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49章抽絲剝繭(44),深度迷案,春天的熊,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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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靜將這隻手拽成拳頭,在頭上揮了幾圈,又放在座位下揮了幾圈,接著又用另一隻手抓住這隻拳頭,兩手合成一個近似於作揖的姿勢,放在胸前搖了又搖。

劉靜的這番舉動似乎是在向神明求佑,至於到底希望神明保佑什麼,可能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最後,劉靜將兩隻手掌合攏攤開,露出兩個小紙團,示意大姐二姐挑出一個。

劉媛媛讓劉招娣挑。

劉招娣捏起一個又放回去,想要捏起另一個,最終卻又捏回這個,開啟一看,卻見上面赫然寫著一個「用」字。

劉招娣嘀咕著罵了一句,卻也不得不認同這個結果。

劉媛媛反倒鬆了一口氣:

「現在應該都沒意見了。到時候誰被警方第一個懷疑,誰被他們帶進警局審訊,誰就要承認自己殺了袁世傑和袁世文,也要承認自己殺了其他三個人。這樣一來,其他三人的死也都會結案,警方也就絕對不會繼續開展調查,留在外面的兩個也就不會夜長夢多,更不會吃不好也睡不著。」

顯然,劉媛媛的最後一句話主要指的是劉招娣。

劉靜卻搖了搖頭:「言多必失,警方也不是乾飯的。慎重起見,還是警方問起了哪個死者,被抓去問話的就承認這個死者是自己殺的吧。要不然,不是真兇,總會在一些細節上對不上。」

劉媛媛想了想,卻轉頭看著劉招娣:「你幫忙處理了杜鵑和何雙喜的屍體,這事會不會留下什麼證據?」

劉招娣想了想,最後決定據實回答:「有兩具屍體被重新火化兩次,這樣的證據沒法清除,警方如果查起來,多半能找到。」

這時,劉媛媛才認同劉靜的意見:「那就按照老三的辦,警方如果對杜鵑和何雙喜的死沒有懷疑到我們頭上,我們就不提這一茬。要不然,在交代他們的屍體上,我們沒法圓過去。」

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既然你殺了這兩個人,那他們的屍體呢?你藏在哪兒了?這是警方的「必問題」,也是作為一名「真兇」的必答題。

劉媛媛的意思,無非就是會盡量保全劉招娣,如果實在保全不了,那就只能讓劉招娣只擔負一個「故意毀壞屍體罪」。她話裡話外的意思,已經預設警方就袁家兄弟的「失蹤」,首先會懷疑、調查到她自己頭上。

頓了頓,劉媛媛又道:「至於周小璐的死……警方如果問起來,也說是自己一個人殺的,如果沒問就算了。老三說得對,警方不是乾飯的,萬一哪裡對不上,興許還會弄巧成拙。」

接著,她又補充道:「周小璐死了這麼久,警方從來沒有懷疑過我們,如果由被審訊的那個主動提出,反而在細節問題上有所忽視,暴露出真兇不是我……或者不只我們當中的某一個,的確會成畫蛇添足。」

周小璐死的時候,劉媛媛和劉靜二人慌忙跑路,現場具體留下了哪些線索細節,他們自己都說不清了,至於警方掌握了哪些線索和細節,他們更加一無所知。

劉招娣和劉靜對劉媛媛的話並無異議。

這就造成警方在審訊他們三姐弟時,由於最初並未懷疑劉招娣和劉靜與周小璐的死有關,所以並未向二人發出相關疑問,二人也就裝聾作啞,有意不提,而被懷疑並被提問的劉媛媛則「主動承認」自己殺了周小璐。

三人的串供仍未結束。

劉靜突然說道:

「我們還是把這五個人死亡的具體經過、所有細節和相關資訊再對一遍,至少要做到心裡有數吧。」

「萬一警方真就神通廣大,除了袁家兩兄弟,還懷疑我們與其他三人中的某一人或某幾人的死也有關,並且一旦提出相關質疑,最先被懷疑、調查的那個人,就問什麼答什麼,被

問到誰,就承認自己殺了誰。」

見老大老二並無意見,劉靜這才將袁家兩兄弟死後,他曾試圖分屍的這一節說了出來。

劉媛媛聽完以後蹙著眉頭,似乎對劉靜的擅作主張頗為不滿,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她也只能接受既定事實。

「何雙喜和杜鵑的死,你從頭到尾再說一遍,不能有任何隱瞞和遺漏。」劉媛媛叮囑道。

當著大姐二姐的面,劉靜再次陳述了自己殺害何雙喜和杜鵑的過程。

劉媛媛聽完之後,則要求劉靜回去後趕快把家裡的沙發和客廳地板都換掉,不然很可能會留下血跡。

劉靜將信將疑,卻也滿口答應,但他還沒來得及更換,就被帶進了警局。當然,這是後話。

至於周小璐被害的詳細過程,劉靜和劉招娣也各自對劉媛媛口述了一遍。

之後,三人又量身定做給自己準備了一套口供,並相互指正、補充完善。

楊峰卻從劉招娣的陳述中聽出了不對勁:

