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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分鐘後,林舒月找了家燒烤攤坐了下來,點了一份烤生蠔,一份炒米粉,一瓶水,邊吃邊回想剛剛從善惡鑑別系統哪裡接收到的知識。

原身跟她一樣,都叫林舒月,今年二十歲,跟她同歲,但小學的時候跳了兩級,現在是陽城大學新聞系的即將畢業,正在實習的大學生。正在鵬城都市報實習。

家中有一個媽媽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從小被拐走的弟弟。

她姐姐林舒星讀完小學就出來工作了,每個月的工資都一半交給原主媽媽婁鳳琴,用於尋找弟弟的資金,一小半拿來供原主讀書,剩下的才是自己的零花錢跟存款。

眼看著原主進報社工作了,有工資入賬了,她的擔子才小了一些,這才敢考慮自己的終身大事,去年年底那會兒跟她們工廠食堂的廚子羅正軍談了朋友,兩人感情穩定,估計到年底就得談婚論嫁了。

“你說你最愛......”兜裡的手機又響了,林舒月這回沒有遲疑,掏出手機,摁下綠色的通話鍵,一個柔和的女聲便從那邊傳來。

“小月,都什麼點了,你怎麼還不回來吃飯?”

林舒月桌子上的東西才剛剛動了一點點,她瞅了一眼,道:“已經在回去的路上了,你先吃。”

電話那頭的林舒星沒搭理林舒月的話,自顧自地道:“一會兒你正軍哥也來,你快點回。”

話音落,那邊便有刺啦的一聲,這是林舒星在炒青菜,電話也隨之被結束通話。

林舒月找老闆要了個塑膠袋,把桌子上的東西都打包,又要了一份炒田螺,然後才順著原主的記憶往家裡走。

原主家便是鵬城本地人,只不過她們的老家並不在鵬城的鬧市區,而是在鵬城下面的一個偏遠的小漁村裡。

原主的弟弟三歲,原主五歲的那年,原主她爸爸林建新去城裡在外面有了個女人,後來那個女人找上門來,原主媽媽知道後果斷跟原主爸離了婚,其中光扯皮就扯去了小半年。在兩人離婚沒多久後,被判給原主爸爸的弟弟被人販子拐走。

原主媽媽受不了這個打擊,病了一場,病好後賣掉了原主她爸離婚時給她的房子跟田地,帶著兩個女兒進了城,一邊打工養活兩個女兒,一邊存錢,每年裡總有那麼兩個月她不在家,跟著一群同樣丟了孩子的父母,全國上下的找孩子。

這會兒是五月份,她們得知在山西那邊有孩子的訊息,便動身前去,已經走了有小半個月了。

林舒月姐妹倆住的房子是原主媽當年來鵬城落腳的時候買的,當時這個地方還是一個小村子,房子賣得便宜,一百來個平方的平房,帶著個二十平左右的小院子,才花了一千來塊錢。

後來鵬城發展迅速,當年的小村子周邊已經蓋起了小工廠,還有一個大商場正在選址籌備中。村子裡的人家搖身一變,成了包租婆。原主家的小房子也水漲船高,年底那會兒有人找來,願意花一萬塊錢買她家的房子。

被原主媽給拒絕了,這房子是她和兩個女兒安身立命的根本,她不願意也不敢賣。

林舒月在林家門口站了一會兒,深吸一口氣,推開掩著的鐵門。

林舒星是個很熱愛生活的人,她小時候從同學家裡要了一根葡萄藤種在院子的西南角,這會兒已經爬滿了整個院子,其餘的幾個角也中滿了花,鵬城天熱,一年四季,院裡的鮮花就沒有斷過。

葡萄藤裡裝了個燈,昏黃的燈光下有一張八仙桌,上面有兩盤菜,正騰騰地冒著熱氣,林舒星從屋裡出來,手裡端著個湯,在她身後,跟著一個二十五六歲的青年,身上系這圍裙,手裡拿著碗筷,兩人嘴邊都帶著笑意。

“在門口站著做什麼?還不快點進來?”

也許是今夜的晚風有些溫柔,吹在身上暖暖的。也許是葡萄架子下的那盞燈太過昏暗,暖暖的燈光將飯菜的熱氣照出了顏色,讓林舒月有些怔然,鼻頭也有些發酸。

林舒月上輩子母親走得早,父親是一名刑警,一年裡能在家待著的日子都不超過一週,父女倆相處的時間少之又少,但相處的這段時間裡,她爸爸都是把她放在第一位的,因此兩人哪怕相處得少,感情也十分的深厚。

她十六歲上高一的那年,她父親犧牲了。等她上大一的那個暑假,爺爺奶奶也相繼離世,從那以後,她的家裡,就再也沒有人等她吃飯了。

她應了一身,反身關上院子的大門。一步步地朝著林舒星兩人走過去,再一次有了穿越的實感。

她覺得穿越也挺好的,哪怕職業跟自己上一世的差太多了,但她重新擁有了家人,就已經很好,很好了。

林舒月把自己打包的東西放到桌子上,算是給大家添兩個菜,在原主的記憶裡,婁鳳琴要找孩子,林舒星要供一個大學生讀書,還要承擔起養家的重任,燒烤這種東西,在她家幾乎絕跡。

趕在林舒星開口說她前,她趕著說道:“今天報社發獎金,我也有,這是我上班以來第一次領到獎金呢,就買了點燒烤慶祝慶祝。”

頓了頓,林舒月又道:“上回你不是說你想吃麼?”

