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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節證據對我不利

“你這次回國做了什麼?”李勇問道。

“我當然是弔喪。”我回答道。

“為何你第一時間,不回家,你先去了那兒?”李勇問道。

“我去了安樂殯儀館。”我回答道。

“你去那兒幹什麼?”李勇問道。

“我本是弔喪的,可是我被騙了,我岳母的靈堂根本沒有設定在那兒。”我說道。

“你撒謊!”李勇說話的態度嚴厲了起來。

“我的確是接了一個電話,告知我岳母的靈堂設定在安樂殯儀館。我手機上有電話通訊記錄。”我很鎮定。

查證這個結果,不需要太長的時間。

李勇的臉色一沉說道:“你知道這是誰的電話號碼嗎?”

我答覆道:“是個陌生號碼,我想應該是岳母喪事組織者打給我的吧。”

“你又在撒謊。“李勇說道。

“查證這個電話號碼應該很簡單啊。”我說完這句實話,我知道應該是出問題了,因為錢家老太爺子是處心積慮地陷害我,這個電話肯定有問題。

果然如我所料。李勇說道:“這個電話號碼我們警方剛剛查證過了,就是一個詐騙電話。”

我真要佩服,錢家老太爺子事情做得的確漂亮。

“你現在還有什麼話可講。”李勇說道。

“我無話可講。”我說道。

“你不要以為,你不老實交待,我們警察就沒有辦法對付你,我們是講究證據的,你如實招供可以爭取寬大處理。”李勇重複著國家政策。

“我什麼都沒做,你讓我交待什麼?”我顯得很無奈。

李勇放了監控錄影影片。他問道:“那個時間段,除了你出現過,就再也沒有人出現了,你怎麼解釋。”

“這有什麼可解釋的,安樂殯儀館又不是什麼好去處,沒有人去,不是很正常嗎?”

“你給我老實一點,你離開後,那兒就死了十多人。還想狡辯嗎?”李勇就差又拍桌子了。

這個結果,出乎我的意料,但也情理之中。

我是肯定沒殺人,我只是擊碎了那幫殺手的四肢骨節,但從李勇的口中,卻是這十數人全死了。可見錢家老太爺子為了置我於死地,夠狠毒、免陰毒。

我既然不能死於殺手,錢家老太爺子也沒打算殺手能夠得手,可他在很短的時間裡,就將受傷的殺手全數殺死,栽贓陷害我,讓我死於國家的法律之下,是陰謀,更是我無解的陽謀。

不論我如何處置、怎麼化解,全在錢家老太爺子的算計之中。

果然是連環計,防不勝防。

錢家老太爺子能夠算計我,我當真無解嗎?我的腦袋在飛速地思考。

不錯,我當時已然是夠小心的了,靈堂內的所有攝像監控裝置,我全部進行了破壞,這幫了我的幫,沒有了我打殘那幫傢伙的錄影,更是無意之間幫了錢家老太爺子的忙,他派人殺死那些殺手,也是沒有任何證據的。

可是,室內沒有錄影資料,可屋外的監控,我就算想去破壞,光天化日之下,我也做不到啊。

我如何為自己進行辯解呢?

室外的錄影指證是我,根據證據鏈推斷,就是我殺死了十數人。

我似乎百口莫辯。

我不能證明自己沒殺人,我就將在華夏被判處死刑。

“這是陷害。”我的口供蒼白無力。

我再次補充道:“確信,錄影沒有缺失嗎?”

“沒有缺失,從你進入靈堂到我們警察接到報告的這段時間內,錄影沒有任何缺失。”李勇很肯定地說道。

這是要整死我的節奏,僅憑這個證據鏈,我是死定了。

不對,一定是那兒不對。

我在迅速地思考著。假如這段監控錄影沒有缺失,就一定被人修改過了,駭客能夠做到這一點。

因為,想殺死受傷的殺手,必定還有人存在,而這人,去那兒了。是見鬼了嗎?

這幫傢伙被我打斷了四肢,想自殺,都沒可能,必定是還有殺手存在。

“我不信。”我堅定地說道。

“不管你信不信,但證據就在這兒,你還不老實交待,你是想抗拒到底嗎?我可以告訴你,沒有用的。現有的證據足夠判你死刑了。”李勇說道。

“肯定那兒有問題,你可以再查證一下,錄影是否存在問題,這是其一;還有,再查證一下,安樂殯儀館有沒有人,一直隱藏在其中,這是其二;如果前兩項都不存在,就將事發後到現在為止的,一週內的所有錄影調出來再查一下,是否有人出現過。”我將我心中的想法,說了出來。

李勇一楞,說道:“你很鎮定,反偵破能力很強嘛,是否警察辦案要由你來指教了!”

“我只是不想被你陷害。”我說道。

“你說我陷害你?”李勇終於氣得拍桌子了。

樂樊闐開始問話了:“你這次回國,住在那兒?”

我說出了用自己身份證登記的酒店名字。

“你好像只是登記,並未入住,什麼理由?”樂樊闐問道。

“我還沒來得及入住,不是被你們抓到警察局裡了。”我隱瞞了我還登記了另外兩處地處僻靜的酒店。

審訊到現在,的確存在著諸多的疑點。

可是疑點未解,我才是最大嫌疑人。假如李勇與樂樊闐不負責任,就將現在的證據上報,我妥妥的是殺人犯。

疑點是不少,但關於我的、不利的疑點還少嗎?

至少我的口供與副典獄長曾經說過的話,就存在細節不一致的諸多疑點,不能自圓其說。

我說出了:“我要回家。”這樣傻傻的話。

“案件沒有水落石出,你怕是回不了家了,而且,你有殺人的重大嫌疑。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你將受到公訴。”李勇說道。

“我要打個電話。”我提出這個要求。

“你不老實交待,什麼都不可能允許。”李勇說道。

“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我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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