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這小子來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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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短短几個字,他就結結巴巴的說了好幾秒鐘。
此時陳亮的心裡防線徹底崩潰。
他知道自己絕對過不了這項檢查。
強大的精神壓力下,他扛不住的招了,“我沒有精神病。”
“都是我媽,他說這樣我才會沒事。”
不僅招了,還把他媽也供了出來。
大孝子!
蘇陽見狀,微微一笑,“魔都到這裡將近兩千公里。”
“他們想來也沒這麼快,是吧。”
蘇陽這話讓在場的人都愣了一下。
好一會才反應過來。
合著就沒有專家?!
現場頓時一片譁然。
這是正經的辯護律師嗎?怎麼這麼多騷操作。
不對,他沒有律師資格證。
關鍵是這好像並不犯法。
不然葉律師早就提出抗議了。
確實,這不犯法。
知道這一點的葉律師只能對著陳亮無能狂怒,“你是豬嗎?”
“直接說了?”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蠢哭了!
被這麼一吼,陳亮也反應過來,他氣得大喊道,“法官,他詐騙。”
陳亮做夢都沒想到,有人居然敢在法庭上搞詐騙。
太可惡!
面對陳亮的指控,審判長無奈的揉了揉眉心。
原告辯護人的行為雖然不厚道,但並沒有觸犯到法律。
人家就這麼一說,他就什麼都招了。
這怪誰?
“被告請冷靜!”
“詐騙的定性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致使受騙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行為。”
“由於沒有對你造成任何財產損失,他也沒有任何收益。”
“所以你控告他詐騙,不成立。”
頓了頓,審判長又說道,“不過這種行為有違道德。”
“伱可以強烈譴責他。”
審判長的話差點氣得陳亮一口老血噴出來。
譴責有個屁用。
不痛不癢的。
“對對對,我沒道德。”
“你們譴責我吧。”
本來就已經夠生氣了。
又聽到蘇陽冒出這麼一句。
直接把他氣得劇烈咳嗽起來。
那架勢,好像肺都能被咳出來。
此時的葉律師也沒好到哪裡去,他只覺一陣頭暈目眩。
從兜裡掏出兩顆降壓藥吃下後才感覺好一點。
別人打官司要錢。
他打官司要命!
“笑拉了家人們,蘇陽三言兩語就把這局給破了,沒有精神病就得辦他!”
“蘇哥再發揮發揮,指不定還能給他氣成精神病。”
“哈哈哈,我從來沒見過被告被氣瘋,被告律師被氣的要吃藥,連法官都氣得牙癢癢的官司。”
“被告律師:帶不動,根本帶不動。”
“蘇哥用行動在詮釋,沒有道德就綁架不了他,好好好。”
“解氣了,痛快。”
“.”
直播間裡的網友笑做一團。
現場的倒是收斂一些,沒有發出大笑聲。
但是仔細一看,很多人的肩膀都在劇烈抖動。
想必是憋笑憋得很痛苦。
而關注這場官司的人,除了一些網友,還有一些法律圈的從業人員。
跟蘇陽有過一面之緣的張律師就是其中最上心的那個。
剛才他還說蘇陽做事太強勢。
現在看到他還敢在法庭上這麼幹,成功的再次被創飛。
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震驚之餘,他也在跟同事議論此事。
“即便是沒有精神病,想要讓被告被判十年也很難。”
“是的,只能說勝訴的機率會大一點,但達不到十年的標準。”
“你們別忘了?被告還是未成年呢,這意味著什麼大家都清楚吧。”
“現在這個局面已經非常不錯了,我們剛開始看的時候,可沒人認為會贏。”
“這小夥子,他會成法援部的招牌。”
“一戰成名,估計很多律所都會朝他拋去橄欖枝,我們這邊怕是留不住啊。”
“沒事,從我們這裡走出去的,面上也有光。”
“.”
回到庭審現場。
網友以為蘇陽已經勝券在握了。
可他自己卻知道,還有硬仗要打。
才摘掉一塊免死金牌,他還有別的護身符。
此時的蘇陽渾身都散發著戰意,讓暴風雨來得猛烈些吧。
與蘇陽的越戰越勇比起來,葉律師就顯得沒那麼好。
特別是的這時手機還震動了下,他直接被嚇了一哆嗦。
正常情況下在法庭上是不能看手機的。
可他現在心煩意亂,想著是不是和案件相關的事找他,於是就偷偷看了一眼。
不看還好,看完後的狀態比剛才還不如。
簡訊的署名是劉芳。
“如果我兒子有事,我就把你跟我的那些事發給你老婆。”
就這麼一行字,愣是把葉律師看得滿頭大汗。
沒想到平日裡的風流韻事竟成了架在他脖子上的刀。
他無奈只能硬撐著回了四個字,“不會有事。”
然後就把手機直接關機。
他雖然回了不會有事,可他卻明白現在形勢已經不容樂觀。
大順風成了大逆風。
想要完全脫罪怕是不可能了。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陳亮送進少管所,只要不被判刑,什麼都好說。
這在這時,審判長也朝他問話,“被告律師,被告的精神鑑定報告系作假一事。”
“你怎麼說?”
身為被告律師,這事他絕對是知道的。
可知道還把證據呈上來,簡直就是藐視法律。
也在這時,審判長猛的想起之前蘇陽提出的四個訴求。
第一,把被告送進去。
第二,把被告他媽送進去。
第三,把被告律師送進去。
以現有的證據來看,這三個人確實已經夠資格進去踩縫紉機了。
第四
審判長倒吸一口冷氣。
他也開始慌了。
這小子來真的啊!
審判長本來還想捋捋自己會有什麼把柄被抓住。
可還沒等他細想,就被葉律師的聲音打斷。
“審判長,沒有進行證據的核實是我的疏忽。”
“對於這一點我無話可說。”
“但是,對於原告要求判處我方當事人有期徒刑十年,我仍有異議。”
“根據我國未成年保護法中明確指出,未成年若構成犯罪的,可以減輕處罰。”
“因此,我的建議是,將我方當事人送入少管所,讓他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少管所不比監獄。
進去了想要出來容易很多。
既然刑罰不可避免,那去少管所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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