林舒月的一句話,讓林舒星到嘴邊的嘮叨噎了回去,眼眶有點溼潤,她一直都是家裡付出的那一個,母女三人感情也非常好,但林舒月把她隨口說的一句話放在心上,她內心十分感動。

她男朋友羅正軍看了一眼小姨妹跟不說話的女朋友,立馬道:“那今天日子好,我去門口小賣部買點啤酒,今晚咱們喝一杯。”

不等兩人說話,他便朝著外頭走。

從林家出門,往左邊拐了拐,便是一個商店。

林舒星不再多說什麼,林舒月翻開揹包,裡面的夾層裡是十張嶄新的百元大鈔,這是系統給的獎勵,她想了想,從裡面抽出一張出來給林舒星。

不是她不願意多給,而是這個年代的工資也就那麼回事兒。就像林舒星,她在服裝廠工作,已經做了十多年了,是個熟練車工,一個月的工資按照計件來算,一個月最多的時候也就能拿到一千塊錢。

原主在報社的底薪是400塊,其餘的是按照發表文章的熱度跟獎金來算,像原主的師傅,鵬城著名的狗仔黃強,一個月的工資能有一千到兩千,有時候那些名人會給他們這些狗仔封口費,那就更多了,有時候照片拍得好,一個月轉兩三萬都不成問題。

林家缺錢,原主這個剛剛畢業的小姑娘特別想賺大錢,於是在進報社的時候,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娛樂口,結果半年下來了,拍到的爆料不少,但是獨家的卻沒有多少,這樣一來,基本上月月拿的都是基本工資,最高的時候也沒超過七百。

這猛地給一千塊錢的獎金,林舒星該擔心她出去被人滅口了。

林舒星看到錢,眼睛刷得一下就亮了,拿著錢抱著林舒月的腦袋就親了一口:“我妹崽真棒,咱們家的存款又多了一些,媽媽又能在外面多跑幾天了。”

林舒月有點不好意思,耳朵尖兒都紅了,聽到後面,在心裡嘆了一口氣。

原主今年二十歲,原主的弟弟林舒陽比她小三歲,在三歲的時候走丟,這都十四年了,找回來的希望和何其渺茫?被拐走的那些孩子裡,能找回來的連三分之一的機率都沒有。

但即便如此,也有一批又一批的父母行奔走在尋找孩子的路上,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也正是因為看多了這樣的報道,知道了一個孩子對一個家庭的重要性,所以林舒月才會在穿越前那麼奮不顧身的阻止人販子離開!

“人販子就該判死刑。”林舒月嘟囔一聲,林舒星嗯了一聲,原本因為多了存款而興奮的心情低落了下去。

林舒陽被拐賣的時候她十二了,這個小弟弟幾乎就是在她的背上長大的,他丟了,林舒星的難受不比,婁鳳琴差。

羅正軍回來了,手裡拿了三瓶啤酒,林舒星收拾好心情,去屋裡拿了三個杯子來。

大家坐下吃飯,林舒星喜歡吃海鮮,放了蒜蓉小米辣的生蠔她吃得格外滿足,林舒月跟羅正軍都下意識地把生蠔留給她吃,自己吃炒米粉,吃羅正軍做的菜。

菜沒有多硬,羅正軍學的是湘菜,一盤農家一碗香,辣椒多雞蛋多肉少,一盤手撕包菜,一盤豆腐冬瓜湯,味道好極了。農家一碗香香辣夠味兒,尤其是雞蛋,他煎得又焦又香,這碗菜的精華都在這雞蛋裡。手撕包菜脆爽入味兒,冬瓜豆腐湯鮮中帶甜。

林舒月除了玩遊戲以外,最大的愛好就是吃。羅正軍煮的湘菜,在林舒月這裡都可以排到前五了,她一邊吃一邊朝羅正軍豎大拇指。

羅正軍高興極了,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不一會兒一瓶就見了底。

林舒星瞪了林舒月一眼:“你不知道他是個傻子啊,你還給他灌迷魂湯。”說完又去搶羅正軍的杯子:“行了行了,知道你做菜好吃了,別再喝了,你自己的酒量你又不是不知道。”

羅正軍被搶了杯子也不惱,看著林舒星呵呵傻笑,林舒星也忍不住笑了。

兩人對視之間,周圍彷彿在冒粉色小泡泡。

林舒月默默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後打了個嗝,沒別的,狗糧吃撐了。

羅正軍沒有在林舒月家睡覺,吹了會兒風,九點多就回去了。

林舒星關了大門,給養在大門邊用鏈條拴起來的大狗餵了食物,這才回房間睡覺。

臨睡前她去了隔壁林舒月的房間,林舒月已經洗完澡穿著家居服呼呼大睡了,林舒星給她關了燈,回到自己房間,不一會兒,林家的最後一盞燈也熄滅了。

一夜無夢,次日一早,林舒月被憋醒,起床時赫然發現枕頭邊放了一張報紙,林舒月迷迷糊糊看過去,瞌睡瞬間無影無蹤。

《連環奸/殺/少女案兇手在逃八年終落網:手上竟有十條人命》

標黑加粗的配圖上,顯然是段陶勇的抓捕現場,照片上的他頭髮又長又亂,渾身髒亂破舊,好似傳說中的神農架野人,眼神比起警局裡見到更加冷血兇狠,人也壯了一圈……

而報紙的上方,赫然寫著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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