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樓看風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九十八章 鐵鍋,鹹魚夫妻在逃荒,三十六樓看風景,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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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了三日,少年們純純的友誼就建立起來了。

阿曼林成日和少年們混在一起,邀請他們在部落裡面吃住了幾天,最後甚至都跟著他們來到了營地。

第一次看到朋友們畫裡的大海船,阿曼林嘴巴張得大大的,這船怎的如此高如此大?一艘船能裝他們部落多少人呀?

無與倫比的震撼,尤其是這麼多的船密密麻麻停泊在港灣裡,阿曼林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所見所聞。

等他被請到船艙裡參觀,更是對船上什麼都很好奇,小黑手不斷的這裡摸摸那裡摸摸。秦柯他們給他示範他看到的這些物件的用途,阿曼林如同進入了一個新世界,摩擦聲就沒有停下來過。

黑娃作為家主,當然要好好招待兒子們請來的小客人了。看見與叢林部落與眾不同的做法方式,阿曼林看得目不轉睛。

尤其是被架在土灶上的幾十口大鐵鍋吸引了,這玩意能煮多少肉湯啊!

伯府的廚子們想給小土著露一手,不但就地取材,還拿出了一些伯爺的私藏,給阿曼林做了十個大菜。

阿曼林的鼻子都快忙不過來了,太香了,實在是太香了,這是什麼肉的味道?小傢伙直接蹲在灶房那片不走了,聞著味道滿臉痴迷狀。

直到所有的菜都出了鍋,看著這些用盤子裝的各種他不認識的菜,還有蒸出來的南瓜麥面饃饃,阿曼林侷促了起來。

他都不知道該不該用手抓了,畢竟他的幾個朋友都用著兩根棍子,夾起來吃的。

黑娃看出了這小孩兒的糾結,拿了一個大盤子,把每一樣菜都夾了一大筷,裝了滿滿的一大盤,放在阿曼林跟前,示意他,用手抓著吃。

阿曼林感激的對著黑娃笑眯眯,嗯,這個是朋友們的阿父,應該也是這群人的首領,是個大好人。

除了一大盤子的菜,黑娃還給他拿了一個大饃饃,阿曼林接了過來,對著饅頭咬了一口,小眼睛溜圓,哇,這是什麼?這也太好吃了。

他完全顧不上盤子裡的肉菜,一臉專注的啃饃饃,又鬆軟又香甜,咀嚼都沒有仔細咀嚼就給吞上了肚。

吃完一個饃饃,阿曼林還沒過夠癮,眼巴巴的看著黑娃。

黑娃好笑的搖頭,看來這娃兒吃饃饃上癮喲,又給他拿了一個。

直到第二個饃饃吞下肚,阿曼林才把眼光看上了盤子裡的肉。

看著朋友們吃菜吃得香,他也對著盤子裡的菜肉發起了進攻,一開始還咀嚼了一下,慢慢的感受了一下味道。

等吃出滋味來,那一個狼吞虎嚥,吃到最後,還舔盤,袁文武高興的,又給他夾了一大盤。

阿曼林最後都吃撐了,肚子鼓鼓的,脹得非常難受,黑娃也給嚇到了,趕緊給他吃山楂片消食。

酸甜的口感,讓阿曼林小眼睛都笑成了一條縫,最後,人家都不想回部落了,直接和袁文傑他們住到了一起。

晚上睡覺前,看見這些朋友又是洗澡又是用鹽潔牙,他都好奇得要命,也學著他們的樣子潔牙。

這?這不是鹽巴嗎?阿曼林仔細的用舌頭舔了舔這些白色的顆粒。真的是鹽巴,比他們部落換來的鹽巴好太多了,除了鹹一點都不苦。

而朋友們,居然拿這麼好的鹽巴來磨牙齒?太太浪費了!

為了滿足阿曼林的好奇心,這夜袁文傑他們都住在了船上。

這麼熱的天,朋友們居然晚上還要蓋“皮子”,阿曼林實在搞不明白,為何朋友們的“皮子”如此的輕薄,又如此的柔軟。連頭都能有專門擱置的地方,這裡睡覺可比他們家的草窩舒服百倍了。

可惜這麼舒服的床,阿曼林居然興奮得一晚上都沒睡著!

新世界一旦被開啟,小孩兒就跟脫了韁繩的野馬一般,整整和他們混吃混喝了七日,直到阿木酋長派人來找他,阿曼林才戀戀不捨的離開。

已經把阿曼林當做跟班小弟的少年們,在阿曼林回家之際,把早已經準備多時的鐵鍋給他搬了出來。

知道他稀罕他們的鹽巴,用了大罐子給阿曼林裝了二十斤鹽巴。

特意給阿曼林改制過的,衣裳褲子還有鞋都齊活兒了,小孩兒終於穿上了人生當中的第一件衣裳,第一條褲子,第一雙鞋。

珍惜得不行不行的,小心翼翼都怕踩到爛泥巴。

黑娃還送了他一張弓箭和一百隻箭羽,不過這弓箭就比他的身量矮一點,他可完全拉不開的。

秦柯給他示範過,阿曼林決定拿回去,讓部落裡個子最高力氣最大的獵人使用。

歸家的阿曼林,被家裡人包圍了起來,大家摸著他的衣裳,扯著他的褲子,氣得他不斷的發出警示聲。

“這到底是用什麼皮子做的啊?”

