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janRW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十九章 海洋之眼,好萊塢的億萬富豪,TrojanRW,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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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歌其實沒有什麼特別值得一提的東西,整個製作都是用Logic自帶的聲音和取樣包完成,沒有別的外掛,也沒有特製的音色……本來是寫給我的樂隊,TheSlightlys的。”
“不對。”碧梨壞笑著縮了縮肩,“是寫給某個‘海洋之眼’的。”
“不,碧梨……”菲尼亞斯無奈地看了一眼妹妹,“是寫給樂隊的。不過我自己唱的話,總感覺味道不對,所以讓碧梨嘗試了一下。沒想到,正好非常契合。”
“他當時帶著吉他來我的房間,教我唱了這首歌。”碧梨指指自己的腦袋,“結果,它就在我腦海裡縈繞了幾周的時間,我心想,‘這首歌必須由我來演唱’。”
“於是,我們就在自家的臥室裡錄好了它,去年11月18日上傳到SoundCloud,結果沒想到一夜之間就火了。”菲尼亞斯補充道。
“24.6萬次播放。”碧梨迫不及待地接過話頭,“誰能想到呢?”
“商業上呢?”韓易帶著微笑追問,“在SoundCloud上流行之後,你們給《OceanEyes》做了哪些商業上的運作?”
“我們還是想要在可以結算流媒體版稅的平臺上獲得聲量,所以,在歌曲有一定的流量之後,我跟Spotify和AppleMusic都有聊過。最後AppleMusic給我們引薦了一個A&R的平臺公司Platoon,與碧梨簽下了一份協議。”
“協議具體是什麼樣的?”聽到菲尼亞斯的這句話,韓易的笑容變得有些遲滯。
難道被人捷足先登了?
“他們保證在三年內為碧梨簽約一個大型唱片公司。”
“以此來換取……”
“換取碧梨三年內演藝方面15%的收入。”
“有日落條款嗎?”
“有的。”菲尼亞斯看向韓易的眼神裡多出了幾分訝然,他原本以為這位宥真極力推薦的富豪,只是一個有志於投身音樂行業的金主,沒想到他對這個產業本身竟然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協議結束後的十年,他們有權獲得碧梨10%的收入。”
“怪不得Platoon被蘋果收購了。”韓易點點頭,喃喃自語道。
像Platoon這樣所謂的A&R公司,既不是藝人管理公司,也不是唱片公司。A&R的全稱,是Artists&Repertoire,中文翻譯過來,可以叫做藝人與製作部,或者藝人與作品部。顧名思義,A&R的工作是開發和訓練歌手的能力,協助藝人籌備作品,從而讓他們有更高的機率在商業市場上獲得成功。
A&R是唱片公司最核心的部門,人們在影視作品中看到的唱片公司的日常,諸如收歌、簽約、訓練、錄音,都是A&R的工作範疇。可以說,唱片公司85%以上的藝人與音樂相關業務,都是由這一個部門開展。
而像Platoon這樣,專門做A&R的平臺公司,是近年來比較流行的一種音樂創業方式。傳統的唱片公司,跟音樂人簽署的是1+6的標準合約,即1張專輯+6張專輯的續約選項。總共7張專輯,至少能繫結一位音樂人將近十年的時間,而想要卓有成效地打造七張專輯,將一位歌手從音樂捧到巨星,所耗費的財政資源和人力資源相當驚人。
按照帕累託定律,任何行業,成功者與失敗者的比例,都是二八之數,而在音樂行業,這一比例更是能達到令人觸目驚心的10%:90%。唱片公司簽約的100名藝人裡,只有10人能夠讓他們收回成本,而在這10個保本的案例裡,更是隻有1個能真正賺錢。
在實體唱片時代,資訊的流通與時尚的更新速度相對較慢,用十數年的時間從無到有,用心經營一個藝人品牌尚且有利可圖。但進入流媒體時代,特別是行動網路與大資料開始改變音樂商業邏輯的這幾年,唱片公司的屬性和偏好也發生了改變,從製作為核心,逐漸變為以營銷為核心。
不管是環球、索尼還是華納,他們旗下的唱片公司都更希望簽約已經有成熟作品和既有流量的音樂人。推廣這種藝人不需要在最艱難的初始期花費精力,在商業上獲得成功的機率也要高得多。
換句話來說,每個人都希望做從1到100的工作,而不是從0到1的。
在這樣的市場大環境下,專門負責包裝新人的純A&R公司應運而生,他們會大量簽約尚處於起步階段的音樂人,在作品方向上提供建議,並在行業資源上起到引薦的作用。
這種公司不跟藝人簽發行合約,也不簽唱片合約,甚至連管理合約也不需要。他們跟新人們達成的協議非常簡單明瞭-我幫你找到合適的發展道路和中意的下家,作為回報,你需要在後續的職業生涯中給我分配收益。
不用投入太多的資金,搏的就是烏鴉變鳳凰的微小機率。
這種協議,通常在音樂行業內被稱為……
“藝人發展協議,我懂了。”韓易略微沉吟了幾秒,追問道,“具體是哪些方面的收益需要跟他們分成?”
