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莫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百四十一章:換親,青梅煮酒為誰斟,戴莫凡,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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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芝問石可,“那可可,你還記得他們的地址嗎?”
石可點點頭又搖搖頭,“我就記得叫辛莊,到家的時候我還往那裡寫了一封信,不知道我是不是記錯了地址,那封信給退回來了,上面寫著查無此地。”
石可剛回到父母身邊的時候給趙良生他們寫了一封信,但她從沒有寫過信的她地址寫得不全,只寫了z城市辛莊村,z城市那麼大,當時也不知道這封信被投放到了哪個區,工作人員也沒有盡心核對,直接在上面貼了一張查無此地的小紙條給退回來了,為此收到回信的石可還傷心了很久。
秀芝唏噓,“唉~這就是命啊。”
不知道怎麼回事,秀芝越老越認命,尤其是經過的一些往事,回想起來,感覺那就是命中註定的。
一家人大哭一場,卻也只能無奈的接受現實,秀芝既心疼女婿年紀輕輕就送了命,也疼惜閨女一個人帶著一窩年幼的孩子艱難,老人心裡急,但她又不知道該怎麼幫忙,她忙翻開櫃子拿出一個小包袱,“英子,娘這裡還攢了幾個錢,你拿著,給孩子們買點東西吃。”
王英急忙按住秀芝的手,“娘,我不要,我有錢。”
秀芝把閨女的手推到一邊,“你有什麼錢,大勇活著的時候,大勇能掙錢,大勇走了,誰給你掙錢了。”
“娘,我真有錢。”王英說著把包袱搶過來放到一邊,“大勇走後,單位就讓我接了班,我現在能掙錢養活孩子。”
“你上班了呀。”這個結果登時讓秀芝心裡一鬆,“那就好。”
王友元家就住在鎮子上,出了衚衕口就是一個小集市,接下來的幾天,秀芝天天安排王友元去趕集買菜,安慰的話已經說了太多次,她都不知道該再怎麼表達對孩子的愛憐,只知道變著花樣的給王英娘幾個做好吃的。
年三十,王英不得不回了婆家,雖然大勇已經沒了,但作為老石家長媳,還有老石家的四個孩子,是不能在孃家過年的。
過年一定是要在老宅過得,吃過早飯,瑞成就帶著何曉霞和二個孩子過來老宅這邊。
瑞福的生意是越到年根越忙,年底家家都要打掃衛生過新年,一些礙事的東西都清理了出來,這些東西放著也是佔地方,能賣兩個錢更好,瑞福就用極便宜的價格買下來,分類整理後再賣出去,一個年根下來掙的錢趕上平時二個月的,瑞福可不敢耽誤了這個黃金時節,一直幹到年二十九才休息。
瑞福忙歸忙,但他的終身大事他還是放到心上的,抽空都要到程麗雲那裡坐坐,提醒她千萬別忘了自己的事。
在程麗雲的眼裡,瑞福的要求太高了,你說你一個三十多歲的老光棍,還一直非要找大閨女不可,你覺得大閨女是那麼好找的?你又不是小青年,有的是時間挑那年齡相當的,你這一大把年紀的人,要找大閨女可不是件容易事,這年月,農村女孩結婚都早,合適的還沒到二十就已經定好了人家,能把閨女留到二十五還沒結婚的那都成老閨女了,就是老閨女人家爹孃也不會願意把閨女嫁給你一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現在家裡窮說不上媳婦的男青年多了,要是人家不嫌窮,找個比自己小好幾歲的男人也有可能,二十八九,三十露頭的大閨女也有,但除了憨就是傻,這樣的瑞福又不要。
剛開始,程麗雲還顧及瑞福的面子,沒有把話說那麼透,瑞福只要一找她,她就答應著,後來,瑞福來的次數多了,她乾脆就敞開天窗說亮話,“老三,嬸實話跟你說吧,你要是還說非大閨女不要,那嬸是真沒辦法給你找,你看你年紀也不小了,你能看上大閨女,大閨女可不一定能看上你。”
其實瑞福也明白這個道理,不過他就是不願意給人當後爹,瑞福想了想,條件還真不能硍的太死,不然自己到四十也不一定說上媳婦,瑞福撓撓頭,“嬸,不是大閨女也行,小媳婦也不是不可以,但千萬不能有孩子。”
程麗雲懶懶的瞥了瑞福一眼,“行,嬸記下了。”
也算是巧,程麗雲答應瑞福沒幾天還真有這麼一家人讓她趕上了。
