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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王小敏又犯了老毛病:總是爽約。張遠文知道自己的女友十之八九又去打零工了,便追問原因,說我每個月都給你兩三千做生活費,是不是還不夠?
不夠你就直接和我說,犯不著出去打工。王小敏卻說自己的生活費已經足夠,這幾個月也感覺自己過得很幸福,但是一想到自己每天都和張遠文花前月下,如同泡在蜜缸裡,自己的哥哥卻風裡來雨裡去,每天辛辛苦苦打工賺錢還債,可謂一個在天一個在地,這讓她的內心極為不安,所以還是決定繼續打工,想每個月能多點攢錢給哥哥,讓他儘快還清欠款。
張遠文自然又被感動得一塌糊塗,靈機一動又撒了個謊,說自己的外公最寵自己,而且媽媽是外公的獨女,外公最近家裡拆遷,打了好幾個電話給他,問他在學校有沒有什麼想買的,言下之意就是想揹著媽媽偷偷給他塞錢,但都被他拒絕了。
他如果說自己參加了一個名師的繪畫培訓班,但是得每個月交一萬的學費,外公肯定會毫不猶豫地每個月都給他一萬塊錢。
所以,張遠文拍著胸脯說,除了生活費,他以後每個月再給王小敏一萬塊錢,讓她轉給自己的哥哥還債。
還十分貼心地告訴她,讓她在哥哥那裡說這錢是她在外面做模特賺的,她那個顏值和身材條件如果說自己做模特肯定不會讓人懷疑,而且做模特也賺錢,一個月賺個萬把塊很正常。
這樣一來,哥哥也不會怪她用男朋友的錢來給他還債了。王小敏卻不無擔心地說,萬一穿幫了怎麼辦?
而且你每個月從你外公那裡要一萬,外公有這麼多錢給你嗎?你要的不會是他的棺材本吧?
張遠文說,一聽就知道你是個不瞭解拆遷戶的,知道啥叫拆遷戶不?拆字一噴,喜提大奔;挖機一響,黃金萬兩;房子一動,蘭博基尼;房子一拆,路虎攬勝。
什麼是拆遷戶,拆遷戶就是房子一量,百萬起步。我每個月從外公那裡要一萬,至少可以要100個月,你哥供你讀書能欠人多少錢,頂多就是一二十萬吧?
這對於我外公來說,就是他家門前那扇夯土牆的事,完全就是毛毛雨、灑灑水。
再說,這事只要我不說,我外公肯定不會告訴我媽。我媽原來不讓我報美術專業,說學這個專業不但燒錢,還沒啥出息,我是到了學校後才自己申請改讀了美術專業。
最後,張遠文還說,他也不想騙外公,但他總不能和外公說,他是拿錢給女友的哥哥去還債吧?
這樣外公肯定會有意見。他也不能說自己談了個女朋友,每個月在女友身上要花這麼多錢,外公雖然不差錢,但也可能因此對她這個未來的外孫媳婦產生不好的印象,認為她花錢大手大腳,不能持家。
實際上,張遠文考慮到自己如果不費吹灰之力就拿出一二十萬,王小敏肯定會因此對他的家庭背景產生懷疑,這和他此前向王小敏聲稱自己父母只是開了一家小飯店的
“個體戶”嚴重不符,所以才會大費周章,又編出這麼一個謊言。在
“財不外露,不到結婚,就不能告訴女友自己家裡很有錢”這一點上,張遠文倒是時刻牢記母親張雯的教誨。
在他看來,這一點能充分考驗女友到底喜歡的是自己的人還是自家的錢,所以對此深以為然,並嚴格遵循。
他不知道的是,母親張雯更多的是考慮到張遠文實在太過單純,如果讓人知道他是
“地主家的傻兒子”,別有用心之徒肯定會對其趨之若鶩,所以才會對他有此
“教誨”。王小敏對張遠文的話將信將疑,但她拗不過張遠文,只能在半推半就下同意,但也說這錢算是她借的。
張遠文對於王小敏非得強調這一點感到很開心,他完全不在乎王小敏會不會還、還不還得起,但是王小敏的態度讓他很放心,認為自己沒有看錯人,自己女友就是一個自尊自立自強的人。
幸福的時光總是極為短暫,沒過多久,王小敏又接連不斷地出現了
“爽約”行為。到底是個啥情況啊?張遠文終於察覺出了不對頭:每個月都給你一萬多了,你哥的外債也遲早都能還清,咋還要出去打零工啊?
