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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後,三人合力收拾了一下碗筷,姜天就帶著他的肉脯和肉乾離開了。

姜雲姝還特意叮囑了一下,肉脯和肉乾最好在二十天之內吃完,不然會壞。畢竟他們可沒有新增什麼防腐劑。

她把自家的肉乾和肉脯兩個玻璃罐,放在了零食盒子的旁邊。

看著桌上非常復古的收音機,姜雲姝好奇的搗鼓起來。

謝衍之走了過去,坐到了對面,沉聲說道:“前段時間廠裡太忙了,接下來我晚上會回家住。”

姜雲姝聽到之後,想了沒想便點了點頭,“好。”

不管怎麼樣,有個具有武力值的男人在家還是好的,起碼她晚上能夠睡個安穩覺。

謝衍之設想過她會是什麼反應,說什麼話,但卻沒想過她竟然會這麼淡然。

誰說他話少?家裡這位話比他還少吧。

謝衍之見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收音機上,開啟開關之後,卻不知道該怎麼調頻,於是將操作方法默默的說了出來。

“謝謝。”姜雲姝頭也不抬的說道。

沒過一會兒,悠揚的年代感音樂響起,謝衍之待了一會兒,起身朝自己的房間走去,拿了衣服之後,進了衛生間。

這時,姜雲姝終於想起了在外面的湯圓,她看了一圈,最後把一個和湯圓大一圈的竹筐拿了出來。將兩米被裁過的藍印花布鋪了上去,簡簡單單的做了個狗窩。

等她出來看的時候,發現湯圓的飯碗裡面,還有些飯菜的殘渣。

姜雲姝見它哈著舌頭,蹲下來,倒了點靈水放進它的碗裡面。

湯圓猛的吸了吸鼻子,三兩下就把半碗靈水給喝光了,然後眼巴巴的看著姜雲姝。

她試探性的伸手,湯圓立刻把頭湊上去,自己還挪了挪。

“你真的是有奶就是娘,不過今天只能喝這麼多。”姜雲姝話裡話外都一副沒得商量的模樣。

“汪。”湯圓的耳朵耷拉下來。

姜雲姝沒理它,站起身來。

湯圓正拴在放置腳踏車和柴火的棚下面,這裡的空間還挺大,而且下雨肯定也不會被淋到。

她回房間裡面,將湯圓的窩拿了出來,放到了一個恰當的地方。

“以後這裡就是你的窩了,你可別在裡面吃喝拉撒,我不會給你清理的。”

“汪。”

“喝了我的水就得聽我的話,不然以後就沒得喝了。”

“汪汪。”

姜雲姝又摸了兩下它的頭,便進門了。

現在是盛夏的末尾,狗狗住外面沒什麼。等有空再給它打一個狗窩房子。

她不是沒想過讓湯圓進房間,但是想想,她找湯圓來是看家護院用的,只有住在院子裡面,如果有人翻牆進來,湯圓才能在第一時間發現。

-

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謝衍之已經出門去上班了。

姜雲姝簡單的洗簌之後,從空間裡面拿了一個麵包,還有一杯牛奶喝,就把早餐對付過去了。

她猜測謝衍之早上應該來不及做早餐,然後在外面買了。

怎麼樣都行,只要別把她叫起來給他做早餐就行。這樣一想,感覺謝衍之和她相敬如賓,不會主動親近她的感覺,還怪好的。

吃完早餐後,姜雲姝從空間裡面弄了點骨頭出來給湯圓吃,她空間裡面沒什麼狗糧,有也不敢給。

聽說,這種家養的土狗都挺好養活的,應該不挑吧。

姜雲姝喂完湯圓之後,打算去處理一下昨天處理剩下的蜂巢,還是儘早把它做成蜂蠟好。

結果剛走兩步,湯圓就跟了上來。

“汪汪。”它做了一個低頭喝水的動作。

姜雲姝笑笑,“你倒是識貨。”

她名義上的老公都沒有喝過呢。

“汪汪。”

她從湯圓的眼神裡面看出了討好的神色。

姜雲姝還是給它放了半碗,“今天的份額就這麼多了,沒有了。”

湯圓剛帶回來的時候,她就覺得湯圓有點聰明。她也想看看,喝了靈水的湯圓,究竟會變成什麼樣。

-

昨天的蜂蜜已經被榨了出來,現在可以直接操作了。

走進廚房,姜雲姝把鍋給洗乾淨,然後在鍋中加水,將蜂巢放進去煮。等蜂巢完全煮化之後,廚房裡面瀰漫著蜂蜜的味道。

放涼後,她從空間裡面找了一塊紗布,過濾。

這時候的蜂蠟還是有不少的雜質,她又重複了三次上面的操作,直到再也看不清雜質才停了下來。

姜雲姝找了一個新的搪瓷盆,洗乾淨之後,將過濾後的水倒進去放涼。

然後在上面蓋了個東西,防止灰塵掉進去,就不再管了。

做蜂蠟這件事情她沒打算瞞著謝衍之,反正以後也要用。

她感覺他有點懷疑她了,那就看看他能忍到什麼時候問。

看他什麼時候問,她就怎麼搪塞他。謝衍之觀察她,她也發現了,但她總不能按照原主的樣子去生活,太憋屈了,她不想。

-

姜雲姝休息了一會兒,便拿著一個帶蓋的籃子出了門。

沒辦法,這時候沒有什麼娛樂設施,很多書都沒有了,她想要找點東西打發時間都沒有。

還不如出去搞點錢。

她想了想,打算在裡面放上兩塊純色的布,一塊碎花布,十斤的米。還有五條絲巾。

來到這裡已經半個月了,姜雲姝多多少少了解了這個時代的特徵。

出門後,在搞事情之前,她依舊找了個角落,進空間喬裝打扮之後才會出來。

她這次專門避開機械廠的家屬樓,而是往肥皂廠、食品廠這些地方去。

甚至還在供銷社周圍,還有一些普通衚衕也去逛了一遍。

為了確保不發生意外,她都是挑看著順眼的人交易的。

兜兜轉轉,姜雲姝來到了紡織廠附近,她把籃子裡面的東西都收了起來,沒打算賣。

郝大娘的兒子就在紡織廠,她肯定不能在這裡賣東西。

今天已經賣了兩百四十七塊五毛,她知足了。這裡面還是布料和絲巾佔大頭。

時間差不多了,姜雲姝又找了個地方,換成自己出門前的裝扮。

現在恰逢紡織廠的人中午下工,姜雲姝看到人出來之後,打算轉身就走。這裡離廢品站不遠,她打算去看看。

“姜雲姝。”

她停下腳步,轉頭就看了一個穿著紡織廠工裝的清秀男生,年紀看起來和她差不多大。

“楊信?”姜雲姝在原來的記憶中,找到了此人。

楊信是原主的追求者之一,按理說原主本想嫁給城裡人,應該會答應楊信的追求才對。

但是原主要讓楊信給她找個工作,才會答應和他在一起。

可工作沒那麼好找,楊信當時也只是個臨時工,還沒轉正。

———

pS:這章補了兩句話,免得被人說女主故意讓男主懷疑啥的,大可不必。

那我寫女主天天防著男主懷疑她,然後按照原主的樣子生活,靠著那三十塊家用,用著空間裡面的物資混吃等死,天天去找謝清歡麻煩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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