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問我誰是迪斯科[八零] 第1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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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哥這不算是吃軟飯,童姐說,方菲的演唱會業務最初就是五哥幫她聯絡的。她本就想給五哥提成,這次給他買電腦,就當是提成了。”
郭美鳳端著盤子往外走,“軟飯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吃的,吃軟飯也得有真本事。回頭得跟老三說說,他要是沒有老五的本事,還是趁早歇了吃軟飯的心思吧。”
*
狄思科覺得,最近郭美鳳對他的態度有點古怪。
瞄向他的眼神帶著探究,偶爾還會露出她自覺非常高深莫測的笑容。
這種狀態持續到方菲來北京正式開唱。
郭美鳳拿著於童給的贈票,連看了三場演唱會。
為了出席演唱會,這老太太提前把方菲錄音帶裡的曲目全都學會了。
第一場演出,她是帶著未來後老伴一起去看的,結果她在臺下唱得歡,老徐卻像個木頭樁子似的,一首歌也跟不上!
郭老師覺得跟老徐一起看演出太掃興了,所以第二場和第三場的時候,她就不帶這老頭子了,轉而跟閨女和兒媳婦坐在了一起。
她們三個都會唱方菲的歌,可以一起嗨。
老中青組合坐在前排的位置本就打眼,她們三個又每首歌都可以熟練跟唱,自然會引起記者和鏡頭的關注。
攝像機照相機對著觀眾席取景時,順便也把她們拍了進去。
演唱會結束以後,方菲的人氣迎來火山爆發式的增長。
於童聯絡報社發了幾篇宣傳演唱會盛況的報道,其中兩篇選取的觀眾席照片就是郭美鳳激情合唱的畫面。
郭美鳳嫌棄自己張著大嘴的樣子不夠優雅,但是一轉身就買了幾十份報紙,送給親戚朋友。
還把她的照片從報紙上剪下來,貼在了新相簿的第二頁。
而第一頁貼著的,是她跟大明星方菲的花式合影。
郭美鳳一邊貼剪報,一邊請菩薩保佑小於的生意越做越紅火。
最好能多承辦幾場大明星的演唱會,到時候她必定場場不落地出席,然後讓這本相簿貼滿她跟大明星的合影!
到時候她就有得吹啦!
於童當然也希望多承辦幾場這樣的演出,而同行間口口相傳的口碑非常重要,所以她的收尾工作做得異常貼心。
按照她跟方菲經紀公司的合同,隨著演唱會的結束,她的工作也該正式結束了。
可是方菲在內地正處於人氣飆升期,趁機吃下演唱會的後續紅利是關鍵。
所以,本應結束工作的她,又免費幫方菲聯絡了幾家本地媒體的採訪,順便為她介紹了中央臺和北京臺的演出機會。
接不接受是經紀公司的事,她只是儘自己的心意。
方菲團隊在內地新聞口還沒什麼人脈,於童主動幫忙聯絡的這些媒體,對他們來說算是雪中送炭。
這讓沒能賺到一分錢贊助費的經紀人Linda,臉色稍稍好看了些。
雙方籤合同時,她完全沒想到還可以為演唱會拉贊助,所以他們只在合同中規定,門票收入全部歸方菲所有。
這次的演出門票賣出去五萬三千張,刨去籌備演唱會的成本,方菲這邊賺了將近五十萬。
但是,按照Linda的估算,於童到手的收益,應該會在50-60萬之間。
她的個人所得甚至比方菲這個主角還高!
要知道,方菲的收入可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而於童的收入,交了稅以後,全歸她自己!
只是如此想想,Linda就羨慕得眼睛都綠了!
她給方菲當了好幾年的經紀人,至今沒能賺到這麼多的佣金!
所以,當方菲說,以後在內地會有大量演出,可以請於小姐當她在內地的經紀人,負責安排內地演出事宜時,Linda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
演唱會結束了,又不用像以前那樣每天去歌舞團打卡上班,於童突然就提前過上了退休生活。
暫時沒有新業務上門,演唱會也不是天天舉辦的,一年能辦兩場就算不錯了。
所以,留下月薪五百的杜金金在辦公室裡守著電話,於童開始滿世界亂轉。
賬戶裡躺著幾十萬,她又沒什麼投資,完全不知道這筆錢應該怎麼花。
於是,當管歧珍打電話來約她去新開的美容院時,她一口就答應了。
因著有了第一筆贊助費的交情,於童最近跟管歧珍走得比較近,她倆家庭背景近似,脾氣秉性也比較相合,彼此之間又沒什麼利益上的牽扯,很自然便能成為朋友。
不過,她比管歧珍年輕近十歲,這個美容做完以後,似乎沒什麼效果。
至少狄思科是說不出她哪裡產生了變化的。
所以於童從來不自己主動去美容院浪費錢,只有管歧珍打電話約她時,她才去做一次,主要是為了跟對方聊天。
美容院引不起她的興趣,有錢有閒的於總就開始大肆買買買了。
給自己買不算,還得把身邊人都挨個照顧到。
爺爺奶奶和老於那裡就不說了,連狄思科的衣櫃裡都多了好幾套西裝和他叫不出牌子的運動服。
郭美鳳幫他把晾好的衣服收進衣櫃時,就發現了他那半櫃子的新衣服,也因此更加堅定了老五在吃軟飯的想法。
沒想到啊,家裡最出息的孩子,竟然吃上軟飯了!
