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11章 市場化運作,重回錦繡,那易,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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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片刻,翁嗡聲消失了,孫國璽就又輕言細語說:“志達你誤會了,蘇懷安他並沒有說什麼,他對總公司成立的事還是很支援的。”
譚志達吭吭兩下:“他支援不支援無所謂,宏達公司離了他照樣發展。而公開掛牌的事,可以說完全不由我作主。”
“這話又怎麼說?”
“我們本來說好的,低調,無須張揚,節約不鋪張。而且我也說過,要等你回來,我們一起見證這個時間。可是縣裡幾個有權單位的頭頭,就是不樂意,三天兩頭吵吵嚷嚷,不斷打電話來騷擾,逼迫我就範。我就想算了,既然這樣就幹了吧。請你放心,我不會出原則,你回來一看就知道,方方面面都是按你的交代在進行的。你人不在,但也還是你的形象。”
“縣裡的部門對我們關心,這是好事。”
“首先是發改委,然後企業改革辦,他們的要求,他們認為……我說要等孫經理,他們就說,掛牌又不是什麼了要害問題,之前你是知道的,這就可以了,他們還說孫經理一向低調,他要在場的話,我們幾家的人都來了,他會感到不適,所以最好尊重他,不讓他出現在這樣的場合。他是個辦實事的人,那就不讓他出席這樣的場合,所以就督促我說,你抓緊辦了就好了。”
孫國璽說:“我也是這個意思,既然已經掛了,那就掛了吧,有沒有個章法,比如這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安排……”
“章法都是人指定的。發改委企業改革辦他們幾個,典型的本本主義,舉著政策規範的大棒,晃來晃去的,要我們嚴格執行。你就放心吧,回來看了肯定不會不舒服。他們來了,沒有搞什麼剪綵,放鞭炮,就請他們看著我們做,他們就負責怕照,說是要存檔。”
“哦,是囉,既然大家都在幫忙,這樣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
行了,這就算是認同了。
掛牌儀式確實簡單,場面簡樸,但該用的錢不能耽誤。出場諮詢費照發,沒有到現場的幾位,都用大信封裝好了,由莫同福親自送去。
杭世凱因為參與服務,專門為每個新部室釘牌子,也欣然領取了一份,新人力資源部的牌子釘好了,一邊欣賞,一邊把裝諮詢費的信封拿出來在洪敏婕桑倩眼前亮相。
喜滋滋地告訴她們,譚志達答應了要借錢給他,去買團體票,所以放心好了,我給你們一家預訂兩張。
洪敏婕和桑倩並沒有很激動的樣子,而只是平淡地點個頭。
杭世凱心裡明白,是胡彥麗在搗亂,她們就聽胡彥麗的,可是這件事她們錯了。
“怎麼?譚哥能隨便輕易答應借錢給我嗎?是因為他在市裡有熟人,有關係,對這場演出,他做了詳細瞭解,有了絕對的把握,才會作出這樣的決定,這難道你們都不相信麼?”
決定而還沒說透,稍停片刻,又補充道:“譚哥說了,這場演唱會規模空前,在我們錦繡縣,開天闢地尚屬首次,到時候,三大名歌星都要來亮相,每人給我們錦繡人民獻唱五支歌,在他們經歷過的數十場演唱會上,這也是前所未有的事。”
這話不假,就在他領取掛牌任務的時候說的,當時莫同福等人都在場。
前兩天,譚志達找到市文化產業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有一個婚慶公司,譚志達介紹了堂妹的婚禮給他,儀式辦得挺滿意的,兩人的友誼得以進一步提升,譚志達週末回家,兩人就會經常去歌廳會面消遣。
副主任告訴譚志達,明星演唱會純粹公司化運作,完全走市場,公開售賣坐位票,面值分為四個檔次,紅黃藍白四種顏色,價格分別四百元,三百元,二百元和一百元。
譚志達特別關心的是大明星問題,社會上有議論,保不準到時候來不來。
副主任說:“這場演出舉辦單位運作很有力,聘請外籍策劃師進行整體策劃,已經確定的的專案有現場獻花,粉絲與明星擁抱,明星與觀眾互動等,場面絕對火爆。”
譚志達強調:“我問的是明星出場保證問題。”
副主任呵呵:“你應該這樣問,決定要來的明星,是不是與主辦方有書面的文字協定。”
“對啊,這麼大的活動,總得有個章法,大家共同遵守,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扯皮問題呀。”
“放心,早有高人出面了,主辦方與明星團隊經紀人多次見面,簽訂出場協議是重中之重,你可能不知道吧,就關於明星出場費,談了不下五次了。”
“敲定了嗎?”
“差不多了,一共談了五個明星,有三個正式簽約了。那兩個還在爭取。”
“這三個出場費多少?每個人?”
“五十萬。”
“幾支歌?”
“五支。”
“一支十萬?”
“嚇著了吧,五支歌五十萬,就一晚上,四個半小時的時間,夠你我幹半輩子的了。沒辦法,掏錢找樂子,花錢掉眼淚,人就是這麼賤。”
“我就不感興趣。”
“你呀,好好捂緊自己的錢袋子吧,最好轉播電視也不要看。”
“費用這麼大,主辦方承受得了?”
“這個世上,沒有人是天生大傻瓜,有頭腦的人多的是,你算算,一萬二千個座位,平均三百元,一共是多少?”
“三百六十萬嘛。”
“這只是一部分,主要的還有,現場錄影轉播權,少不了三百萬,轉播中插播廣告,現場廣告牌,這一筆至少也要按百萬以上計數,總收入多少,不會少於八百萬吧。”
“有把握麼?”
“咋不得?去年在山南縣,同樣的操作,同樣的檔次,他們的場地要小得多,可是最後結算,主辦方純收入三百萬。請注意,是扣除了安全保衛費,環境衛生費,臺子裝拆費,雜七雜八的費用後,存進銀行的,百花花的銀子呀。”
“真這麼厲害?”
“可不是?要不,排隊要安排搞的地方多的是,嚐到甜頭,一傳十十傳百。”
譚志達問:“可以了,我現在問你,團體票怎麼賣?”
“大概二十張為一個團體,一人一次限購一個,本人持身份證購買。”
“本人沒空,委託他人不行嗎?”
“換成別人,免談,但你我的關係特例,到時候我給他們打個電話就行了。你要買多少張?”
“有人會不會有人炒作,加價轉售?”
“當然,免不了,外地人,來不及買票的人,要近距離目睹明星光彩捨得花大價錢,可以理解,而且我們管不著。”
“我想給全替員工都買,每個員工帶家屬子女,都去欣賞領略明星風貌。”
“那一定是很歡迎了,有多少人?”
“三百人都有多。怎麼樣,能滿足麼?”
“夠嗆,三百人,十五個團體,很惱火呢。”
“想想辦法?”
“要著吃回扣的。”
“回扣?”
“是啊,你懂的呀。”
“買演唱會的票要被吃回扣?”
“這就是市場化運作呀。”
“那誰還買?”
“沒聽說吧,山南縣的紅票,演出當天被黃牛炒到了三千。”
“你在講故事給我聽喲。”
“你親自去調查,我說假話我不是人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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