在張遠文的追問下,王小敏一言不發,被問急了,也只哭著說自己缺錢。
這一次的溝通毫無結果,張遠文一邊生著悶氣,一邊又禁不住想知道女友到底怎麼了,或者說想知道她到底在打零工,還是在幹什麼別的事,於是就決定跟蹤她。
在一次發現王小敏果然是在發傳單後,張遠文終於稍稍放寬了心,但接下來,王小敏發完傳單卻又去了一家醫院,在醫院給一名住院的年輕男子交醫藥費。
張遠文最初猜測那名住院的年輕男子有可能是王小敏的哥哥,他雖然沒有見過王小敏哥哥的正臉,但從身高上判斷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這一猜測。
於是,他很快又懷疑王小敏是不是劈腿了,但他左思右想都覺得自己的女友不像是這種人,找了醫院的護士一打聽,才知道住院的年輕男子是被摩托車撞了,來給男子交醫藥費的女孩是肇事司機的家屬。
張遠文頓時恍然大悟:王小敏的哥哥騎著摩托車撞了人,王小敏在替哥哥墊受害人的醫藥費。
他之前見過王小敏的哥哥,就是因為他騎在摩托車上,戴著一個頭盔,把王小敏送到學校門口後就一踩油門又走了,所以才沒有看到他的正臉。
王小敏這個傻女孩,肯定是因為不想讓自己又為了這件事掏錢,所以就瞞著自己,又跑去打零工了。
張遠文既感動又心疼,當即就在醫院外跟上王小敏,在她極為意外的眼神中,把自己看到的都說了出來,然後問她是不是需要錢給哥哥撞的這個人付醫藥費。
王小敏見沒法繼續瞞下去,哇的一聲哭了出來,說這個被撞的人其實沒受什麼很嚴重的傷,就是被撞斷了幾根肋骨,可他偏偏一天到晚說自己頭痛,還伴有噁心、想吐的症狀,醫生也知道他在裝模作樣,但是根據病人自陳的這些臨床反應,卻不得不捏著鼻子將傷者認定為輕微腦震盪。
說白了,這個傷者就是訛上她們兄妹倆了。傷者揚言,兄妹倆不給他湊齊15萬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生活費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賠償費用,他就一直住在醫院不出院。
摩托車又沒有商業保險,她和哥哥只能一邊沒日沒夜地打工,一邊又到處找人借錢。
最後,王小敏也說自己已經找張遠文
“借”了很多錢,實在沒臉再找張遠文
“借”錢了,所以只能瞞著他。真相大白後,張遠文一邊安慰女友,一邊拍著胸脯,說這件事包在他身上了,他馬上打電話給外公,說自己騎摩托車撞了人,被對方訛上了,外公肯定會毫不猶豫地給他轉錢。
年輕的張遠文只當遇上這種
“碰瓷”的無賴,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趕緊用錢砸過去,然後趁早和這種不要臉的人劃清界線、一刀兩斷。
他卻不知道
“用魔法打敗魔法”的道理:肇事方只要盡到自己該盡的責任後,如果也
“沒錢”續交醫藥費,或者
“沒錢”支付後續的理賠事宜,這種事的最終結果往往都會不了了之。歸根結底,這屬於
“民事糾紛”,並且其中意味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無論是交警部門,還是法院審判,最終的態度都只會傾向於
“讓雙方協調解決”,說白了就是讓你們自己去扯皮。這件事過去後,二人又如膠似漆了一段時間。
但沒過多久,張遠文又聞到了熟悉的味道、看到了熟悉的配方:王小敏又去打工了。
沒完了是吧?這回又是因為什麼事?在張遠文的逼問中,這回王小敏沒有瞞他,說在張遠文的幫助下,哥哥的欠債還得差不多了,所以找了個女朋友,哥哥和這個女朋友在此之前早就認識,確定戀愛關係後自然發展迅速,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女方家長卻提出至少要30萬彩禮,哥哥肯定拿不出這麼多錢,所以就想和女朋友分手。
王小敏當然不想讓哥哥分手,就讓哥哥去借錢,她繼續打工給哥哥攢錢。
張遠文雖然單純,為了愛情能做出許多旁人看起來很傻的舉動,但這並不代表他真就是個傻子。
張遠文對此將信將疑,言語當中便多了幾分質疑和問東問西,比如這個女孩是哪裡人,家裡是不是還有兄弟,她父母明知道哥哥的經濟狀況不好,為啥還要這麼多彩禮諸如此類。
王小敏頓時明白張遠文是在懷疑她,當即就和張遠文大吵一架,並掩面而泣,憤而離去,張遠文拉都拉不住。
自此以後,王小敏接連一兩個星期都沒有聯絡張遠文,張遠文打電話過去也是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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