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太宗令高宗幫李白穿靴(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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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忍了又忍,決定不和李白一般見識。
好傢伙,李清在一旁直呼好傢伙,這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的履歷,繼“國忠磨墨,力士脫靴”之後,又來一個“辱罵太宗”,還是當面的那種。
真不愧是豪放派詩人啊,果然是有夠豪放的呢。
生氣歸生氣,又不能把他自己丟在這兒。
二人一左一右把他架起來,打算先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再說。
李白被攙扶著,腳步輕飄飄地往前走,一邊走,嘴上還喊著噫吁戲。
“下回可不能讓他再這麼喝了。”李世民看著躺在榻上打呼嚕說夢話的李白,搖頭嘆道。
“不讓他喝酒,憋壞了又咋整?”李清看了一眼李白,把門關上,“他那首詩怎麼說來的?舉杯消愁愁更愁,現在又被李隆基給賜金放還,心裡有苦難說,只能寄情山水之間,還有杯中之物。”
“我看他這麼愜意,不像是有愁的樣子。”李世民忽然有些同情李隆基,該不會李隆基也曾經經歷過和他一樣的待遇吧?
這樣說,賜金放還還挺大度嘞。
“明天你自己問他吧,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別人也描摹不出他的心情。”
李清說到這兒,又有些同情李世民。
等到他知道李隆基的那些好事,八成又要紅溫了。
算了算了,提前補償一下李哥吧,讓他開心開心。
豬還得養肥了再殺呢……不對,李哥和我情同手足,怎麼能這麼類比呢?
他估摸著李世民應該很喜歡鳥類,於是等到回到屋內後,便開啟全息投影,投放出金剛鸚鵡的影像。
“哎呀呀呀,賢弟啊,這是什麼鳥?竟然如此神俊?”李世民一抬頭,看到全息投影,一下子就雙眼放光起來,“我真是愛死他了!”
李清心中一樂,看來李哥是真的喜歡鳥。
倒也不奇怪,你看他給孩子取乳名,什麼青雀,稚奴(小野雞)……就連自我比喻都是鳳凰,喜歡鳥也在意料之中。
“這啊,這是藍黃金剛鸚鵡,”李清給李世民著重介紹道:“它的智力很高,壽命大概在七八十年左右,脾氣也比較溫和友善,特別適合人來飼養,而且極其認主。原產於美洲,正巧有道友弄了一隻送我,李哥有興趣嗎?”
“有啊,當然有興趣!”李世民興奮地搓著手,“賢弟的意思是說,把這鳥……”
“對,送你。”李清說著,又換了幾個鳥,“喏,還有五彩金剛,紫藍金剛,大體紫藍金剛……你要哪個?”
“我全都要!”老李現在的表情,就好像進了超市的小孩子一樣。
“不行,鸚鵡這種鳥如果要訓練的話,最好一隻一隻地訓,而且這東西兩隻在一起很可能把彼此當做伴侶,進而把你忽略,所以我建議等你訓熟了再訓下一個。”
李清在這方面還是很專業的,畢竟他曾經也養過一陣子鸚鵡。
“那……那就要這個紫藍金剛鸚鵡吧!看著可真神俊!”
李世民目醉神迷地看著投影上的紫藍金剛鸚鵡,恨不得現在就把它“摘”下來。
“好嘞。”李清伸手一變,手上出現一隻大半毛的紫藍金剛鸚鵡。
“哎,怎麼這羽色看起來不如投影中鮮亮?”李世民看著那隻咕嘎叫著的鸚鵡,下意識地問道。
“哦,他還沒有徹底齊毛……齊毛的意思,你可以理解為成年。”李清說著,把紫藍金剛鸚鵡遞給李世民,“喏,拿著吧,這鳥的智商很高,我還用桃太郎丸子給他稍稍開了智,現在差不多和稚奴的智商差不多,教他說話啊什麼的就你來吧。”
“哈哈哈……就叫它元奴吧。”李世民伸手逗弄逗弄元奴的下巴,“大名叫什麼呢?”
“嘴這麼大,叫李大嘴吧。”李清在一旁建議道。
“不行,不好聽。”李世民立刻否決了這個建議,“在這些孩子中,它排行十三,就叫他李十三吧!”
“這名可真夠草率的……”李清嘀咕一句,掏出一堆餵奶的器具。
“每天給他沖泡專用的穀物奶粉,高脂和低脂的各一半摻在一起,喂差不多半碗的量。”李清拍拍老李的肩膀,“這碗上有控溫器,溫度控制在三十七八度左右,再用這個針管抽起來,塞到他的喉嚨裡直接喂進去,你可有的忙了,養鳥可是一門細活。”
“放心吧賢弟。”李世民伸手揉揉元奴的大腦袋。
第二天,李世民天剛矇矇亮,便起床叫上“亦未寢”的李清喂鳥。
而直到李清回到貞觀年把李明達和李治接過來的時候,李白還在睡懶覺。
“起床了!”李清走到李白的屋裡,一伸手把被子掀開。
李白睜起一隻眼睛,瞥一眼窗外的大太陽,又轉向李清,翻了個身說道:“起那麼早作甚?去休!去休!”
無論李清怎麼搖,李白就是不起。眼看著就到中午吃飯的時間,李清實在沒辦法,抻脖子喊道:“李哥!我沒轍了,你來吧。”
李世民端著元奴走過來,什麼話都沒說,只是把鳥嘴湊到李白的耳邊。
聰明的元奴會意,一聲震天徹地的大叫,把李白嚇一個激靈坐起身。
“何……何物啊?”
他掏著耳朵驚魂未定地問道,那一嗓子可真是差點沒把他魂兒喊出來,現在這耳膜裡還嗡嗡作響。
“這是李哥的鳥,名叫李十三,乳名元奴。”
李清煞有介事地指著那隻鳥道。
“哈哈哈……李十三,好名字。”李白湊過去伸手想摸摸元奴的腦袋,差點被咬了一口。他縮手縮腳地說道:“李十三不認我這李十二,是何道理?序齒我還算他兄長嘞。”
“混熟了就好了。”李清笑呵呵地說道,又看向李白,“我聽人說你不是去敬亭山採藥了嗎?怎麼跑到勾欄去了?”
“採藥,託辭耳。”李白悠然地穿著靴子,“哪有勾欄聽曲有意思?”
蹬了一半蹬不上去了,他看看李清,又看看李世民:“誰來搭把手?”
“去吧,稚奴,幫他把鞋穿上。”李世民拍拍李治的腦袋。
李治乖巧地湊過去,老老實實地幫李白把靴子穿上。
李清的眼皮又跳了跳,好傢伙,李治這規格可比高力士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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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個flag吧,三江女裝。
衣服已經買好了,在彩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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