“主要是錄音作品的收入,以及我們的音樂作品翻錄成錄音作品獲得的版稅。”菲尼亞斯回憶著協議的細節,“還有……在三年合約期內,所有其他方面的商業收入都需要分成,比如代言或者贊助。如果是在合約期內談妥,但收入在協議到期之後才拿到,一樣需要按照15%的比例與他們分成。”
“也就是說,三年之後,除了母帶版權和音樂版權產生的收益,其他收益就不用跟Platoon分成了,對嗎?”
“是這樣的。”
“那還不錯,看樣子你注意到了很多細節,菲尼亞斯。”韓易朝菲尼亞斯投去一個讚許的眼神,一般來說,這種藝人發展協議會要求音樂人進行全領域的商業分成,不管是錄音作品、音樂創作,還是演出、代言,甚至影視收入,都需要進行收益分配。
而碧梨與Platoon之間的協議,明顯經過一番審慎修改,特意將演出等其他部分的收入從日落條款中剔除了出去。
如果沒有剔除的話,BillieEilish光是首次世界巡演就錄得1800萬美元的毛利潤,蘋果公司更是在2019年花費2500萬美元買下碧梨紀錄片的渠道發行權,你猜Platoon那幫人得樂成什麼樣?
“我只是在努力地學習而已。”菲尼亞斯攤開手,“還有很多東西我感覺沒有做好。”
“所以,你現在是碧梨的經理人,對嗎?”
“是的,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經理人。”碧梨用手撥亂菲尼亞斯的棕色短髮,看似調皮得漫不經心,但實際上任誰都能觀察出她對哥哥的信任與依賴。
“那麼,經理人,我們……有一個合作想要跟你談。”韓易的右手在自己和趙宥真之間來回擺動,“我們希望,成為你們的經理人、A&R、唱片公司、發行公司,以及演出經紀,成為你們登上科切拉音樂節的最大助力,成為你們世界巡演每一站的後臺支持者,成為你們在格萊美領獎臺上的致謝物件。”
“注意,我說的,是你們。”韓易指指碧梨,又指指菲尼亞斯,“BillieEilish,和FINNEAS。”
“就像我跟你們提到過的那樣……”趙宥真適時插入話題,她將公告牌雜誌的那則新聞擺在二人面前,“易的公司,剛剛收購了聯合藝人經紀公司40%的股權。”
“也就是說,只要你們願意……”
趙宥真摟過碧梨,綻出一個極具說服力的動人笑容。
“不管是DemiLovato、Florence+TheMachine,還是Paramore。任何樂種的任何藝人,你們都可以立刻成為他們巡演的開場嘉賓。”
說到這裡,趙宥真不禁將目光朝韓易移去,她之所以如此熱切地想要與韓易合作,將她最看好的藝人大方引薦出來,正是看重了韓易即將在演出市場上享有的話語權。
對於初出茅廬的新人來說,能夠跟隨業內成名已久的明星進行世界巡演,不論隨之而來的曝光與關注,就單論拿到的宣傳海報,就足以讓他們在與同輩的競爭中佔盡先機了。
而此時,韓易也正帶著莫名的笑意,注視著趙宥真。
當然,這笑容裡並沒有半分貶損的意味,趙宥真的話術與表達方式已經足夠出色。
他在感慨的,只是時間的無情而已。
2016年,DemiLovato居然可以用來引誘BillieEilish。
“我們可以讓你登上任何舞臺,不只是科切拉。早安美國,甚至是吉米-法倫。”韓易為趙宥真描繪的美好願景添了一筆註腳,“天空才是極限。”
“所以,如果我們簽約的話……”
韓易和趙宥真指向的未來固然一片光明,但從很早開始就為自己和妹妹的音樂事業在洛杉磯四處奔波的菲尼亞斯,聽過太多類似的承諾。
他最關心的,是實際的數字。
“會是一份360協議,對嗎?”
