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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小胡:公訴人、辯護人、證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審。
書記員小胡: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現在宣讀法庭紀律:
1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準鼓掌、喧譁、吵鬧,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2.旁聽人員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
3.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言、提問,發言時應當起立,注意文明禮貌,不得攻擊、辱罵他人;
4.未經法庭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錄音、攝影;
5.不準吸菸和隨地吐痰;
6.關閉尋呼機、行動電話和其他通訊裝置。對違反法庭紀律的,法庭將給予口頭警告、訓誡,不聽勸告的,經審判長決定,可以沒收錄音、錄影、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准給予罰款、拘留。對於鬨鬧、衝擊法庭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審判長俞雨:被告人陳雨,這是你的真實姓名嗎?是否還有其他名字?
被告人陳雨:是。沒有其他名字。
審判長俞雨:年齡多少?家住何處?現在的職業?
被告人陳雨:我今年14歲,我家住在西城區建設路。被逮捕以前我是西城區中學初中一年級學生。
審判長俞雨:你以前有沒有受到過法律處分?
被告人陳雨:沒有。
審判長俞雨:這次你是何時因何原因被拘留、逮捕的?
被告人陳雨:因為涉嫌搶劫一案於2022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3日被逮捕。
審判長俞雨:被告陳號,南堡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是否收到?何時收到?
被告人陳雨:於2023年5月19日收到。
審判長俞雨:南堡區人民法院現在在這裡依法開庭審理南堡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雨搶劫一案,由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2條之規定,本案不公開進行審理。
審判長俞雨:下面法庭宣佈法庭組成人員的名單。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由本院審判員李平湖、湖馬海、馬吳剛三人組成,由審判員李平擔任審判長,書記員王華擔任法庭記錄;接受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周文號出庭支援公訴;侖海市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文出庭為被告人陳雨辯護。被害人馬寥作為代表出席法庭。
審判長俞雨: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在庭審中有下列權利:
(1)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和公訴人迴避,也就是說,如果上訴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裁判的,可以請求換人;
(2)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
上述各項權利你們聽清了沒有?
被告人陳雨:聽清了。
法定代理人:聽清了。
被害人馬寥:聽清了。
審判長俞雨:被告人陳雨及法定代理人,你們是否申請回避?
被告人陳雨:不申請。
法定代理人胡文:不申請。
審判長俞雨:被害人張東你是否申請回避?
被害人馬寥:不申請。
審判長:現在開始法庭調查。
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起立):現在我宣讀起訴書。
南堡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南堡刑字(2022)第1022號
被告人陳雨,男,現年14歲,漢族,家住西城區建設路,捕前系西城中學初中一年級學生,現押於南堡區看守所。
被告人陳雨涉嫌搶劫一案,經南堡區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起訴,經依法審查,現查明:
被告人陳雨自2022年9月在南堡中學上初中住校後,不好好讀書,因無家長監管,就把大量時間都消耗在網咖、遊戲機房內。2022年12月13日,被告人陳雨將家長給的生活費全部上網玩遊戲用光後,因無錢上網,遂起歹意,來到南堡區小學門外的一巷道內,採用持刀威脅和毆打的手段對放學回家的學生馬寥和馬升二人進行搶劫,搶走馬寥現金人民幣10元,搶走馬升現金人民幣5元,並在搶劫過程中用刀將馬寥的手劃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所搶人民幣均被被告人陳號上網揮霍。2022年12月14日,被告人陳號又再次來到南堡區小學外準備搶劫時被被害人馬寥發現向學校老師報告後,老師將被告人陳雨抓獲後送交公安機關。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陳雨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並在搶劫過程中致人輕微傷的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之規定,構成搶劫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本院特提起公訴,請依法懲處。
此致西城區人民法院。
公訴人: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
審判長俞雨:被告人陳號,起訴書聽清楚了嗎?與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被告人陳雨:一致。
審判長俞雨:被告人陳雨,你可以坐下回答問題。被告人,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意見嗎?
被告人陳雨:沒有意見。
審判長:公訴人對被告人有無發問?
公訴人:被告人陳號,今天法庭不公開審理你涉嫌搶劫一案,你要如實回答法庭提問,知道嗎?
被告人陳雨:知道。
公訴人:被告人陳雨,你在南堡區小學外搶劫學生錢財,是事實嗎?
被告人陳雨:是事實。
公訴人:總共搶了多少學生?共搶得多少錢?
被告人陳雨:搶了2個學生,有15元錢。
公訴人:你是在南堡區小學什麼地方搶的?
被告人陳雨:在學校外面通往學校的一條小巷道內。
公訴人:被告人陳號,我問你,你是用什麼辦法讓學生把錢拿給你的?
......
【未完待續~大家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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