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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都是點頭,只有衛非說道:“啥呀就瞎聯想,我就不信古時候的人吃蝗蟲能夠做得到肘子這樣精細,那個時候的普通人家,油是多精貴的東西?怎麼可能拿來煸蝗蟲?”

“因此就算吃蝗蟲,多半也是像我們小時候那樣,竹籤子串上烤一烤就吃了。”

“那個時候的蝦也是,一般就是白焗蘸調料,那我請教:烤蝗蟲和白焗蝦,它們的味道能夠差不多嗎?能夠引發肘子你說的這種聯想嗎?”

“靠!是我拿今人套古人了。”周至拱手:“多謝飛機提醒,差點鬧了笑話。”

衛非少有能夠在文科上拿捏得住周至的地方,頓時得意洋洋:“我這算不算那啥……一字師?”

楊和慢悠悠地笑道:“其實今人套古人的現象太多了,我問問你們,你們認為有多少地就該算地主?”

“這個啊……怎麼也得有個二三十畝吧?”向宇說道。

“二三十畝太多了吧?”方文玉說道:“一家人怎麼都種不完,我覺得超過十畝就夠嗆,僱人的話是不是就算請長工了?”

“十畝一家人一年怎麼都料理得過來的,而且別忘了那個時候一家一般不止三口。”

“所以說封建王朝是地主階級政權就沒錯。”張路說道:“那個時候能夠供養一個人脫產讀書,怎麼著家裡也得有個十幾畝地。”

“嘿嘿嘿可惜現實情況不一樣……”楊和笑得一副“我就知道你們會這麼想”的嘴臉。

“那是咋回事兒?”大家都是愛學習的好孩子,政治試卷上的標準答案每個人都爛熟於心,但是無一例外地沒有追究過這般細節,還是屬於囫圇吞棗。

而周至為了不影響他們填寫標準答案,從來沒有在這方面跟他們細講過。

今天倒是個科普的機會,周至笑道:“其實這個問題有些複雜,不過根據《解放初期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義》這篇文章裡提到的成果,土改後,僱農人均從0.2畝提高到2.37畝,貧農從0.5畝增加到1.6畝,地主從人均14.59畝下降到1.47畝。”

“也就是說,蜀中當時的地主階層,人均佔有土地也就十五畝而已。”

“當然了,既然是平均,那就既有平均上,更有平均下,以人數來計的話,因為金字塔效應的存在,平均下的人,一定遠比平均上的人多得多。”

“這樣粗略概括下來,人均幾畝的地主多了去了,按一家五口,兩人不在勞力計算,差不多一家有十多畝地,就有了被劃分為地主的條件。”

“當然了,地主的劃分不是僅靠佔有土地來區分的,另外還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有勞力而不勞作,這樣的話,他們擁有的土地就叫做‘息田’,他們是靠僱傭他人勞作,透過收租獲取利益,這種當然是地主。”

“還有一種就是雖然自己勞作,但是也要僱傭長工,這裡邊涉及到一個自作田和息田的比例問題,可以劃分為‘中農加小土地出租’,也可以劃分為富農甚至地主。”

“但是我們更需要主意的一點,就是不能以今套古,不能拿這個標準去套古代,然後得出‘封建科舉就是在地主階層裡選拔人才’的結論。”

“因為在唐代,田畝制度非常清楚,唐初一丁授田一頃,其中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

“當然也不是絕對統一的一刀切,也要看當地田地和人口是否形成矛盾。但是這個額度沿用了很久,狹鄉,也就是土地矛盾突出的地方,也以一丁三十畝為限。”

“到了宋代,這個標準依舊沒有大的變化,一丁三十五畝左右。”

“這一類正常得到土地的‘自耕農’階層,是維護封建王朝統治的基石,他們為國家提供絕大多數的稅收,也服兵役和勞役,是貢獻國家的絕對主力。”

“這部分人,從漢代開始,便被稱作‘良家子’,杜甫詩歌裡‘何日平胡虜,良人罷遠征’,良人指的就是他們。”

“這部分人口的子弟也是科舉的主要參與者,甚至不少朝代還有規定,參加科舉的只能是這些人的子弟,其餘匠、樂、商賈、賤籍,不得參加。”

“這部分人口在歷史的絕大多數時期,屬於國家人口構成中的大部分,簡單粗暴地按照現代標準將之劃分為‘地主階級’,是不科學的,因為他們在古代其實也就是普通家庭,或者說屬於條件稍好一些的普通家庭。”

“要是非要按照土改時候蜀中的標準去套《均田令》的話,那麼除了僱農,天下只要是種地的,幾乎個個都是大地主了。”

“因此利用西哲的法子來劃分中國的封建王朝,實在是過於簡單粗暴了,很多說法經過實際考證後,都是站不住腳的。”

“南宋葉適調查過當時兩浙路的戶籍,我們再舉一個例子,宋代戶口分主戶和客戶,其中主戶就是私人擁有土地者,客戶就是租種國家土地和私人土地者。”

“主戶按照戶產的多寡,城鎮家庭分作十等,農業家庭分作五等。”

“葉適曾經對溫州城周邊三十里的人家進行過統計,以四百畝以上為一等,一百五十畝到四百畝為二等,三十畝到一百五十畝為三四等。”

“雖然沒有五等,但是我們可以透過簡單的數學方式推算出來。”

“而且當時開封府曾經有個公文,地不足二十畝者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那麼五等戶我們大致可以認為是二十畝以上。”

“這個結果,也和葉適的統計相當。”

“最後說結論,結論就是符合金字塔結構,五等戶佔全部的百分之七十,三四等佔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主戶人口,佔據了百分之八十的土地。”

“記住這些人的標準,一戶最低的田產都在二十畝以上。”

“此外就是客戶了,宋代主客戶佔比變化不大,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宋代的客戶也分兩種,一種是給國家種地的,一種是給私人種地的。”

“給國家種地的人就和我們現在的農村差不多,這部分人以租代稅,勞役比自耕農要重一些,租賦和田稅則相當。”

“剩下一部分給私人種地的才是真正的僱農,這部分受到的剝削最重,但是和另一個極端地主一樣,同樣只佔總人口的極少部分。”

“因此古代關於土地佔有標準本身就相當複雜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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