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女賊
四十二都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二章 女賊,港綜:大梟是怎樣煉成的!,四十二都人,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毒蠍紅棍暴喝一聲,一記直拳對著林耀面門而來。
眾人看到林耀還是鬆鬆垮垮的站在那裡,輕鬆的彈飛手中的香菸。
嘭!
沉悶的聲響在拳館響起!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只見那個毒蠍紅棍整個人如風箏般倒飛出去,直接跌下擂臺!
體壯如牛的身軀把拳館的一張小桌子直接砸得粉碎。
對方臉上和衣服上到處都沾滿了鮮紅液體,連再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四下寂靜!
所有人都沒有看到,林耀到底是怎麼出手的,包括太子。
如此場景,讓在場所有人表情都凝固了!
太子更是直接傻眼。
對於之前,林耀搞定混江龍,太子心裡都是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因為他和混江龍可是打過拳的,雖然太子在實力上碾壓混江龍,但也是過了20多招之後才把對方搞定。
更不要說眼前這個毒蠍男,太子是親自指導過的,他的實力沒有那麼差吧?
過不了一招?
看來,林耀打敗混江龍趕絕和連勝這個事是真的了。
只是林耀的速度怎麼這麼快?
力量怎麼這麼強?
其實林耀對自己今天表現出來的力量和速度也感到驚訝。
當他檢視了系統之後,心中瞭然!
上次獲得五點自由屬性點,全部都加在力量還有敏捷上。
現在這兩項屬性都已經超過常人的三倍!
觀塘區扛把子灰狗反應過來之後,無比怨毒的瞪了林耀一眼。
隨後帶著小弟把毒蠍男從地上扶起來,看都沒看接下來的比賽,而是直接離開了拳館。
很快,其他的小組賽也比賽結束。
和世界盃小組賽不同的是,一組有四個人,晉級的只有一個。
林耀這一組,靚坤的頭馬傻強也很輕鬆的打敗了對手。
接下來林耀要和傻強打一場,不過中間有15分鐘的休息。
休息的間隙,佔米打來電話,說已經招聘到了好幾個人等著面試。
林耀告訴他讓那幾個人下午兩點過來。
掛了電話之後,又喝了一點水,休息了一下。
很快,時間到了,林耀重新走到了擂臺上。
留著絡腮鬍的傻強臉色有點不太好。
他是練家子,當然看得出來林耀的速度和力量。
他心中有數,自己絕對不是林耀的對手。
可是已經站在擂臺上,那肯定不能認慫,只能硬著頭皮上。
他只求自己沒有剛才那個毒蠍男敗的那麼慘。
越是這麼想,心中就越是緊張。
隨著“鐺”的一聲,比賽正式開始。
傻強緊張得冷汗直冒,心中亂了章法。
林耀也沒有太為難他,乾脆利落的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這一次他留了力,沒有把他打下擂臺,總算給他留了點面子。
其他五組也很快分出勝負,這六個人也沒有再擇日再戰。
陳浩南也順利晉級。
又打了一場,最後勝出三人。
分別是林耀、陳浩南,還有肥佬黎的頭馬老虎仔。
肥佬黎知道自己小弟幾斤幾兩,對主持比賽的陳耀說老虎仔不參與決賽,主動退出。
因此,洪興雙花紅棍的決賽人選便定在林耀和陳浩南兩個人身上。
決賽定在三天之後,地點換在九龍城寨。
原因也簡單,因為決賽當天蔣天生可是邀請了其他大社團的龍頭過來觀摩。
這麼多社團的頭面人物聚在一起,在尖沙咀這麼一個顯眼的地方,要是被一鍋端那樂子就大了。
所以,蔣天生把決賽的地點選在了三不管地帶九龍城寨。
九龍城寨也是江湖巨人爭霸賽的固定場地。
…………
從太子拳館回來之後,林耀沒有回坨地,而是去了雜誌社。
佔米在深水埗租下一家廢棄廠房,當作雜誌社和安保公司的辦公場所。
這棟廠房一共有三層。
第一層是安保公司辦公區,第二層就是雜誌社。
第三層是林耀的辦公樓。
這幾天安保公司那邊進展也很快。
飛機帶著小弟走了一個又一個排檔、夜場,跟每個排檔小老闆和夜場老闆簽下安保協議。
同時把這個月的安保費收上來。
佔米動作更快,只用了不到一個禮拜,就把圖片編輯內容編輯,文字編輯,美工都招聘來。
而且還同時選中了兩個雜誌總編的人選。
對於一家雜誌社來說,最重要的那只有一個人便是總編。
因為總編決定了一本雜誌的質量,必須非常熟悉整個行業的潛顯規則。
同時還要和分發協會、港島各大報攤打交道。
其他人都是配合總編的工作。
下午兩點,佔米帶來了那兩個人,都是油膩中年男。
一個誇誇其談,一個沉默寡言。
林耀分別面試了他們,很快便把那個誇誇其談的人淘汰。
這個人雖然看起來更適合當鹹溼雜誌的總編,但是太浮誇。
說的太天花亂墜,對於整個雜誌社具體操作完全不懂。
林耀對另外那個名叫王永的倒是有點興趣。
具體說他可不是主動上門找工作的,是佔米帶著飛機把他請過來的。
王永現在正在南華晚報做主編,今年四十七歲。
從倫敦留學回來之後便做雜誌,從編輯助理一直做到南華晚報的主編,月工資一萬。
加上分紅潤筆費等等,平均月收入超過兩萬,在這個年代,那可是真正的中產階級。。
南華晚報在港島,可是和明報地位差不多的。
所以佔米找到他的時候,王永當然不同意。
切,我一個大報主編,你讓我去當鹹師雜誌的主編?
這他媽不是和我開玩笑嗎?
佔米和飛機說的口乾舌燥,王永還是不同意。
氣得飛機差點拔刀砍人,被佔米攔了下來。
可最後他還是來了,到底怎麼做到的林耀沒有問,也不用問。
因為林耀不問過程,只要結果!
“王總編,我不管其他的事,工資每個月我可以給你三萬,但是你必須把雜誌給我辦好!”林耀對著王永直接說道。
“還有,整個雜誌社利潤百分之十作為你的分紅,其他具體的事你和佔米去談!”
穿著一身灰色西裝的王永,當然知道林耀是洪興的。
從進門之後,他就緊張的不行。
不過當聽到林耀給出了條件之後,他還是有點小小的動心。
畢竟已經超過他在南華晚報的待遇,更關鍵的是他哪裡敢拒絕?
他正要開口謝謝的時候,飛機從外面走了進來。
“耀哥,抓到了一個女賊,他偷你的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