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也曾年少輕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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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派對是晚上才開始,明黛不緊不慢收拾了一番。
畢竟是第一次跟和暮的發小朋友見面,不鄭重可不行!
所以她甚至去洗了個頭發!把髮根吹得蓬鬆柔軟!
於是,接下來和暮就看著明黛在房間裡提提噠噠走來走去。
一會兒找捲髮棒,一會兒又要去拆前幾天剛買的新裙子,一會兒對口紅顏色不滿意……
忙到懶得多分給他一個眼神。
和暮嗓音沉緩,透著些無奈:“已經很完美了。”
明黛早已經被和暮各種誇習慣了,聽見這句也當沒聽見。
她提著兩對耳環跑到他面前,期待望著他:“哪個好看?”
和暮心裡略微泛酸。
卻還是老實在兩對耳環裡來回打量:“這對,和裙子更配。”
從小就在各種藝術展畫展泡大的和暮,七歲起經手的都是各種名畫文物,對美的敏銳早已經深入骨髓,可不是連口紅顏色都分不清的蠢貨。
明黛見他挑中了和自己一樣的,眉開眼笑:“我也覺得這對好看!”
蹦蹦跳跳坐回梳妝檯,小心翼翼地將耳環戴上。
原本坐在綠色天鵝絨椅上的和暮見狀,輕輕嘆息,隨後起身,走到她身後。
“我來吧。”
說著,取下絨布盒子裡跟耳環配對的項鍊,親自為明黛戴上。
小小的鑽石耳環與項鍊,造型不算多麼誇張,卻恰好成為那點睛之筆。
明黛穿了條豆綠色的襯衫裙,挺闊布料描摹出纖瘦身形,褶皺裙襬自帶青春感,與裙子同色系的皮質腰帶剛好勒出盈盈不可一握的細腰。
襯衫裙的休閒氣息,與她舒展的氣質恰好契合,鑽石配飾增添精緻感。
搭配慵懶的波浪捲髮,以及淡得接近素顏的妝容。
再拎上白色手袋。
明黛的美,是柔軟而充滿著春日生機的美。
美得毫不誇張,美得半點不費力。
對著鏡子的明黛很滿意。
轉身過去又問和暮:
“怎麼樣?”
“很美,很美。”
和暮重複了兩遍。
又忍不住,走過去將她用力圈入懷裡,下巴壓在她的頸窩。
他的髮絲不軟不硬,挨著明黛脖頸細嫩的面板,癢得她想要發笑。
不過她這會兒更在意另一點。
“你不開心?”
明黛說著,抬手摸了摸和暮的頭髮。
這很不可思議。
連和暮的父母,在他十歲以後,都很難碰到他的頭髮,因為他不喜歡。
可是在明黛面前,他像是溫馴而沒有攻擊力的野獸,安靜地垂下頭來,反倒為她撫摸自己發頂的手而高興。
但是面對明黛驚奇的詢問,和暮否認了:“怎麼會。”
明黛已經不是會被他輕易糊弄過去的明黛了。
雖說兩人真正認識不到一年,交往也就兩個月。
但是明黛和他認識很久很久的感覺,對他靈魂的氣息有著非同尋常的敏銳感,更能第一時間注意到他的情緒。
比如現在,明黛就明顯發覺和暮不大高興,或者說有點……酸?
明黛哭笑不得:“你在吃醋?”
說是詢問?更像是篤定。
和暮沉默了瞬。
而後才緩慢道:“你和我約會,都沒有打扮得這麼隆重。”
明黛差點兒笑出聲。
男人至死是少年?
沒想到連和暮都會因為這麼可笑幼稚的理由而吃醋!
不過明黛笑了沒兩聲,就被和暮的手臂箍住腰。
“別笑。”
說著,他沒忍住低頭在明黛耳垂咬了下。
過電感擊中明黛,她一下子愣住。
同時也明顯感覺到,抱住她的那具軀體,正在逐步緊繃。
“咳!”
明黛連忙在和暮懷裡轉身,為他整整衣領。
“好啦,天都快黑了,我們趕緊出發吧!”
和暮壓住紊亂的呼吸。
“稍等。”
緊接著深吻下來。
明黛沒好氣地瞪圓眼睛,推了兩下,沒推動。
在某些時候,素來溫和包容的和暮,也會展現出他骨子裡的侵略性。
無奈之下,明黛只好順著他來。
任由他將她壓在梳妝檯親了好一會兒,才輕喘著整理裙子準備出發。
這次和暮那點醋意總算是消失了,親自開車的全程都是如沐春風。
至於明黛。
她不得不將啞光口紅換成了唇釉,以掩蓋唇部的微微泛腫。
並隨後向和暮宣佈:這一路都不要跟她講話!
和暮大笑。
二十分鐘後,兩人抵達了目的地。
開車的和暮輕車熟路地找到了略微隱蔽的停車場。
明黛狀似無意問起:“你經常來嗎?”
和暮:“十七歲那年只來過一次,那天在下大雨,我喝了半瓶龍舌蘭,有點醉,但順利到家了。但裴易安沒這麼幸運,據說他吐了一晚,留在這會所裡睡的。”
明黛問了他一,他便能不厭其煩地給明黛講到十,事無鉅細,從無隱瞞。
聽著他的講述,明黛好像隔著車窗,看到了當年那個帶著酒氣從裡面走出來的少年,或許面頰染上了淡淡粉,但他依然從容不迫地坐上車,回到家。
因著這份細緻,明黛對於不曾參與他過去的那點淡淡遺憾,也迅速煙消雲散。
明黛不由得感慨:“原來你也有年少輕狂的時候。”
半瓶龍舌蘭?她光是聽著都快暈了。
倒是和暮,現在幾乎沒見過他喝酒。
明黛思忖著這個問題時,和暮的思緒卻在往別處飛。
“是啊,年少輕狂。”
他的眸底幽沉,想到什麼——
二十七歲的和暮,比旁人擁有更廣更深的閱歷,因為見證過大海怒吼和平靜的反差,所以他有足夠的耐心和包容。
所以能在對待明黛時,剋制他的所有不理智,愛如細水長流,不動聲色、步步為營,將明黛擁入懷裡。
十七歲的和暮,正是轟轟烈烈的少年時期,興許在別人眼中,他依然謙遜溫和、不露鋒芒,好似翩翩謫仙。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那個年齡的他遇上明黛,骨子裡的霸道不會比任何人少,甚至更加熱烈,會不顧一切地宣洩他的愛意。
細數起來,當然是前者更好。
和暮從第一次見到明黛,就知道面前少女實則防備心很重,不容易讓人走進她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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