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鎖定真兇
鬼締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9章:鎖定真兇,終極罪惡:從成為替罪羊開始,鬼締,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黑影男人知道現場存在目擊者,他在二次襲擊許默,使其昏迷之後,把許默藏起來了,然後黑影男人偽裝成許默,故意拿著兇器,站在屍體旁邊被宋朗拍到。
可這可能嗎?
許默覺得有可能。
畢竟,從現有的資訊來看,案發當晚,現場一共有六個人。
黑影男人是隱藏最深的一個。
在警方眼裡,許默口中的黑影男人就是真兇,可惜他不是,然而,除了許默之外,沒人知道他的存在。
由此可見,黑影男人不管是智商、反偵察意識、城府、格局都非常厲害,對方想做到這點,好像並不難。
但這裡面有幾個問題。
黑影男人是怎麼知道現場有目擊者的?是怎麼知道宋朗看到現場時間的?又是如何確定對方錄製影片的?又如何保證在此期間不會出現意外的?
第一個問題倒是很好回答,對方既然敢搞順風車殺人,顯然是知道宋朗和真兇的行動計劃和行動路線。
第二個問題也不難,宋朗殺人需要時間,處理現場也需要時間,只要知道宋朗進入601的確切時間,在對宋朗進行調查和觀察,推測出一個大概的時間,還是比較容易。
如此一來,第二個問題和第三個問題,甚至第四個問題,似乎都能解釋。
畢竟,只要深入瞭解一個人,再根據其性格、思維等等,以及當時的心理,其實是可以預判到宋朗在看到案發現場之後的反應的。
聽起來雖然有些匪夷所思,可從黑影男人的表現來看,他確實有能力做到。
但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黑影男人是如何把自己偽裝成許默的?
此時,許默想到了兩種可能性。
第一,黑影男人決定嫁禍自己,進行過偽裝,比如化妝,或者佩戴人皮面具,再加上當時是晚上,宋朗所處的位置距離案發現場有一定距離,想做到這一點不難。
第二,原主有個雙胞胎哥哥或者弟弟,無需偽裝,也能輕鬆做到。
相對於第二種,許默更傾向於第一種。
透過這段時間的觀察、瞭解和試探,許默並沒有哥哥或者弟弟。
除此之外,許默還想到一種可能性,只是有些匪夷所思。
原主其實沒有死,或者說,他的靈魂還在。
只是因為許默是穿越者,他的靈魂異常強大,擁有了身體的掌控權和支配權,而原主的靈魂則被擠到角落。
如此一來,很多問題都能解釋了。
比如,許默為何沒有原主的記憶。
再比如,許默為什麼在看到睜開眼,看到黑影男人行兇時,不但沒有恐懼,反而很興奮,以及深深的憤怒。
說起興奮,許默不止一次地出現過這種情緒。
當時,許默以為這是原主身體的下意識反應,可現在想想,如果原主真的還活著的話,那就可以解釋了。
“這麼說,當時站在路燈下,拿著兇器的,不是黑影男人,而是我自己。”
“不對,那個人是原主,他趁著我昏迷的時候,奪回了身體的掌控權。”
甚至,許默還想到一種更加荒誕的可能性。
現場其實沒有第六人,所謂的黑影男人是原主在跟他爭奪身體掌控權的時候出現的幻覺,甚至陳雪峰都是原主錘死的。
想到這種可能性,許默再也蚌埠住,當場爆了句粗口。
“凸(艹皿艹)”
搞了半天,兇手居然是我自己!
“(°ー°〃)嗯!?”
方沐在說完影片的事情和他的分析之後,就看到許默陷入沉思,臉色不斷變化,此刻聽到許默爆粗口,更是愣住了。
“你想到什麼了?”
許默回過神來,心情格外複雜,臉色卻重歸平靜,淡淡道:“沒什麼。”
“真的沒什麼嗎?”
方沐顯然不相信許默的話。
許默搖搖頭。
對於兇手是自己,不,準確來說是原主這件事,許默是不相信的,更不會承認的。
在許默看來,他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人,怎麼可能會殺人呢。
也正是這種想法,也讓許默覺得原主不是這樣的人。
相對於兇手是自己這種可能,許默更傾向於現場存在第六個人。
就在許默再次陷入沉思的時候,方沐卻急了。
“許默,你既然知道真兇是誰,為什麼不告訴我?難道是因為我之前對你的態度嗎?”
“如果真是這樣,我跟你道歉。”
“但也請你理解我,我是警察,我必須那麼做,我……”
看著一臉急躁,有失方寸的方沐,許默有些佩服他,同時又很可憐他。
“方沐,你何必問我呢?其實你已經猜到真兇是誰不是嗎?”
方沐呼吸一滯,看著許默,臉色急劇變幻。
良久之後,方沐問道:“真的是他嗎?怎麼可能是他?不應該是他啊?”
許默皺了皺眉,打斷陷入自我懷疑的方沐。
“到底是不是他,你去調查一下不就知道了嘛,何必在我這兒浪費時間呢?”
方沐沉默了。
他當然知道許默說的是事實,可他也不相信,404案件的真兇居然是他第一個徒弟陳實。
準確來說,他無法接受這個真相。
按理說,警局那麼多人,誰都有嫌疑,唯獨陳實沒有太大嫌疑。
一來,陳實只是一個見習警察,還沒有轉正,他能力如何,經過這段時間相處,大家心裡都有個數,根本無法把他跟404案真兇聯絡到一起;
二來,陳實跟628案件沒有任何關聯,實在想不通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可如果仔細去想,就會發現,從404案發到現在,陳實一系列表現都很不正常。
別的不說,單單第一次審訊許默的時候,陳實就不應該出現把警方調查結果告訴許默的錯誤。
或許,很多人會說,陳實是見習警察,是個新人,犯錯很正常。
話雖如此,警局所有人也都這麼認為,可問題是,陳實不是還沒有畢業的實習員,也不是沒有參與任何案件的菜鳥。
陳實被分配到刑偵中隊,處理了好幾起案件,還都是刑事案件,而且都沒有犯錯。
在偵辦趙一鳴案件的時候,陳實也參與過審訊,當時趙一鳴也因為說不清現場Y字標記的事情,是又哭又鬧,各種搞事兒。
當時陳實都沒有犯錯,為什麼偏偏在許默這就犯錯了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