“弟弟,弟弟,你這腳上穿的是什麼?能給我穿穿嗎?”

“不行,不行,這是朋友們送給我一個人的!你們的腳比我的大,穿不了!”

“這個皮裙我們穿得了!”

“啊!啊!不給你們穿,這是我的,這是我的!”

“哈哈哈哈哈哈.”哥哥們逗起弟弟來不遺餘力,氣得阿曼林跳腳。

大鐵鍋和鹽巴,馬上讓大夫人接了過去,這麼大的鍋他們還是頭一回見到。

阿曼林趕緊給他阿母講解:“這個是用來煮肉湯用的,可比我們的石鍋好用多了,兩塊柴火就把能把湯煮開!阿母,這個鹽巴也好,一點都不苦!”

“我兒子真能幹,這些客人喜歡你,都送你這麼貴重的禮物!”大夫人把阿曼林誇了又誇,惹得哥哥們眼紅得很。

除了獵物,部落裡最珍貴的可不就是鹽巴了嗎?!

可誰能有弟弟這般聰明,有弟弟這般討人喜歡呢?

阿木酋長卻仔細的看著兒子拿回來的這張弓,在阿曼林比劃了射出的距離後,陷入了沉思。

弓箭他們也有,箭頭他們用的都是木箭頭,而兒子的這些箭頭他摸了又摸,非常堅硬,估計比猛獸的牙齒還硬,這些要是用來打獵,獵物還能逃到哪裡去?

可如果用來射人?也是無人能阻擋這些利器的!包括上次那位首領送他的刀子,這些時間他都用來分割獵物的皮肉,鋒利得骨頭都能切開!

思緒越想越遠,這些外來人的殺傷力,阿木酋長的心已經提到了嗓子眼.

“阿父,朋友們都是好人!”阿曼林看得出阿父的擔憂,可他有非同一般的直覺,就是覺得這群人不會傷害他,也不會傷害他的族人。

阿木酋長不知道應該怎樣同兒子說出他的擔憂,這孩子還思慮太少了。

“阿父,朋友們乘坐的船隻像山崖一樣高,比叢林裡的猛獸還要多!

他們的吃的食物比我們任何食物都美味,還用非常非常好看的罐子裝著。

除了這些,他們有我們沒見過的弓、刀,湖裡的鱷魚他們都殺死了好多條!

這是一群很厲害的朋友,他們的人數比我們整個部落的人還多。

要是想傷害我們的族人,我們早就和那些鱷魚一樣,被殺光了”

阿木酋長聽著兒子細細的講述了,他這些時日的見聞,對這些他既沒聽說也沒見過的事物,感到迷惘。

袁文傑他們那日帶來的一百多張圖,還留在他們部落裡面呢。

不但他看了吃驚,族老們看完也都覺得很神奇,這是一個離他們非常遙遠,但是一看就很富饒,很大的部落。

這些人的衣食住行,都比他們強上百倍。

土生土長的叢林部落,哪怕高齡有四十八歲的族老,這一輩子也沒見過這樣的場面。

既然兒子如此篤定,他的朋友們不會傷害族人,阿木酋長就暫時放下心來。

當晚,大鐵鍋就煮上了十多隻野雞,比以往用的柴火和時辰都不到一半,雞肉就給燉熟了,大夫人親自從罐子裡,挖了一大勺鹽巴進去。

鹽巴他們家也不能獨享,還要給部落的其他人家,一戶分上一些。

“吸溜.吸溜”阿木酋長第一個吃肉喝湯,沒有筷子也沒有晚,他們用的是從海邊撿到的一些貝殼和大海螺盛湯。

“這鍋真好用!”所有家人都發出了感嘆,一大鍋湯,他們家大半的人都能分上一口!

被分了一個大雞腿的阿曼林,邊啃雞腿邊同阿木酋長商量:

“阿父,朋友們還要在我們這裡住一段時間,他們還想往那邊走走,我能不能一起去啊?”

“讓你一起去做什麼呢?”

“他們和其他部落的人不認識啊,我可以幫他們傳話,現在朋友們畫的畫,我都能看懂的,朋友們都誇我厲害呢!”

人家阿曼林真沒有白混這七天七夜,不但袁文傑他們圖畫的表達他能看懂,簡單的大夏語他也能聽出個高低,說就完全不會了。

“兒子,你想去就去吧。”阿木酋長心思不算複雜:族裡的男人們長大成年後,都要出去狩獵,找尋新的獵場。他這個最聰明的兒子,看來找到了一條更好的路。

他也很好奇,這群一看就比他們富裕的人,在此逗留到底都圖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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