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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好慘啊。”謝思敏可憐著秦峰。

“我要說的不是我有多慘,我只是想讓你明白感情裡的那些無奈。你口口聲聲地跟我說你愛我,丫頭,你知道什麼是愛嗎?”秦峰問著謝思敏。

“愛……愛不就是喜歡一個人嗎?”

“準確,但是卻也不準確。愛是喜歡,或者說愛的前提是喜歡,但是卻不僅僅只是喜歡。就像你去商場看到一件漂亮衣服,你很喜歡,所以你就算花光你一個月的生活費、寧願接下來一個月吃泡麵也要把它買下來帶回家,把它據為己有,這就是喜歡。”

“那麼是愛?”謝思敏問。

“愛嘛,愛就是你很喜歡這件衣服,非常非常喜歡,但是你知道這件衣服不適合你,風格、色系都跟你不搭,你穿上體現不出這件衣服的美,只會糟蹋這件衣服。所以你會果斷放棄買下這件衣服,寧願每天都從店門口路過時多看兩眼。”

“當然,這個比喻並不準確,衣服並不是人,它沒有情感,但是意思是相同的。喜歡是一種喜好,而愛是一種情感,喜歡是動物本能,就像小孩子天生喜歡玩具、女人天生喜歡衣服、男人天生喜歡美女一樣,喜歡就想佔有,這是一種慾望,是一種索取。”

“而愛是那種只要他能過的好、我願意為之付出一切的付出,愛是一種情感的昇華,所以,愛是付出,絕不是佔有。”

“丫頭,你現在告訴我,你真的愛我嗎?”秦峰問著謝思敏。

“我……我……我不知道。”謝思敏被秦峰說的心裡亂了方寸。

“你可能喜歡我,這源自於你情竇初開,而我正巧在你情竇初開的年紀出現在了你的世界裡,所以你對我有了好感。如果,那時候出現在你世界裡的不是我,而是另外一個讓你也不那麼討厭的男人,你也同樣會對他有好感的。”秦峰試圖說服謝思敏。

“不是,不是這樣的,秦峰,你不要試圖顛覆我的認知,我今年已經二十一了,雖然我還不明白愛和喜歡的區別,但是我是不是喜歡你我心裡非常清楚。”謝思敏冷冷地說著,她很生氣。

“好吧,那我換個說法吧,不再討論愛和喜歡這個話題,我現在再來說說我的三段感情經歷吧,聽完我說的你應該會有所感悟。”

“我的第一段感情,與我的大學女友,我問你一個問題,為什麼在上大學的時候,我們倆可以不顧一切、發誓無論對方以後貧窮還是富有都會相守一生,但是一步入社會,立馬就徹底變了呢?”

“因為她就是個綠茶婊。”謝思敏狠狠地說著。

秦峰搖了搖頭,道:“她本質並不壞,如果本質就這麼差的話,她當初不會選擇與我這個窮小子在一起,學校裡面追她的富二代大把。究其原因,是因為學校與社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環境,這就是理想與現實的區別。”

“理想可以很美好,就像學校這個單純的美好世界,但是一旦進入了社會,一切都是殘酷了,不會再有那麼美好的單純,在現實面前,理想一文不值,因為還有很多比理想比愛情更加重要的東西,比如生存。”

“我們倆的不合適就在於,你還沒有進入社會,沒經歷過社會的殘酷,你還太單純,活在理想當中。等到你走進社會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其實你對我的這點喜歡根本什麼都不是,你也會意識到你和我之間根本就不可能,也不合適。”

“我再說說我的第二段感情,第二段感情是與周茜,這段感情你有所瞭解,我與周茜很相愛,她愛我,我愛她,愛的死去活來。我與她之間這麼相愛,為什麼最後即使結婚了,這段婚姻也沒挺過半年?”

“這是因為我與她價值觀、世界觀的不同,同時也是因為性格不合。人的價值觀、世界觀是與他從小生活的環境息息相關的,兩個生活環境截然不同的人對世界的認知就會完全不同,兩個三觀都不同的人可以相愛,但是卻無法生活在一起,這一點我深有體會。”

“丫頭,你覺得我們倆三觀相同嗎?雖然我與你年齡相差沒到那麼恐怖的地步,但是其實我與你是明顯的兩代人,我的生活方式和對世界的認知更貼近你爸媽那個時代。”

“你喜歡喝可樂,我喜歡喝茶,你喜歡夜生活、喜歡熱鬧,我喜歡安靜、喜歡看書,你可以晚上不睡早上不醒,而我習慣了早睡早起,你喜歡新鮮、喜歡刺激,而我則喜歡每天都一成不變的生活……”

“你喜歡的音樂是那些所謂的嘻哈說唱,而我看著這些人就覺得反胃,你喜歡關注娛樂明星,而我一個都不認識,我甚至連電視都不看,我就喜歡看報紙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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