而當事人狄思科卻絲毫不覺得自己在吃軟飯,他這段時間簡直太快樂啦!
以前都是他往於童的單位跑,如今於童有了時間,就換成對方來找他了。
這天於童再次開著她的小土豆來接人時,突然問:“你不是要競選團幹嘛?選上了嗎?怎麼一直沒聽你提起?”
“選上了啊,”狄思科嘆氣說,“我這點小進步,在於總的大生意麵前不值一提,我都沒好意思跟你講!”
“當團幹不是可以工資升半級嗎?你管這叫小進步啊?”於童驚異道,“你們這個團幹很好選嗎?”
“當然不好選了,我有十來個競爭對手,而且還得演講呢!”狄思科得意道,“咱這人緣可真不是吹的,民主投票的時候,我排第二名呢,除了支部書記,就是我啦!”
他最近每天回家都要研究那臺286,一萬多塊不能白花,他解答了好多同事的問題。
為了回報自己的耐心講解,大家也得把票投給他呀!
“我們團委最近要舉辦金手指大賽,”狄思科躍躍欲試道,“一等獎是一臺進口照相機!你是不是還沒有照相機呢?”
“沒有!”
於童之前想在深圳買來著,但是忙著忙著就忘了。
目前用的還是從她哥那裡借來的。
“那你等我在金手指大賽上一鳴驚人,給你贏一臺照相機回來!”狄思科計劃道,“反正你最近休息,找個週末咱倆爬香山賞紅葉去,正好能用上這臺照相機!”
於童聽說他要參加什麼金手指大賽,下意識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師。
不過,她也知道部委舉辦比賽,肯定跟按摩沒關係。
“比賽還沒開始呢,你就吹上了,”於童吐槽,“萬一沒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買一臺照相機送給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買,但也得有那個經濟實力啊。”
他之所以敢誇下海口,主要是這金手指大賽比的不是別的,而是打字速度!
單位里正在全面推廣電算化,所以,為了響應上級號召,團委也適時舉辦了金手指大賽。
俗稱打字比賽。
這個打字比賽考驗的是對五筆字型輸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來了,解碼規律和拆字原則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紙上畫出鍵盤的位置,進行虛擬打字。
如今家裡有了正經的計算機,為了贏得那臺照相機,他都要苦練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員,他的打字速度應該是全翻譯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賽的獎品很豐富,但比賽過程比較潦草。
因著計算機數量太少,所以先在各處室內部舉辦初賽,選擇當天的《人民日報》某版某篇文章作為考試內容,一分鐘之內,打字最多的選手獲勝。
每人一分鐘,淘汰速度是相當快的。
有人自認打字速度不敵別人,便索性棄權了。
翻譯室的孫主任知道,自己處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語組的小狄。
其實他們可以像其他部門一樣,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參加比賽。
但單位舉辦這個活動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提高對計算機使用的認識,所以孫組長要求每個人都必須參加比賽,而且她本人打頭陣,第一個上場。
孫主任年紀不小了,又是翻譯室的領導,能抽出時間鑽研其他技能屬實難得。
所以,當她交上每分鐘四十八個字,正確率百分百的答卷時,整個翻譯室的同志們都獻上了掌聲。
好多年輕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個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確率這麼高,說明人家已經把字根和規則都記熟了,只是疏於練習而已。
有了孫主任的開門紅,等在後面的年輕人都開始緊張了。
尤其是龐慶祖等幾個男同志。
剛安裝計算機的時候,龐慶祖總是擺姿態,聲稱不想跟女同志搶電腦用。
所以,那臺電腦在翻譯室落戶以後,他就沒怎麼用過。
除了他,英語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臺電腦。
可是,狄思科自己買了電腦,每天回家偷偷練習,準備驚豔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單身宿舍就在機關大院裡,下樓走個幾十米就能進入辦公室。
他一般會在其他人下班後,重新返回辦公室練習打字。
是以,三個人裡,真正不會用電腦的只有龐慶祖。
其他同事都一個個上機打字了,龐慶祖不想丟人,就一直往後縮並攛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後就只剩他跟狄思科兩個人了。
狄思科是被孫主任要求留在後面的,孫主任見識過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讓小狄先上,容易影響其他同志的信心。
然而,龐慶祖並不瞭解內情,聞言便推著他上前說:“你先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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