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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排,請亮題板。”

投票還在繼續,到最後一排。

現在觀眾想要看看,雜湊姆會不會有一票。

第四排專業評審舉起了題板。

意外發生了,最後一排有一個專業評審,舉了雜湊姆的牌子。

何浩眉頭一挑,問道:“雜湊姆一票,我們來問問這位專業評審,為什麼投雜湊姆?是不是聽出了雜湊姆音樂中,其他人聽不到的優點。”

這名雅米音樂的專業評審,站起來接過話筒,答道:“我這一票是為了鼓勵雜湊姆,他的歌雖然比不上方醒的,但也很優秀,不應該一票都沒有。”

這話一出。

雜湊姆非但沒有一丁點的高興,反而更加憤怒了。

他寧願一票都沒有,也不想要同情票。

他臉色難看無比,無處發洩,站起來用腳猛踹面前的護欄,發出“嘭”一聲震響,然後憤然離場。

周圍很多人都聽到了這個響聲,回頭看去,見到雜湊姆沒有按照流程進行,直接就離場了。

不過,節目錄到這裡,他離不離場已經不重要。

何浩接著宣佈道:“方醒以三十一票獲勝,成為今晚的王者,請方醒登上晉級席。”

方醒走到晉級席上,坐到吳俊晨旁邊。

晉級席的五個機位一起推上去,將兩人的鏡頭拍滿。

“今晚PK環節,最終獲勝的是吳俊晨隊長,和方醒隊長,恭喜兩位隊長。”

……

第二次公演錄製結束。

方醒、陸鳴、邵宇、郭柯達、王華雋五人被編導叫到備採室,進行備採。

“恭喜你們大獲全勝。”編導先恭喜一句。

“謝謝。”幾人禮貌回應。

“今晚獲勝了,有什麼感想?覺得獲勝的最大原因是什麼?”編導按照本子上寫的內容開始提問。

“當然是因為隊長,兩首歌都那麼好聽,牛逼炸了。而且我看過《難唸的經》的歌詞,別說讓我唱了,讓我念一遍都很要命。”郭柯達做了一個要命的誇張表情。

“舞蹈也很驚豔,空中的袈裟舞是誰的主意?是王華雋的嗎?”編導繼續提問。

王華雋語氣正式的回答:“也是隊長的主意,一開始我確實要表演空中舞蹈,但沒有想過用紅色袈裟,後來隊長看了我的排練,提出來的主意。”

“那光頭呢?”編導又問。

“光頭是配合袈裟做的造型,提前做好的頭套,舞臺前半段的時候,上面還戴了一頂假髮,從升降臺下去之後,把假髮摘掉就成光頭了。”王華雋揭開快速變裝的內幕。

編導問完公演舞臺之後,接著提問後面PK環節:“方醒,你在臺上的時候,說過《難唸的經》很難唱,你覺得有人能把這首歌唱好嗎?”

方醒隨口回答:“難不難,讓觀眾試試不就知道了。”

在普通觀眾裡,特別是會粵語的,肯定有人能把這首歌唱流暢,但專業歌手真的很少敢翻唱這首歌。

編導看著下一個問題,臉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接下來這個問題,是總導演要求問的。

“方醒,你在臺上說,節目組別想淘汰你隊裡任何一個人,是認真的嗎?”

方醒攤手答道:“只要節目組不改規則。”

編導又接著問道:“那你覺得節目組會改規則嗎?”

“會。”

方醒的回答很乾脆。

“如果改規則的話,你覺得你還能保護你的隊員嗎?”

“這要看是什麼規則,如果你們要把隊伍打散重組,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方醒攤手聳肩。

第一次公演和第二次公演,隊伍是打散重組過的。

如果第三次公演,又要打散重組。

那麼,想要實現帶隊友進決賽的承諾,就很難了。

規則是節目組定的,透過規則甚至可以控制結果。

其實,方醒在公演舞臺上,直接挑釁節目組,也是想要用激將法,激一下佟菲,看她會不會剛正面,不改規則。

……

錄製結束。

錄製現場的導演組座位裡,有一箇中年人,正在思索問題。

導演組的區域通常會多預留幾個座位,有時候會有製作方,或者投資方的人過來觀看。

現在坐在導演組區域的這個中年人,赫然正是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劉榮軒。

他就是吳俊晨、劉以琛幾位流量明星的幕後推手。

同時也是潮音文化的股東之一,可以說是潮音文化的二把手。

公演舞臺的錄製結束後,總導演佟菲邁著婀娜的步伐,走到劉榮軒旁邊坐下:“劉總有什麼指教?”

這話雖然用的是“指教”兩個字,但業內的人都知道,佟菲這位選秀教母,從來不讓投資方插手節目製作的過程。

她就是這麼強勢,而且也沒有投資方插手過她的專案,因為她從來沒有失手過。

《明日之星》專案,投資方不止一個,而是企鵝影片、潮音文化和佟菲的菲凡娛樂一起投的專案。

其中,專案是企鵝影片牽頭的,請來佟菲做總導演。

企鵝影片投這個專案,主要是拿節目的播出權,至於製作過程,全部交給了佟菲的菲凡娛樂。

明面上,企鵝影片是最大的投資方,但企鵝影片和佟菲合作了好幾季,很少插手專案的具體制作過程。

因此,整個專案的話語權,基本都掌握在佟菲手裡。

當然,潮音文化作為投資方之一,對節目的製作有一部分監管權。

劉榮軒用欣賞的目光看著佟菲,說道:“我這次過來,主要是來問方醒的合同。”

由於《夜曲》《野鳥》的爆火,方醒自然會被各大娛樂公司注意到。

關於《明日之星》練習生的合同,其實稍微有點複雜。

企鵝影片只要播出權,以及廣告收益的大頭。

至於這些練習生的經紀約,並不在企鵝影片。

佟菲的公司菲凡娛樂,是《明日之星》的製作方,也不負責練習生的經紀約。

潮音文化在這個節目裡,掌握的就是限定團的經紀約。

也就是說,最後成團出道的練習生,和潮音文化有兩年的限定團合約。

然而,很多練習生,原本是有原生經紀公司的。

吳俊晨、劉以琛的原生經紀公司就是潮音文化,所以他們的合約不會有什麼問題。

但是,《明日之星》的101個練習生,分別來自36個經紀公司。

因此,最後成團出道的限定團成員,會和潮音文化有限定團合約,又和原生經紀公司有經紀約。

合約關係有些複雜。

第一季的時候,還有成團出道的成員,因為這種複雜的合約關係,和原生經紀公司撕過。

劉榮軒發現《夜曲》《野鳥》兩首歌在網路上火了之後,開始關注到方醒。

這次親自過來看公演錄製,還有另外一個目的,那就是方醒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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