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和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正文 第188章 軍方的注意,進擊的喪屍,江和漓,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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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點鐘,在江蒙市鹿華區的警局,負責漓鳴案子的女警林華走進了審訊室。

“漓鳴,你能把你的遭遇全部告訴我嗎?”

“夢舒和韓軒是怎麼說的?”漓鳴反問道。

“他們指控你行兇殺人,但是我覺得這個案件沒有這麼簡單。”林華拿出了一部手機,開啟了一份影片檔案。

漓鳴看了看影片檔案,這份影片檔案是一份偷拍影片,記錄的是夢舒帶著三個保鏢進入房間之後的事情。

影片播放的時候,漓鳴低下了頭。因為這一段畫面是自己不想看到的畫面,越看越覺得痛苦。

林華見漓鳴的神情十分憂傷,沒等影片播完就主動停止了播放。

“這一份影片是由一名目擊者提供的。根據他的表述,他當時聽到了巨大的響動聲,還聽到了一名女生歇斯底里的悲痛哭喊聲。心裡不放心的他走出房間,偷偷來到了你們房間的門口,錄下了這個影片。他本來以為只是普通的吵架,結果沒想到最後出人命了,所以他就報了警。現在,這份影片資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證據,如果韓軒的強姦未遂罪名成立,再如果夢舒對你的人格侮辱成立,那麼你可以被認定為過激殺人,罪行會大大減輕。所以,我希望你能夠一五一十地把所有事情的經過都告訴我。”

漓鳴沒有說話,只是低著頭,默默流下眼淚。一想起所有的細節,就悲痛無比。

林華輕輕握住了漓鳴的手,鼓勵道:“孩子,相信我,我會幫你的,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吧。”

在林華的鼓勵下,漓鳴把所有的遭遇都告訴了林華。

聽完一切的林華震驚無比,不禁為漓鳴的悲痛遭遇流下了心疼的淚水。

林華站了起來,緊緊地抱住漓鳴,安慰道:“孩子,我會幫你的,你不要太難過。”

審訊結束後,林華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場所,打算把所有事情的經過做一個報告。不過,她才剛寫幾分鐘,辦公桌上的電話響起了。

林華接起電話,發現是局長打來的。

局長要求林華立馬去一趟他的辦公室,有十分緊急的事情要吩咐。

因為局長在電話裡的口氣十分著急,林華也不敢有一絲耽擱,連手機都忘了拿便急急忙忙地跑去局長的辦公室。

林華到達局長辦公室後,局長直接開門見山地對林華說道:“漓鳴這個案件你不用負責了,轉給小劉吧。”

“轉給小劉?小劉資歷尚淺,不適合處理這麼大的案子。”林華拒絕道。

“不就是一個殺人案嘛,人證物證俱在,還有什麼好說的。這件事情就這麼定了,你負責一下東城姦殺案,現在去副局長那邊領資料吧。”局長抽著大煙說道。

“你就這麼草率處理這件事情嗎?”林華心裡有些氣憤。

“就這麼定了,你回去工作吧。”局長的態度十分堅決。

林華雖然一肚子的不滿,但她沒辦法改變局長的想法。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證據轉交給小劉,再把詳情告訴小劉,讓小劉幫助漓鳴。

但是,當林華坐回自己的辦公位置時,突然感覺少了點什麼東西。

林華仔細一想,發現裝有證據的手機沒了。

著急的林華東翻西找,卻沒有發現手機的蹤影。

可惡,誰敢在警察局偷東西?吃了豹子膽了嗎?

氣憤的林華立即趕去了監控室,檢視自己辦公室的監控畫面。

令人震驚的是,辦公室的監控畫面出現了五分鐘的故障,等五分鐘後,手機就消失了。

這麼重要的證據,怎麼能丟?

林華一下子變成了熱鍋上的螞蟻,她匆匆忙忙趕去局長辦公室,向他彙報情況。

結果局長只是不緊不慢地回道:“我沒空管這個事情,你想辦法自己解決吧,自己的東西你就應該自己保管好。”

林華見局長是這種態度,氣不打一處來。如果局長不幫忙,以自己的能力恐怕無法找回手機。再過兩天漓鳴就要審判了,如果不交付這個重要的證據,形勢對漓鳴會非常不利。

回到辦公室的林華仔細思考了一下全過程,感覺很可能是警察局裡面有內鬼在作祟。難道是韓軒和夢舒動用了特殊關係?難道局長也參與了其中?

林華思前想後,卻找不到解決方法,非常愁眉苦臉。

下午時分,林華決定找副局長丁蒙試試,也許丁蒙是一個正直清廉之人。

林華冒著自己被炒魷魚的風險,把所有的事情告訴了副局長丁蒙。

丁蒙聽完所有的事情後非常震驚,但很快他露出了愁苦的表情。

“小華啊,這件事情很明顯是官商勾結,以我們的能力和許可權什麼也做不了。不如睜隻眼閉隻眼吧,弄不好的話,我們兩個都會很危險。”

“丁副局長,難道真的要眼睜睜看著漓鳴含冤入獄嗎?”

