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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惜、恆》——2014.11.10
你有沒有試過,你很想得到一樣事物,但是以你當時的能力還很難得到它。於是,你為了要得到那樣事物而努力了好久好久,久到都有點淡忘了,甚至不知不覺就追求另外一些事物了。又過了好久好久,你以前很想得到的事物,對於此刻的你而言,已經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事物。可是,你卻對那樣事物沒感覺了。
就好像我小時候好想得到一樣特別吸引我的玩具,但是價格好貴好貴,家人也不會答應買那麼貴的玩具給我。而那時,我也還沒有經濟能力,那就存零錢吧。可是,存著存著,我會忍不住花費。就這樣,存到我都長大了。就算後來有能力買那玩具,那玩具也對我沒有吸引力了。
是不是,每段時光都有每段時光的追求,一旦自己在某段時光裡追求不到自己想要的,待到跨入另一段時光後,一切都會變質?
若是的話,等待就沒有意義了。因為等來的,也許不再是自己想要的了。
還有一種,有時自己明明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了,卻連快樂也沒趕上,就又去拼命追求另一樣事物。有追求是好,但是,這是不懂得珍惜快樂。同樣地,對以前的努力沒有足夠的認同。快樂,是對自己努力成果最好的認同證明。辛苦了,得到了,就要歇歇去享受自己的成果。歇夠一段時間後,再以最佳狀態去開始下一個追求。這樣的追求,才是快樂的追求。
突然就想到,我現在還處在人生非常美麗的年華里,如果我追求的,我不夠努力去追求,總是在等待,那麼待到錯入另一段時光,可能那追求就會成為一種沒解藥的後悔。
既然如此,我就要更新一下我的世界觀了。
在我走向未來的道路上,我不但要相信“沒有什麼是白費的”,還要帶著及時行樂的心去努力堅持追求我想追求的。
“沒有什麼是白費的。”這句話能讓我在任何時候都能看到自己過去的腳印,能讓我對未來還充滿希望。
及時行樂的心,能讓我珍惜眼前的快樂,不讓快樂在等待中變質。
努力堅持去追求,是不希望自己半途而廢,且不想錯過那最適合時光裡的快樂。
簡單歸結為三個字:值、惜、恆。
《我算是改變了一點點命運嗎》——2014.12.15
家人在我還很小的時候,找人算過我的八字。
算八字的人說我五歲前是很多病的,非常虛弱。過了五歲之後,身體會好一點。過二十歲之後,開始上運。還有,說我沒有大學讀,最多隻能讀箇中專。
這些事是我長大後,家人才告訴我的。這八字,可以叫它為“命運”。說它迷信也好,不迷信也好。五歲前的我,的確很多病,幾乎每天往醫院去。五歲後,身體的病也少了。至於讀書嘛,我讀到了大學耶。
所以,那時我覺得算命的人說的不算太準喲。
結果,大學數學的補考一直不過,終於,最後還是不過。所以,我的大學沒有畢業,只能算結業。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大學結業證只能算是中專水平的畢業證。於是,我又懵了。原來,我還是活在那“命運”裡。我沒有改變到“命運”……
然而,上天讓我做樂天派,也有它的理由,我看得開。
在某種程度上,雖然我沒有拿到大學畢業證,但是我已經感受到了大學的生活。換言之,我還是讀到了大學,那就是意義。
有一句話這麼說,天空沒有留下我飛翔的痕跡,但我已經飛過。
所以呢,我算是改變了一點點命運嗎?
《我和這個男人》——2014.12.24
一個男人——比我遲一天來到這裡工作的男人。
這個男人,不是帥鍋,不是純男,更不是暖男。
這個男人,有鬍渣,有老婆,有子女,還有隱約發亮的地中海。
是的,這個男人目測至少比我大十二個生肖。不過,我想,實際上,他應該還是年輕人來的。
這個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很靦腆,也很勤奮。當時,我就有點被他感染到了,打算向他學習。
可是,當這個男人和我熟悉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就變了。他變得經常喜歡損人,喜歡講黃段子,喜歡偷懶,嗯,特別喜歡損我。或者,不能說是變,而是他有可能本來就這樣。
不過,我還是會和他好好說話,畢竟,他有時實在太可愛了!
他每次在我面前搬起重物的時候,他就自豪地問我:“我猛不猛?”雖然回答起來有點彆扭,但我還是會笑著給他個贊!
有時他看到我工作的速度很快時,他就會笑著說:“小夥子,好猛呀!”
於是,就有了“猛男”這個稱呼在他和我兩個人的嘴上叫來叫去。
我和這個男人之間沒有發生過多的趣事,都是平平淡淡又略有小小內涵的笑點。
這個男人喜歡賭,無論有什麼可以賭的機會都不放過,就連我問他還有幾分鐘下班,他也要和我賭他猜得準不準,賭注還是紅牛(飲料)。
今天下班去飯堂的途中,我第一次用手搭他的肩膀。其實,我從小到大都很少會用手搭別人的肩膀的,累計不超過十次。
當我的手搭在他肩膀的時候,發現他的身體好瘦小。那一瞬間,感覺自己好像搭了自己的女朋友一樣。哦不,這不對,我都沒搭過喔。反正那感覺,就好像搭上了一個嬌小的靈魂。哦不,這樣講也不好。呼,算了,反正反正就很什麼什麼的感覺啦!
今天下午,技術員各給了我和這個男人一顆檳榔嚼。當我嚼得正精神的時候,這個男人帶著笑咪咪的眼神走了過來對我說:“小孩子,你知道檳榔有什麼作用嗎?”
我繼續邊工作,邊嚼檳榔,敷衍地回他一句“不知道哦。”
他就笑得奇怪地湊近我的耳朵,有力地說出了兩個字:“殺精!”
頓時,我手裡的工作立刻停了,嘴咀嚼檳榔的速度也變慢了,眼神有點懷疑地看著他。
他又裝作很認真地問我:“你不信?”
我輕笑。
他開始解釋了:“我告訴你,檳榔是我們這些結了婚,有了孩子的大人吃的。小孩子吃不好。哈哈哈!”
“呵呵呵……”我冷笑。
“你還是不信?”他邊笑邊問地去工作了。
他一轉身,我立馬就把嘴裡的檳榔吐到垃圾桶裡了。
哎,這個男人不算壞,只是染上太多壞毛病而已。總體來說,他還是善良的。
他賣萌的次數和賣萌的曝光率都比我高呀!
呵呵,這個男人。
我和這個男人,呵呵呵……(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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