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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都指揮使郭雲深下獄的訊息很快就在京中傳了出來。
言官們像是嗅到血腥味的鯊魚,齊齊朝秦硯撲了過去。
其中尤以京山人王宗茂最為賣力。
王宗茂,字時育,京山人(今天屬於湖北),至正十九年進士,授行人,後擢升御史。
其人上疏彈劾秦硯,說其父子貪汙納賄、賣官鬻爵。
人家這不是風言奏事,而是實打實舉例說明來著。
奏本中,王宗茂說,吏部尚書李希顏是秦黨,文選司每次選授文官,秦家都要二十個名額,按照官階高低作價出售,此事官場人盡皆知。
比如七品州判,售白銀三百兩;六品通判,五百兩。
兵部每次選授武官,他們家也要名額十多個,按級別出賣。
例如,指揮售價三百兩,都指揮使柒佰兩。
罪二:操縱吏部、兵部選官。
負責文官班序、遷升、改調之事的吏部文選郎中萬某,負責武官選授、升調、襲替、功賞之事的兵部武選郎中方某都是秦硯的黨羽,俗有秦氏“文管家”、“武管家”之稱。
二部選官,各持簿記,任秦家父子填發。
罪狀之三,金銀寶玩不可計數。據目擊者雲,秦家有金銀琺琅美人高二尺五寸,甚至溺器(尿器)也用金銀製成。
罪狀之四,掠奪土地,窖藏金銀。在秦家原籍“膏腴田產,投獻地宅,不遑悉數”。又於京師相府之後,別置空室五間,“下鑿一丈五尺,旁砌大石,上布堅板”,“內皆珍寶金銀器物”。秦硯之私蓄,“可以供諸邊數年之需”。
罪狀之五,豪奴悍僕橫行四方。畜養家奴五百餘人,勒索州縣,騷擾驛遞,即使運河中的國家運糧漕船,“亦且讓其先過”。
罪狀之六,宴飲極盡奢靡。
罪狀之七,“臊子在門前,宰相還要錢”。前些時候,韃子圍攻北京城,秦硯不僅漫無禦敵之策,而且乘時索賄,當時有一首民謠,傳遍京師,遠達沙漠:“臊子在門前,宰相還要錢。”
罪狀之八,聚類養惡。收乾兒義子三十餘人,為之爪牙,助其虐焰。
王宗茂的奏本一下,朝廷上下頓時掀起狂風巨浪。
平日裡跟秦硯相熟的官員俱都瑟瑟發抖。
李希顏甚至連日不到衙辦公,呆在家中寫本自劾。
不過,說是自劾,但奏本遞上去後,傳到六科,差點沒把六科眾科員肺氣炸了。
這哪裡是自己彈劾自己,這分明是自辯疏嘛。
堂堂的吏部天官,在奏本中拒不承認王宗茂的指控,只在邊邊角角說自己行為無狀。
比如,宴飲極盡奢靡。
這點人家是承認的。
但人家吏部的一把手,在家裡吃點喝點怎麼了?
又不是沒有這個銀子!
至於跟秦硯結黨?
誣告,絕對是誣告。
相比於李希顏的【態度懇切】,被王宗茂點名的吏部、兵部中的文管家、武管家就有點給臉不要臉了。
堂而皇之上下班,跟沒事人似的。
最後六科的科員打進了吏部和兵部,雙方竟然絲毫不顧官員體面,纏鬥在一起,這事還驚動了在閣的徐嵩。
徐嵩親自去彈壓,才把這件事按了下來。
至於秦家父子,在如此高壓之下,這二人已經連續多日不露面了。
就在所有人覺得,秦家這次不死也要脫層皮的時候,突然,至正帝下詔。
吏部文選郎中萬某、兵部武選郎中方某革職、永不敘用。
李希顏,國家艱難之際,不知檢點,奢靡濫觴,罰俸三個月。
秦闕革職,秦硯罰俸一年。
……
什麼情況?
朝堂上下目瞪口呆。
要是按照王宗茂的彈劾,這些人死八次都夠了。
再不濟,秦硯也得下臺不是。
就僅僅是罰俸?
可讓大家更沒有想到的是,至正帝又頒下諭旨,王宗茂誇大其詞,誣詆輔臣,被降為平陽縣丞。
平陽那可是在浙江,現在妥妥的戰區,從御史降為戰區縣丞,這讓所有人驚掉了下巴。
這還沒完,王宗茂的父親,廣東布政使王橋奪職回鄉,永不敘用。
還有王法嗎?
還有法律嗎?
御史彈劾秦硯,最後秦硯就是罰俸了事,御史自己被降為縣丞,其父,一省首牧,竟然被罷官奪職,且永不敘用。
就算是秦闕那個太僕寺的小官兒,皇帝也沒提永不敘用啊。
這到底出了什麼情況?
皇帝你說話不說話啊。
當初是誰點撥我等彈劾首輔的?
是誰說【且輔相之賢否,君子小人之情狀,未易知也】的?
渣男,說話不算話,你玩我們吶?
相比於北京官場底層的小官兒摸不著頭腦,大佬們掌握的資訊多,看問題就清晰多了。
“王橋是吳興邦的人,他兩是一科同年,而且王宗茂的弟弟還娶了次輔的外甥女!”謝鯤說出了不為人知的朝廷關係網!
徐嵩道:“次輔雖然損失了麾下一員大將,但首輔那也不好過,郭珠這次進京,估計又是一場大獄!”
徐鶴與徐嵩此刻都在慶幸,那日幸虧沒有輕舉妄動。
現在看來,果然吳興邦的一舉一動全都在至正帝的監視之下。
不然,至正帝不可能在已經想動秦硯的情況下,突然對次輔動手。
這是在告訴吳興邦,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那些花花腸子,怎麼的?
你拿我當刀呢?
想戳誰就戳誰?
王橋罷官就是個警告。
估計吳興邦此時已經嚇死了。
……
至正三十七年三月五日。
丙辰科殿試終於到了午門外唱名張掛黃榜的日子。
就在昨日,丙辰科的讀卷官到御前磕頭跪候。
站在吳興邦前面的內閣大學士、首輔秦硯以取定的第一甲三名試卷以次進讀。
聽讀完畢後,至正帝提筆親定一甲的三人名次。
不過,真正要皇帝親筆寫的並沒有那麼多字。
至正帝只在狀元策卷的右上角親筆寫下“第一甲第一名”六個朱字就算大功告成。
這時,讀卷官磕頭謝恩。
按照規矩,皇帝這時候應該賜宴,宴畢賜鈔,然後讀卷官退出,再拆二甲、三甲的試卷,將姓名填寫在黃榜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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