傳統的唱片協議,只包含藝人事業的單一方面。而如果一份合約裡同時包括唱片和音樂版權發行部分,那麼這種協議通常被稱為180協議,因為它包含了錄製音樂所需要涉及的全部權益。若再加上演出部分,合約就升級到了270度。
至於360協議,就更好理解了,任何與演藝事業有關的權益和收入,都在協議約定的範疇之內。藝人允許公司在流媒體播放、現場演出、周邊銷售、音樂授權、商業代言等全部領域獲得收益分成,而以此作為交換,公司也需要提供財務與專業資源支援,在藝人包裝、音樂製作和市場營銷方面提供全面助力。
早在2002年,羅比-威廉姆斯就與EMI之間達成了類似於360協議的合作。雙方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羅比將所有的演藝活動移至新公司開展,而EMI則注資1.57億美元,以換取羅比-威廉姆斯全領域的商業收入分成。
羅比-威廉姆斯可以獲得100%的實體唱片收入,和28.75%的非唱片收入,0%的線上音樂收入。作為交換,EMI將會獲得71.43%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線上音樂收入。
剛開始,整個音樂行業都在大聲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實證明,他們贏下了這場豪賭。
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個月內,這家合資公司就錄得3500萬英鎊的毛利潤,按照當時的匯率來計算,足足6868萬美元,羅比-威廉姆斯大概能夠拿到50%,而EMI則可以將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說,只用了半年的時間,EMI就收回了21.9%的投資。
要知道,這可是連iTunes都還在發展期的2003年。簽下六張專輯長約的羅比-威廉姆斯,隨著實體唱片的逐漸式微,未來的分成比例只會越來越少。
羅比-威廉姆斯的成功激勵了大批巨星以同樣的方式簽訂合約,最為著名的莫過於2007年麥當娜的經理人蓋伊-奧謝里與現場演出業巨頭LiveNation達成的驚天協議。
1750萬美元的簽約金,6000萬美元的三張專輯預付款,5000萬美元的現金加股票組合,用於獲得麥當娜世界巡迴演唱會的獨家舉辦權,和對她肖像與姓名的使用權。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萬美元之後,90%的演唱會收入和50%的肖像與姓名使用費,也歸麥當娜所有。
這種協議解決了藝人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固有難題,在傳統的音樂行業框架中,藝人需要同時跟唱片公司、音樂發行公司、演藝經紀公司、演出公司、市場營銷公司、公關公司等十多個不同的合作方同時進行協作,每個利益相關方都有他們的考量,也極難形成共識與合力。360協議這種全新形式的出現,讓藝人的合作方從十數個減少為一個,大大提高了溝通和工作的效率,也讓藝人能更好地實現對個人職業生涯的規劃。
而對於簽署360協議的公司來說,優勢也是顯而易見的,他們現在將能完全享有一位藝人所有的演藝收入分成,這能夠讓公司更加放心地為藝人投入資源進行打造,而不需要擔心自己的努力是否會成全了其他遊手好閒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樣,能夠完整擁有一位巨星的藝術資產,對於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估值和融資能力也會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僅是安吉麗娜-朱莉的演藝經紀,還擁有她的肖像權、姓名權、衍生商品銷售權,那柏匯資本和韓易,還能夠以1.9億美元的價格購入40%的股權嗎?
於是,360協議很快便成為了二十一世紀音樂圈所有人津津樂道的新風尚。不只是巨星們在簽署這種合約,在傑夫-漢森為Paramore跟大西洋唱片公司簽下第一個新人360協議後,主流唱片公司亦開始全面擁抱這種全方位分成的協議。如今,360協議已經成為了音樂工業裡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協議,但是不只是360協議。”
韓易認真解釋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給你們審閱的360協議,實際上還是傳統的唱片協議,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條款而已。也就是說,他們在唱片版稅方面,仍然只會給你們可憐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領域,他們卻想再拿到30%。必須要強調的是,唱片公司不會為了這30%幫你在這些領域做任何工作,他們會讓你自己費盡心力到處求人預訂演出,然後再從你本就乾癟的錢包裡再搶走30%。”
“而我們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標準對待你們,碧梨、菲尼亞斯。我們希望能夠與你們共同建立一個合資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擁有,所有的演藝事業,不管是版權發行還是現場演出,都會在這家合資公司的框架下進行。”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希望,不僅是我們,我和趙小姐。你們,也能成為自己事業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誘人嗎?