「你是說,劉靜當著劉媛媛的面告訴你,他被‘搶劫的時間是在2016年1月23日夜裡,也沒有說出何雙喜找來殺他的那兩個人的任何資訊,就連何雙喜說已經打發那兩個人滾蛋的這件事,也都沒有說出來?」

劉招娣十分肯定地點頭:「劉靜當天說了什麼,我幾乎都能背出來。」

這就很不對頭了。

根據劉招娣的陳述,再結合劉媛媛的供詞來看,劉媛媛既然能準確說出劉靜被「搶劫」的時間是在2016年1月24日夜裡,那麼在三姐弟的串供當天,在劉招娣趕來之前,劉靜就肯定向劉媛媛詳細陳述了自己被「搶劫」的時間,但在當著兩個姐姐的面再次陳述的時候卻搞錯了自己被「搶劫」的時間?

即便如此,劉媛媛為什麼沒有當場指出來?她既然能在警方的審訊中準確說出這個時間點,那麼在此之前的串供中,在劉靜面對兩個姐姐的再次陳述時,就不可能不記得劉靜曾向她說的這個時間點。

此外,劉靜在向劉媛媛陳述殺害何雙喜的過程中,似乎忽略了何雙喜找來的那兩個「殺手」相關資訊的陳述,但在劉招娣趕過來之後的第二次陳述中,仍舊沒有提及這一點,他是徹底忽略了?

楊峰隱隱約約有了一個猜想,但這個猜想缺乏關聯環節和證據支撐,因此也就不能肯定。

直到針對劉招娣的審訊結束,一出審訊室,辦案人員就向楊峰提供了最新的調查進展,這一猜想的關聯環節和事實依據才算補償完整,這也讓楊峰徹底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最新調查顯示:

劉靜的車裡,在主駕駛位的車座下發現了四張揉成一團的紙條,其中三張紙條寫著「用」字,只有一張紙條寫著「不用」二字;

劉靜名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顯示,這臺車在袁家兄弟屍體被沉入水庫的第二天夜裡,也就是在姐弟三人串供的當天夜裡,曾到過沉入兩具屍體的水庫,並且在此停留了一兩個小時之久,之後則去了一趟老家,最後才返回劉靜自己家裡;

劉靜的車裡有血跡,經DNA檢測對比,血跡血液為袁世文所留。

時間再回到姐弟三人串供的當天。

當劉媛媛說出「各自都準備一套供詞」的這番話時,劉靜和劉招娣一樣,也立即知道了劉媛媛的「良苦用心」,但相對於劉招娣的當即就表示反對不一樣,劉靜此時應該在盤算怎樣才能讓自己「摺進去」。

很快,劉靜就有了辦法。

之所以提出抓鬮決定,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車裡沒有筆,所以就能借此順理成章地到路邊的便利店借筆書寫。

在便利店裡,劉靜寫了

四張紙條,將其中兩張寫著「用」字的紙條揉成一團,拽在一隻手心;將另外兩張寫著「用」和「不用」的紙條則拽在另一隻手心。

上了車以後,他首先攤開拽著寫了「用」和「不用」兩張紙條的手掌讓兩個姐姐檢查。

應該不出他所料,二姐檢查了紙條。

於是,他首先故意將這隻手放在頭上揮舞,之後在看起來理所當然地放在座位下揮舞時,卻趁機將這兩張紙條扔掉,最後兩手攤開時,手裡的紙條則變成了另一隻手裡拽著的寫著「用」字的兩張紙條。

這就決定了不管由誰挑選字條,也不管怎麼挑,最後挑出來的都只會是寫著「用」字的紙條。

接下來,劉靜在不聲不響中主導了三姐弟串供的方向,並且在最後故意提出「把這五個人死亡的具體經過、所有細節和相關資訊再對一遍」的意見,因為他要就此實施自己的「盤算」。

劉靜這時才說起自己曾試圖對袁世文進行分屍,是因為在此之前,在他發現袁家兩兄弟都死了的時候,並未真正對袁世文的屍體進行過分屍。

之所以無中生有地說自己這樣幹過,是因為他有意要給大姐的口供留下破綻。在他看來,他也認為警方調查袁家兄弟的「失蹤」,如果會懷疑到他們三姐弟頭上,肯定會首先懷疑到劉媛媛。

試想,劉媛媛作為一名醫生,怎麼可能不清楚分屍時,從人體大腿根部開始切除根本就不是分屍的正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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