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3章抽絲剝繭(18),深度迷案,春天的熊,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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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璐當年被害,雖然案發現場和具體案情外界幾乎沒有人知道,但這個女孩死於「女幹殺」的訊息卻傳得人盡皆知。
警方當時先是針對男性,後又針對女同性戀者展開排查,這就讓劉媛媛完全被忽視了。她當年頂多只是作為證人,被簡單問了幾句尚彪的行程,以核實尚彪的口供。
羅浩只想向劉媛媛證明自己所言非虛,也並非別有目的搬弄是非,才會將周小璐於當年7月1日、2日在學校後山約見石珺的資訊都告訴了劉媛媛。
在他看來,這並非什麼十分重要的線索。他能想象到的,就是劉媛媛得知這些情況後,應該會向尚彪提出分手,或者警告尚彪懸崖勒馬。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和周小璐的被害能有什麼關聯。
況且,當時警方沒有問過羅浩這方面的情況,僅是找他核實石珺的口供,他也就沒有將這些都說出來。
他不知道的是,在一些謀殺案中,於案發前知道被害人最終會出現的地方,並且這個地方最終成了案發現場,凡是知道這一資訊的人,都具備作案嫌疑。
當初,就是因為他羅浩知道周小璐會於7月2日繼續在後山小湖畔等石珺,蘇超和楊峰就因此懷疑過他,但他有不在場的證據,才得以洗清嫌疑。
周小璐的被害,很可能就是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疏忽,而被懸置至今。
不得不說,案件偵辦,有時候就和考證考編一樣,既要有實力,也得有手氣,二者缺一不可。
石珺的再次回憶並沒有提供什麼有效資訊,但她想要警方抓住真兇的迫切心情從未有過消退。
楊峰仍舊選擇從外圍入手,先徹底摸清劉媛媛現今的個人情況,再傳訊她本人。對於這種年代久遠,在證據蒐集上幾乎不可能有新發現的陳年舊案,嫌疑人的口供至關重要。
老劉和歐陽則沿著李海東在沙市的蹤跡,繼續開展調查。在虎山期間,李竹道告訴他們,李海東曾在沙市的醫院做過太平間管理員,還在殯儀館做過收斂師,所以讓他們沿著這兩條線,找到李海東工作過的醫院和殯儀館,蒐集一切能蒐集到的和李海東相關的線索資訊。
劉媛媛的個人情況很快就被沙市警方摸得一清二楚。從現有線索資訊來看,這個女人現今過得應該並不如意。
她和尚彪分手後,就嫁給了一個叫肖大福的男人。
肖大福在沿海一線城市,離香港近,父母經商,他本人則在國企上班。
他們結婚後不到一年,肖大福大概認為香港的國外商品在國內好賣,就把工作辭了,然後利用父母的三間門面開店,輾轉於香港和內地。
肖大福似乎沒有繼承到父母的經商天賦,沒幹幾年就債臺高築。
據說是因為這人雙腳不沾地,就會花錢包裝,最擅長的不是對自己經營的商品低買高賣,而是淘購各種名牌,光車就買了七臺,最低配的是一輛賓士。
就連過個普通生日也比別人玩得花。闊綽的無非就是擺個宴席,洋氣的無非就是辦個派對。他倒好,非得搞箇中西合璧,土洋結合:白天大擺宴席,晚上搞泳池派對。
他父母雖然有錢,但也沒到億萬富翁的地步。
就這樣,肖大福很快就把錢給折騰沒了,父母的三家門面也被銀行作為貸款抵押沒收了。
到了這個時候,正常人或許就會迷途知返,然後好好過日子,或者好好經營家庭。但肖大福的腦回路不一樣,他想到的是換個老婆,找個有錢的老婆填補自己的虧空,扶自己一把。
既然想重新找個有錢老婆,那現在這個沒錢老婆,自然就得先把她拋棄掉。
於是,劉媛媛就這樣被離婚了。
離婚時,由於肖大福名下欠了
一屁股債,他們的孩子就被判給了劉媛媛。
禍不單行。二人正在鬧離婚時,興許是被這樣的離婚緣由氣昏了頭,身為醫生的劉媛媛在給病人動手術時居然犯了低階錯誤,出了較為嚴重的醫療事故,不但把自己所有的積蓄賠了個精光,還被醫院給開除了。
心灰意冷的劉媛媛在離婚後,就帶著孩子回到沙市老家開了一家診所。
按理說,診所的收入應該不菲,但警方調取的資訊顯示,劉媛媛在多家銀行都有貸款債務,名下多張信用卡也存在疑似套現行為,並且沒有固定資產。
一個單身母親的經濟狀況,何至於此?