當然不。
合資公司,只不過是另一種深度繫結音樂人的方式而已,讓他們覺得他們真正擁有一家公司,而不是僅僅簽署了一份藝人協議,這種心態上的區別,能夠幫助他們更長久穩定地在同一個平臺發展。韓易準備給他們的分成,並不比主流唱片公司好上多少。
“在合資公司中,你們將獲得25%的唱片版稅分成,跟Jay-Z和Beyonce是一個級別。而其他商業收入方面,我們只需要35%。最重要的是,我們不會讓你們在職業生涯的任何一個領域、任何一個階段孤軍奮戰,我們會成立藝人管理公司、唱片公司、版權發行公司、現場演出公司,甚至連現在我剛購入的UTA,也會加入到推動你們發展的行列中來。我提到的每一家公司,都會在我們的合資企業中佔有股份,以保證它們的全情投入。”
趙宥真垂下眼簾,似乎是想要掩蓋嘴角露出的一絲笑意。韓易果然對音樂產業洞若觀火,營銷概念的話術也是煉得爐火純青。
許多人都認為唱片工業式微,音樂銷售已經賺不了多少錢了,但事實上,隨著近年來流媒體平臺的迅猛發展,金融資本的大量湧入和線上版稅稅率的不斷攀升,唱片工業已經漸漸恢復到過往的繁盛狀態,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以BillieEilish那首全球大火的《BadGuy》為例,僅在AppleMusic一個平臺,就能獲得上千萬美元的收入。從2019年到2022年,碧梨的流媒體收入超過8000萬美元。要知道,碧梨專輯的實際音樂製作成本,還不足這一數字的1%。
也就是說,即使把MV拍攝和音樂營銷費用加在一起,光從流媒體的收入上來看,新時代的音樂銷售也是一筆一本萬利的買賣。甚至比那個動輒兩三千萬實體銷售量的所謂唱片工業黃金年代還要誇張。
原來賣唱片,需要唱片公司提前墊付一大筆費用壓制CD,透過複雜的物流運輸系統送到世界各地的唱片店裡。一旦對銷售的預計不夠精確,就會產生大量存貨,兩年後唱片店退回,還需要自己花錢請人運到內華達的沙漠裡填埋。
現在的唱片公司,能有什麼需要實際支付的銷售成本?
點選“釋出”按鈕產生的滑鼠磨損費嗎?
在韓易提出的條件中,75%的音樂收入分成,扣掉人工成本和稅金後幾乎全是淨利潤,35%其他方面的商業收入那就是錦上添花,除了巡迴演唱會之外,絕大多數的音樂事業活動也不需要由他來掏錢。
另外,旗下每個關聯企業都持有一定比例的合資公司股份,不僅能讓各個事業板塊都享受到碧梨未來井噴式增長的商業價值,還能讓今後融資環節中各家公司的估值公式更加明晰。
合資公司可以融一次,每家持股公司都可以分別融一次,一份資產,多重融資。
一魚多吃,魚刺都拔來煮了做撈飯。
不管怎麼看都是對韓易更有利的操作,竟然能被他講得如此清新脫俗。
“聽起來很有吸引力,韓先生。如果可以的話,能麻煩您將協議用郵件給我們傳送一份嗎?我和碧梨可以仔細閱讀,認真考慮。”
菲尼亞斯的社交能力也許沒有韓易老道,但是謹慎程度絕對相差無幾。否則,他和碧梨現在應該早就簽下了一份毫無公平性可言的血汗合同。
“老實說,宥真、韓先生,我們目前也有一些唱片公司在接洽,所以可能需要……我不想顯得很冒昧,但是我們得做一些對比。”
“當然的,對比是好事。我最不喜歡的,就是憑藉一腔熱血簽下合約,然後花數年時間鬧情緒搞新聞,想方設法要掙脫的那種人。”韓易早就預料到了菲尼亞斯的這種反應,“隨後我們將會傳送一份合作協議給你們過目,事實上,我希望你們思考的時間越長越好。越是謹慎的決定,才有越持久的效力。”
說到這裡,韓易啜飲了一口可樂,刻意留出一個談話的空隙。待冰涼的甘甜液體裹著氣泡入腹,韓易才重新緩緩開口。
“全方位的協議我們可以慢慢進行,但是我認為,對音樂本身的推廣,一刻也不能停。”
今天這場談話的主要目標,呼之欲出。
“合作的建立需要彼此信任,而真正的信任在合作中才能產生。”
“因此,我的建議是,我們可以就《OceanEyes》這首歌簽署一份音樂發行協議和唱片協議,由我們來進行版權管理、渠道發行和音樂營銷,不要浪費每一首優秀作品的生命期。”
“為了表達我們的誠意……”
“在這份單曲協議裡,我們願意支付十萬美元的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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