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流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82章 發熱(一百八十二),我喜歡的女孩子們,烏龍流,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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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並不難,難的是在別人異樣的眼光中一直堅持做自己。
我不過就是自然地做自己而已,又沒有影響其他人,但所謂的其他人,就是好像跟我過不去一樣,弄得好像我惹到他們似的。
今天早上去買菜,再一次,被一個陌生的路人笑……
我拿著剛買的瘦肉去挑揀青菜,突然,在旁邊挑揀青菜的一位大姐喊了我一聲“靚仔”。
我都還沒完全反應過來,她就盯著我手上拿著的瘦肉,嘻笑著問出了一句:“你手上拿著的是五塊錢瘦肉呀?”
我有些疑惑:“對呀,你怎麼知道的?”
然後,她就轉身笑著買菜走了。
她那時的眼神和那種令人討厭的笑,讓我覺得,她無比的醜陋。
不用說,我也猜得出,我每天買五塊錢瘦肉的事都成了附近的一個笑話。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成了明星呢。
我就鬱悶了,我每天買五塊錢瘦肉,關他們什麼事?我觸碰到他們的利益了嗎?我惹他們了嗎?
嗯,不過是因為我和他們不一樣。
豬肉價漲得離譜,我卻依然只買五塊錢瘦肉,他們就覺得那一點瘦肉怎麼夠吃,自然就能把我劃分為異類,當成他們無聊時可以說出來活躍氣氛的笑話。
很多人的心理就是如此,如果別人做出的行為和自己的行為大相徑庭,就會認為別人是特別的,一種特別是人才,而另一種特別就是傻子。
就像老家的飲食時間比大城市的飲食時間偏早,如果我沒有按照老家的飲食時間正常飲食,我在附近的人眼裡就會是異類。
哪條法律規定,所有人的行為以及生活習慣必須要一致的呀?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他們笑我異類,我笑他們愚昧。
外人用異樣的眼光看我也就算了,可連我的阿國表哥也諷刺我。
今天中午,我在微信發了一條說說,是關於我上個月在ku狗聽歌的聽歌報告,整個月下來大概聽了八千多分鐘。
嗯,結果,令我意外的是,我阿國表哥評論了我一句“你真休閒。”
我好無語……
八千多分鐘平均分成三十天,每天也就聽歌五個小時左右。
而我聽歌的場合包括刷牙洗臉、做飯、吃飯、洗澡、上廁所、學習、運動和睡覺。
單單是一天下來的做飯、吃飯和洗澡,就能用掉至少兩個小時的聽歌時間,運動半個小時,晚上睡覺前聽歌定時半小時,那麼就只剩大概兩個小時的聽歌時間是用在學習和上廁所的。
我真想反問他,我怎麼就休閒了?
難道就因為我在低谷,我就不能聽歌排解一下自己內心的情緒嗎?我就一定要按照他心裡的想法,默不作聲地忍受所有的不良情緒,逼迫自己去死撐?
呼……在我小時候的心裡,他是我最好的表哥。但是,自從他當了父親之後,感覺他就變了,說話要不就帶刺,要不就諷刺。同樣地,他的父親,我的三舅舅,同樣如此。本來都是我心中的最好,一個當了父親,一個當了爺爺之後,都同樣在說話上發生了令我無比排斥的改變。
我就是想自然地做自己而已,但,總要面對一些不爽,哪怕我都沒惹過那些製造不爽的人。
不一樣又怎樣?更何況,我的不一樣既沒犯法,又沒違背倫理道德。為何就不能不一樣?
在當下的社會里,做自己,是一種藝術。而如何更好地做自己,則是一門技術。(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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