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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如流星般稍縱即逝,所以要及時捕獲。
而喜歡,就是及時捕獲靈感的動力。
若不夠喜歡,靈感於你而言,哪怕它如流星雨般撒來,你也只不過會把它當做美麗的邂逅,欣賞一番就過了。
我所感受到的靈感中,最在意的是音樂的靈感,因為它是來得最快,也是流得最快的。稍稍慢了那麼幾秒,也許就會變味,或消失無蹤。
今晚洗頭洗到一半的時候,突然閃過了音樂的靈感,感覺還不錯,我喜歡那旋律,我要捕獲。
當時我的手機還放著歌,若我不及時記下,那麼靈感中的旋律就會被放著的歌的節奏給帶亂,可我在浴室是很難及時用筆把它記下的。
所以,我一邊反覆哼那段旋律,一邊快速洗好頭,然後把手機的歌關了,開啟錄音,再把那旋律哼完整,錄下來。
嗯,如此這般,這靈感就算捕獲到了。
這種方式雖然很容易捕獲靈感,但也大大地放縱了我的惰性。因為我知道這靈感跑不了了,所以就會放心地讓它留在錄音檔案裡,等到哪天想寫歌了,再考慮要不要用它。
以至於有的靈感一等,就等了大半年或一年,依然沒有被我寫成歌。
換做是在大學時代,我剛開始學寫歌時,都是用歌詞把旋律記下來的,而且記下來後,旋律還很有可能會跑偏,畢竟沒有經驗。而我又不懂音符,那我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記哪個字的調應該是怎麼樣的。
那我自己的方式是什麼?
嗯,給那個字拼音,而聲調就代表著旋律的調。當然,這隻對於我自己有用,畢竟是自己的音樂靈感。
所以,當時寫歌的速度比較快,畢竟新鮮,內心也沒有想懶惰的感覺。
我以為,不懂音符的我就只能這樣給自己寫歌了。
然而,我卻沒想到我的大腦適應了記旋律。
只要有了音樂靈感,再加入自己寫的歌詞,然後唱幾遍,我就能很快記住。不需要再用拼音來加深印象了,簡直就像是進化。
後來,感覺這樣寫歌沒什麼難度了,心裡也就懶惰了,寫的歌也越來越少。
不是不可以寫,而是沒有了想寫的動力。
寫歌容易,知音難尋。
我在2016年年初給自己的計劃是每週寫一首歌,如果能堅持下來,也差不多是兩百多首歌了。可惜啊,我做不到。
除了沒動力,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太貪心了!
每週除了寫一首歌外,還要寫10篇東東,畫10幅畫,跳5段舞,寫5首詩詞,摘錄好詩詞10首,看70頁書。
嗯,這就是我的貪心。
我就妄想一下,如果這些到今天我全都堅持下來了的話,我都不敢想象我會有多強!
還是那句,慾望太強烈,但卻沒有足夠的實力去支撐。換言之,應該是沒有強大的自制力。
當時剛開始的第一個星期,我做到了。
只不過到了第二個星期,就不理想了。
再到第三個星期,就已經有幾個是空著的了。
當時能堅持得久一點的是寫東東和畫畫,所以這部東東的字數才有一百萬字以上,要不然現在可能都還只是六七十萬字而已呢。而畫畫也因為當時的堅持,畫了差不多兩百幅,畫畫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能堅持都不容易,當時的我還是在柬埔寨上班的,這些都需要我自己擠時間出來去完成。
不過,還不夠。
這些遠遠沒有達到我想要的要求,所以,當初給自己的計劃,我沒有拋棄,如今也一直在補回之前的空缺。
答應自己要做的,最好還是去做。
對自己失信的人,自己也會被自己拋棄,到那時,人生就顯得很悲涼了。
這就有點像那句“出來走,遲早是要還的”!
所以,該是你乾的事情,還是要好好幹!
捧起我的那碗藥,嗯,先乾為敬!(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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