劉媛媛還有個妹妹叫劉招娣,有個弟弟叫劉靜。
看著劉靜這個姓名,再看了看他的配偶一欄,王星突然眼前一亮:「這個劉靜居然是劉媛媛的親弟弟?」
「你認識他?」楊峰不無疑惑地問。
王星卻搖了搖頭:
「準確來說,也不算認識。我當時還在派出所上班,他大姨子,就是他老婆的姐姐來報案,說是自己的妹妹杜娟失蹤,我去查了一下,結果卻發現是個烏龍,這個劉靜應該是被自己的老婆杜娟戴了綠帽子……」
「劉靜這個名字聽起來像個女的,加上這個案子當時鬧得嘀笑皆非,所以我對劉靜這個名字記憶猶新。」
楊峰「哦」了一聲後並未多言,卻突然一下又來了興趣:「你先說說,這事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王星只當楊峰起了「八卦」心理,便將這起「烏龍案」的始末簡要說了出來。
三年前,一個叫杜玟的女子來到當地派出所報警,說自己的妹妹杜娟失蹤了。
接警的王星立即重視起來,資訊化社會的成年女性如果真的失蹤,其結果往往都相當於在「被害」之間畫上了約等號。
根據杜玟描述,杜娟一直在沿海工作,因為要過年了,這幾天才回到沙市。但在三天前,杜娟就突然不見了,手機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杜娟當時27歲,於4年前和丈夫劉靜結婚,育有兩個小孩。夫妻二人在沿海工作期間,兩個孩子就留在沙市由奶奶照顧。
劉靜和杜鵑回到沙市後,將兩個小孩也從奶奶家接了過來,一家四口居住在劉靜名下的一處商品房裡。杜鵑在這段時間裡都是透過電話和杜玟聯絡。
這幾天杜鵑突然一下就聯絡不上了,杜玟因此報警。
王星問杜玟,有沒有去他們夫妻二人的家裡找過?
杜玟搖頭,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王星覺得很奇怪,說手機關機有可能是手機掉了,她和自己的老公住在家裡,你都沒去他們家找過,怎麼就認為她失蹤了呢?就算她真的失蹤,第一個來報警的也應該是他老公劉靜啊。
杜玟卻脫口而出,要王星去杜鵑家裡找找看,如果她不在家,就真的失蹤了。
這麼簡單的事,你自己跑一趟不就行了嗎?
但這句話,王星只在心裡想想。畢竟,人民警察為人民,而且光憑直覺判斷,他就知道杜玟極可能是因為和劉靜不和,屬於到他家串門都不想去的那種,所以才會藉此報警。
這樣的家務事,杜玟明顯難以啟齒,王星也就沒有追問。
到了劉靜的家裡,只見到劉靜和兩個小孩,還有孩子奶奶,卻沒有見到杜娟。
眼見馬上就要過年了,家裡的女主人不見了,男主人臉上卻沒什麼焦急神色,只說杜娟天生喜歡串門,經常一連幾天不著家,在沿海工作時甚至十天半個月夜不歸宿,沒人管得住她。這才三天沒見到人,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從劉靜這些雲淡風輕的回答中,王星立即嗅出了問題:
這對夫妻之間的關係不正常,極可能是因為女方「熱衷於交際」,甚至到了「越界」的地步,所以杜玟不是不想上門找妹妹,而是「不好意思」上門。
但劉靜所說的也不能全信,鬼知道他是不是製造了杜鵑的「失蹤」,然後故意如此說道。
於是,從劉靜的家裡出來後,王星就敲開了他家對面的那一戶。如果杜鵑的「失蹤」為劉靜的人為製造,他家鄰居或許會聽到什麼動靜。
鄰居見上門的是個警察,打聽的還是對面劉靜家的事,居然偷偷摸摸地瞥了一眼劉靜家的大門,然後一副小心翼翼地樣子,將王星請進屋,接著就關了自家大門。
鄰居姓張,是個大媽。張大媽告訴王星,就在4天前,劉靜的母親帶了很多年貨來兒子家,大約是準備在這裡過年。
結果老太太一進屋,就發現兒媳婦杜鵑和一個陌生男人正在屋裡「為所欲為」。
老太太憤怒至極,破口大罵,很快就驚動了樓上樓下的鄰居。
杜鵑不甘示弱,卻讓老太太閉嘴,說你扯開嗓子這麼號喪,搞得人盡皆知,你以為丟的是我的臉?還是你兒子劉靜的臉?
這句話居然十分管用,一下就讓老太太啞了火,那個男人也趁機溜了出去。
當天夜裡,帶著一對兒女在外面玩耍的劉靜回到家,得知這件事後,自然勃然大怒,當即就把杜鵑趕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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