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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我是一個樂觀的人,卻時不時被煩惱打擾而悶悶不樂。說到底,那就是我的樂觀是假的咯。
誰說的?我又不是明明。
我處在一個非常尷尬的處境,投了多份簡歷在附近的公司,竟然都沒有一家公司願意瞄我。
噢,不,有一家公司瞄了,是我心儀的“喜德盛”。
那種感覺,就像我把告白的心裡話寫到了一封信裡,遞給了我愛慕的女孩。但,我卻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是在猶豫,抑或是在無聲地拒絕?我……猜不透……
所以,我的心很凌亂。
按道理,我也應該是很煩惱的……
但,我可以打救自己。
今天,買了二十塊錢泥鰍去水庫放生了。
嗯,阿嬸帶子語,我幫她放。
也許,有人覺得放生是很浪費錢的行為。
可,見仁見智。
有人喜歡花錢玩遊戲,有人喜歡花錢買買買,有人喜歡花錢……
嗯,不過都是為了讓自己快樂而已?
有什麼不一樣?
放生,如果用寬闊一點的眼光去看,其實是可以令內心很愉悅的。前提是,喜歡這個世界,喜歡大自然。
換個角度聯想,其實,我買了泥鰍,哪怕我把它放了,它也是我養的,只是我沒能力養活它,就把它交給大自然養而已。
我買了它,它的生命就已經掌握在我的手裡了。我放了它,也就相當於我重新賦予了它活下去的機會。
要不然,在市場裡,它能活下去的機率幾乎接近零。而把它放到水庫,也許也可能會被天敵滅掉,但至少還能透過自己的逃生能力而獲得活著的可能。
我小時候就喜歡養魚,每天看到魚在瓶子裡遊,心裡就會覺得很愉悅。可,一旦把魚養死了,內心就會覺得很可惜。比如,金魚,我從來沒試過能把金魚養活超過四天。
所以,買回來又養不活它,覺得自己就相當於直接把它殺死了一樣,很不爽。
於是,我一直都覺得,金魚是非常難養活的。
直到,好幾年前,我阿叔把買回來的大眼睛小金魚放到菜地裡的水窩養之後,我被震驚了!
大眼睛小金魚不但沒有死,反而還慢慢長大了,都有一個成人的手掌大小。
嗯,水窩就相當於一個小自然系統。
那時,我就覺得,果然還是大自然最適合養它們。
把心放開一些,不一定每天都要見到它,才覺得沒浪費當初買它的錢,只要覺得它可能活得還不錯,也可以很愉悅。
我小時候有過一個幻想,如果人和大自然能和諧相處,那會是多好的畫面。比如,沒有人會用鳥籠囚住小鳥,跟樹上的小鳥打招呼,小鳥會飛過來和人嬉戲,就像人與人交流一樣自然。不需要強迫它們成為人類的玩物,而是自然地與它們成為友好的朋友。
當然,幻想只能是幻想。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弱肉強食”這一生存法則,是打不破的。
但至少,放生它們的時候,我是愉悅的。
因為換位思考一下,當自己被囚禁而失去自由甚至即將要失去生命卻無能為力時,自己又會是如何?可能多數是陷入絕望。
看著它們自然地遊走,就像鳥籠裡的小鳥重獲了自由一樣。嗯,我是愛自由的人,自然很明白失去自由的痛苦。
當然,放生也不是隨便放的,要把它們放生在適合它們的生存環境。就像,不能把入侵物種鱷龜隨便放生在我國的生態環境裡呀,會影響到我國生態環境的生物鏈的。還有,毒蛇也不能隨便放生在民居的附近呀,得考慮居民的人身安全……
只要我的放生,不造成壞的負面影響,我花錢,我愉悅,我樂意。
放生完之後,突然覺得,世界又美麗了一些。
其實,在買泥鰍的時候,我有看到一條塘鯴從水箱裡跳了出來掉到地上,然後我就提醒老闆娘。
她不慌不忙地走過來,用籃子撈起了地面的塘鯴,把它扔回了水箱,同時非常不屑地自言自語了一句:“賤命一條!”
那一刻,我覺得她好可怕。
感覺,沒必要這樣貶低一條小生命。
畢竟,它終究很有可能會被她殺死賣給顧客,它的生命換來了她的收入。雖然不是它自願的,但最起碼留點口德吧,它的這條命又不是它決定的,而且,尊重生命,也是尊重自己。
寫到這,已經到深夜了……
雖然我還沒表達完我要表達的,但也得適度。
畢竟,明天寫也可以。
總之,我打救了自己就是了。
嗯,我的樂觀是貨真價實的!
不過,只存在於我寫的東東里。
因為東東不是明明,所以它是樂觀的。
就醬紫,晚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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