說起來這事也算冤孽,也是農村陋習下造成的一場悲劇。
這年月,農村人家都不富,大齡男青年找不到媳婦的比比皆是,時間長了,就催生的一種新的風俗――換親。
顧名思義,換親就是兩家都有兒有女,你家的閨女嫁給我家的兒子,我家的閨女嫁給你家的兒子,也有三家互換的,甲娶乙家的閨女,乙娶丙家的閨女,丙再娶甲家的閨女。
宋思巧有二個哥哥,大哥宋思力,二哥宋思建,家裡窮,宋思力眼看眼就要二十七了,還沒有說上媳婦,這讓宋青書、黃杜鵑兩口子急得心淌火,兩人商量著,思巧今年二十二了,到了該找婆家的年紀,實在不行找一個合適的人家,換親得了。
風聲放出去,還真有人響應,經人介紹,兩口子挑中了鄰村的譚家,譚家有一子二女,兒子譚建軍今年二十六,大女兒譚紅梅今年十九,二女兒譚紅珠今年十六,之所以選中譚家,宋青書還是為女兒好,雖然是換親也得為閨女的以後著想,譚家就這一個兒子,以後家裡的財產都落到小兩口的身上,沒人和他們搶,唯一遺憾的就是譚紅梅年紀還小,兩家商量了,讓宋思巧先嫁過去,等譚紅梅二十了再嫁過來和宋思力成親,也就是多等個一年的功夫。
老一輩的人商量好了,卻忽視了小一輩人的想法,宋思巧自小就聽父母的話,爹孃說什麼就是什麼,譚紅梅可就不那麼想了,她極力反對換親,尤其是要把她換給一個比她大那麼多的男人。
譚紅梅抗議,但反對無效,宋思巧順利的成了她的大嫂。
婚禮上,當宋思力知道眼前這個水靈靈的姑娘就是自己未來的媳婦的時候,一顆心頓時激動得跳得亂七八糟的,眼睛也粘在了譚紅梅的身上再也轉不動圈。
宋思力的表現讓譚紅梅愈加反感,本來她就不喜歡這個男人,偏偏他還肆無忌憚的盯著自己不放,這讓譚紅梅如同吞了一隻蒼蠅般噁心。
她狠狠的瞪了宋思力一眼,找了一個僻靜的角落躲了起來。
結婚是大喜事,即使是換親,譚建軍他爹孃也想把兒子的婚事熱熱鬧鬧的辦起來,所以親戚朋友都請到了,人多,兩口子正忙得焦頭爛額呢,大閨女不知道跑哪裡躲清閒去了,這老兩口能願意嗎?
譚大娘找了一圈沒看見紅梅,問在旁邊幫忙倒水的二閨女,“紅珠,你大姐跑哪去了,家裡人都忙死了,她咋一點眼力見都沒有呢?”
紅珠惘然的在人群中找了一圈,還真沒看見大姐的身影,“不知道啊,剛才還在這呢。”
譚大娘眉頭一皺,“去找找。”話剛說完緊接著又換上一副笑臉,她往前走了兩步,親熱的拉住一個老年婦女的手,“哎呀,大嫂子你來了,快屋裡坐。”
譚紅梅都後悔了,今天不該打扮的那麼漂亮的,早知道她就穿個小破襖,牙不刷臉不洗,頭髮都不帶梳的。
紅梅今天打扮得格外出挑,特意穿上了給過年預備的梅花小襖,小襖做的是最新的款式,在腰線處拿了兩個褶,衣服穿起來就不顯得那麼臃腫,還能顯出來腰身,頭上梳了兩條大辮子,頭髮留得長,辮梢正好垂在細腰上。
紅梅身高一米六左右,這個身高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高的了,小小的瓜子臉上,是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不是雙眼皮,鼻子也不是高鼻樑,嘴巴更談不上是櫻桃小嘴,但她的五官組合起來給人的感覺就是漂亮。
也難怪宋思力轉不開眼,雖然他一直沒有說上媳婦,但作為一個發育正常的男青年,不可能不對女人產生幻想,尤其是參加完別人的婚禮,見過別人家的新娘子,更是對自己的另一半產生憧憬和期待。
今天一見面,他登時被自己未來的媳婦吸引住了,他的媳婦超過他所見過的所有新娘子,宋思力心裡彷彿吃了蜜,沒想到他去了衛生間的功夫,出來竟然找不到譚紅梅的身影了,這讓他懊悔不已,心說早知道就憋著了。
紅珠找了一圈才在角落裡找到紅梅,她忙上前去扯紅梅的手,“姐,都要忙死了,你在這幹啥來。”
紅梅坐著沒動,她蹙著眉頭說道:“二妹,你去外邊看看,咱嫂子他大哥還在外面不?”
“咦~”紅珠促狹的點點紅梅的額頭,“見到未來的女婿,你這是不好意思了。”
“什麼不好意思。”紅梅一把開啟妹妹的手指頭,“我是煩,你沒看那個人的眼老盯著往看,討厭死了。”
紅珠不解,她眨眨眼,“那有啥可討厭的?嘻嘻,等到明年,宋大哥就成我姐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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