“也不是含冤吧,她的確是殺了夢舒的其中一名保鏢,而另外兩名保鏢還在重症監護室。就算能夠證明漓鳴是過激殺人,最多隻是減少幾年的量刑,能有什麼意義?”丁蒙勸說道。

“幾年對你來說無所謂,但對漓鳴來說太重要了。如果漓鳴出獄時已經中年,她還有勇氣面對生活嗎?”林華說著說著眼淚都出來了。

“但是就算我想幫,我也沒辦法介入啊,我只是個副局長。”

“你的許可權也不低,你不試試怎麼知道?”

“你真的是太為難我了。”丁蒙仍然一臉不情願。

辦公室裡的氣氛變得很僵,林華氣得雙手發抖一言不語,而丁蒙露出了有心無力的無奈表情。

幾分鐘後,林華擦了擦自己的眼淚,低著頭慢慢走出辦公室。

在走出門口之前,林華轉頭,最後說了一句話:“漓鳴她是一個很可憐的孤兒,如果你的孩子還活著,應該有她這麼大了吧。”

丁蒙聽到這一句話後定住了,他的心靈受到了劇烈的衝擊,內心深處掩埋的悲痛被激發了出來。

我的孩子,丁茗……

林華看丁蒙呆在那裡一動不動,失望地搖了搖頭。她嘆了一口氣,打算踱步離開。

“等一下!”丁蒙突然叫了起來,眼裡充滿了決心。

待林華轉身後,丁蒙走到了林華的面前,繼續說道:“這事情,我管!”

“丁副局長……”林華流出了感動的淚水。

離漓鳴的審判還有兩天,兩天之內必須找回證據,這個任務可以說是非常艱鉅。

小華和丁蒙兩個人合作,對這天所有來往過警察局的人進行了調查。

兩個人不眠不休努力了15個小時,一直熬到了第二天早上,卻沒有任何進展。其實,他們知道,這個希望本來就不大。因為如果是局長親自安排,肯定能夠做得滴水不漏,根本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

小華和丁蒙陷入了焦灼,一度絕望。

兩天過去了,一直到漓鳴被審判的時刻,小華和丁蒙依然沒有找到證據。不僅如此,那個提供影片資料的目擊者竟然拒絕出庭為漓鳴作人證。

最後,這場審判單方面地定了漓鳴的罪名,至於韓軒的強姦未遂和夢舒的人格侮辱則未被提及。

法官拿起了判決書,對所有人宣讀道:“漓鳴犯下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但因其未滿18週歲,且原告人夢舒及其死者的家屬表示,念其還未成年,願意諒解被告人的一時衝動,主動要求從輕發落。經過法庭陪審團的商議,最終判決如下:漓鳴被叛徒有期徒刑6年,勞改至其成年後再正式入刑。”

法庭上,漓鳴始終低著頭。原告人夢舒在遠處看著漓鳴被法警帶走,內心也有所動容:漓鳴,希望你不要恨我。我花了不少錢買通了死者和傷者的家屬,他們才願意主動要求從輕發落。該做的我都已經為你做了,畢竟,你是我養的最愛的一隻狗啊!

林華和丁蒙閉上了眼睛,為漓鳴祈禱。雖然他們並沒有找回證據去證明漓鳴是過激殺人,不過漓鳴的判決結果已經屬於過激殺人的範疇了。

也許,這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17週歲的漓鳴最終被送去了勞改,所有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幾個月後,龍華區的警察局局長江鴻要為自己的兒子江楓舉辦宴席,慶祝他成功考上了江蒙市最好的高中,鹿華區的局長和副局長丁蒙都被邀請了去。

席間,丁蒙和他的好朋友李警官(後來的李局長)意外聊起了漓鳴的事情。李警官聽完後噓唏不已,不斷地嘆息:“這個漓鳴是個人才啊,小小年紀徒手幹翻三個保鏢。

宴會結束後,李警官跟他的上司江鴻談起了漓鳴這個人,漓鳴的經歷也引起了江鴻的興趣。

後來江鴻把漓鳴的所有檔案都查了一遍,初步認定此人是個百年難得一遇的戰鬥奇才,待在監獄裡太可惜了。

最後,江鴻、李警官、丁蒙三人協力,讓那個曾被買通的目擊證人重新作證。然後江鴻再託各種關係輾轉聯絡到了江蒙市洪威法院的大法官,要為漓鳴重新上訴。江鴻這一鬧,把事情給鬧大了,鹿華區警察局的局長都被牽扯了進來。

一個看似普通又不普通的案件把很多事情都牽扯了出來,整個江蒙市的政局被搞得驚天動地。最後,鹿華區警察局局長因為貪汙受賄被撤職,副局長丁蒙升為鹿華區的局長。韓軒以強姦未遂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年,漓鳴的刑期由6年改判為5年。

雖然漓鳴的刑期變化並不大,但是這場腥風血雨引起了軍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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