼就認得出來是那三個人。
然後,狄映就讓蔡芳看畫。
蔡芳看前兩人時、面無表情,待看清欒超的畫像時、激動得跳了起來。
激動得拍拍自己的肚子、再在肚子上凌空上下比了個圓、再比劃了個兩尺來長的距離、再做出個懷抱嬰兒的姿勢、再指指欒超的畫像。
再東張西望地想找什麼、面色又激動、又焦急。
狄映見狀,迅速起筆。
在另一張紙上:畫上心口中刀的、倒地的、一個富商穿戴模樣的男子。
男子的側旁,站著持刀的蔡芳。
蔡芳斜對面,街道小巷的一角、露出半張欒超的臉。
也露出一些:欒超手裡抱著的孩子、的襁褓。
蔡芳看著畫,越看越激動,“啊啊啊”地張著嘴,掙扎著想擺脫鐐銬,眼裡,淚水急湧。
狄映指著畫中那半張欒超的臉,蔡芳就猛點頭。
狄映再指了指那個襁褓,蔡芳就捂臉哭了出來。
狄映明白了。
欒超,有重大教唆、威脅聾啞人犯案的嫌疑!
“彭涼!”
狄映拍案下令。
彭涼掠窗而出、直奔府衙翻譯公事房而去。
狄映見彭涼已去抓人,便對蔡芳溫和地笑著,指了指一旁的椅子,做了個下按的動作。
示意其坐下。
淚眼模糊中,蔡芳看著那個溫和的笑容、堅定的眼神,忽然就心安了。
她指了指畫上的襁褓、再指了指面前的大人。
大人的笑容就更加溫和、眼神更加堅定。
蔡芳用破爛的髒袖抹過臉、坐去了椅子上,安靜了下來。
狄映去端了杯水、遞到了蔡芳的手中。
看著蔡芳“咕咚咚”地喝下去,狄映一邊給她添水、一邊心下感慨:誰說與他們交流不易?
他們能懂專業的、也能懂正常人比劃、或者繪畫出來的。
他們:只是被碰斷了“翅膀”,卻並不表示就是愚蠢的。
然而,就在狄映以為這一系列案、就要水落石出之時。
彭涼空手回來的。
“大人,欒超自盡了。”
狄映:“……”
正微笑著在跟蔡芳學習、最簡單的“我”、“你”手語的狄映。
聞報,臉上的笑容未變。
依然跟蔡芳學完了之後、才讓人將其送回大牢。
蔡芳扭頭望著大人,看見大人比了個等待的手勢之後,才安心地離開。
而蔡芳一走,狄映的臉色就轉為了黑臉,立即去往了欒超的公事房。
很多官員的公事房、如果是單人的,就容易變成一個小住所。
比如狄映的。
狄映的公事房都是成套的。中間是堂屋、辦公所在;左邊是資料房和雜物房;右邊是睡房、浴房、便房。
外面還有個院子,院子左右兩邊,還有茶水房、小廚房、暫押人犯、暫放人證的房屋。
還有狄映上任後、專門整理出來的一間:臨時驗屍房。
欒超他們三個翻譯,單用一套院子辦事。
人少屋多,三個人、一人佔一邊,也都弄成了可以做臨時休憩用的小住所。
欒超因為在府衙應卯的時間最長、年齡也最大,就佔了正堂屋那幾間。
彭涼發現欒超自盡後,就安排人守住了院子門口、任琳和朱祥的屋門口,禁止了任何人的出入。
府衙內不可能奔馬。
狄映用跑的。
一口氣跑到地方、跑進了欒超的堂屋門口、的臺階下。
每套屋、正屋的屋門口、都有幾級石階。上了石階,就有一條迴廊。
狄映站在臺階跟前,眼神就先將院子裡掃了一遍。
尤其是他現在面對著的臺階、和迴廊上下、都掃視了一遍之後,才抬腳進屋。
公事房都有府衙僱傭的下人打掃的。
屋裡,很乾淨。
正中的堂屋內,和大部分堂屋一樣,上首處一張桌子、左右兩邊各一把椅子。
左右下首處幾張椅子、每張椅子中間有一張四方的小几案、供飲茶之用。
挨著小几案後方的、都有一個高花架,上面擺放著各式盆栽的花卉。
右邊,用珍寶架隔開的內側間、是臥間;
左邊,用書架隔開的內側間、是書房。
出入口處、懸掛著褐色的半掛珠簾。
狄映掀開珠簾,進去左側間的書房。
欒超的屍體躺在側間正中。
側臥位、一隻手在身下朝上伸直、一隻手虛搭在小腹前,兩腿一屈一伸。
脖頸間、有鮮血還在汩汩流淌。將其身前不遠處的、地面上的一柄匕首、都給浸泡其中。
左側牆面上、懸掛著字畫等物。
現在,上面被噴濺上了大量的血跡。
“大人,您看。”
這時,彭涼從書桌上拿了張紙、遞給了大人。
狄映接過。
紙上寫著:自首狀;
內容是:屬下因好色貪賭,以至入不敷出,便想出了利用聾啞人作案的主意。他們若是不聽話、就綁架他們的親人以作要脅之用。至今已知無退路,不想入獄,便圖自我個痛快。
落款是:欒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