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牧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十三章 詭迷心竅,殺生道果,北海牧鯨,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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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爺,是不是搞錯了。
您看我就是一個渾身沒有二兩肉的老頭子,怎麼可能是什麼賊人呢?”
王遠一邊像個正常小民一樣點頭哈腰,一邊將手中布幡一搖,好讓他看清上面“妙手回春”這四個字。
未曾想,那疤臉軍漢根本不在意他到底有沒有能力犯事兒。
攤出一隻大黑手張開五指,正過來翻過去在他面前晃了一晃,不耐煩地說道:
“管你身上有沒有肉,只要有銀子就行,你這種經常跑江湖的赤腳郎中,應是知道規矩的。
繳足‘贖罪銀’原地釋放,男子十兩,女子五兩。
拿不出銀子就乖乖去牢裡待著,等著家人過來贖人吧。”
王遠頓時錯愕,懷疑自己耳朵出問題了。
無論是崔通還是於三兩,對這“贖罪銀”都是再熟悉不過。
“贖罪銀”也叫“贓罰銀”,大炎地方各級官吏為了方便撈錢,允許百姓出錢贖罪、贖罰,還美其名曰:“謫罰輸贖”。
只要不是謀逆大罪都可以用這種方式赦免。
‘你們不是說要捉拿襲擊了三王子的賊人嗎?
怎麼繳足銀子就給當場釋放?’
王遠有些湖塗了。
然而,這時就聽隊伍中,一位捕頭正毫不避諱地和衛士統領【玄甲衛士】鄭勇商量,如何瓜分“贖罪銀”:
“鄭爺,這得來的銀子五成兄弟們留作自用,四成獻給王爺,他看在銀子的份兒必定不會追究我等看護不利的罪過。
剩下一成等小王爺回來,再給他獻上,反正是驚了馬才造成的意外,有了好處想必小王爺也不會多說什麼。”
“嗯,可以,就這樣辦吧。
但要以最快的速度湊足一萬兩,若是少了這個數,恐怕王爺的面上會不。”
這位【玄甲衛士】的聲音就如同砂礫鐵片,分外刺耳,但說話倒是夠直接。
聽到這裡的王遠,終於恍然大悟:
“好傢伙,秦一手是雁過拔毛,你們乾脆是天高三尺。什麼王子遇襲捉拿賊人,不過是為了找了個機會再刮一層地皮啊!”
所謂:“匪過如梳,兵過如蓖,官過如剃”,今日他終於算是親眼見識到了。
王遠在制定計劃時,幾乎從衙門辦桉的角度算盡了一切,卻獨獨算漏了這洛陽王府和門下走狗們一脈相承的貪婪和無恥。
任何事情到了他們的手中,都能變成撈油水的工具。
哪怕是小王爺落水失蹤這樣的禍事。
平時無風還要起三尺浪,更不要說現在還有一個絕佳的藉口了。
而且如果把事情定性為小王爺落水,那責任肯定全是他們這些護衛的,只有推說遇襲才能推脫到所謂“賊人”的身上。
說不定這些人一邊在這裡搜刮,另一邊某個得罪了他們的倒黴鬼,恐怕已經被當做“替罪羊”準備的妥妥帖帖了。
‘長見識了,長見識了,官場原來還可以這麼玩兒?’
古人常說“任你官清似水,難逃吏滑如油”,更何況這群惡吏的頂頭上司本就是無惡不作的洛陽王?
誰說在全員惡人的犯罪集團裡面就沒有渾水摸魚、欺上瞞下、貪汙腐敗的事情了?
情況只會更加嚴重。
甚至歷來都有吏七官三的說法,能給洛陽王四成,這幫人已經十分厚道了。
那位享樂無度不理外事的當代洛陽王,恐怕本質上也只是這些衙差、小吏的擋箭牌吧?
王遠正因為大開眼界而有些失神,那邊的疤臉軍漢再次不耐煩地催促道:
“問你話呢,十兩銀子,你到底交還是不交?”
他身後跟著的幾個差役也已經面露兇相,將手放到了腰刀的刀柄上,隨時準備動手。
顯而易見,可疑之人的標準就是——看起來衣衫整潔的有錢人。
王遠毫不懷疑,現在有許多路人看著還可以花十兩消災,要是在野地裡遇上這群兵匪,恐怕就要被一刀捅死,連衣衫都被扒個乾淨了。
然而。
名醫“秦一手”最鮮明的性格標籤是:雁過拔毛的“貪婪”和一毛不拔的“吝嗇”。
讓他交十兩銀子,還不如直接殺了他乾脆。
況且,換過衣服之後,他身上連一個銅板都沒有,更別說是十兩銀子了。
但要是乖乖束手就擒,被他們給送到洛陽城裡去,就更不行了。
完全離開北邙山的輻射範圍之外,失去了燈下黑的保護,自己恐怕第一時間就會暴露在【梟神墓】的視線中。
這可跟之前眾人商議“掘墓盜運”時,被【梟神墓】掃上一眼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想到這裡,王遠發現自己身上唯一能被稱得上是財物的東西。
就只有原本準備用在“無影鼠”文俊才,或者大陵村那些親族身上的【羅剎詭骨】了。
‘可惜還沒有來得及實驗,不確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哪怕志述上說的再明白,這終究是一件能自己殺人的【詭物】。
待會兒還是小心盯著點,一旦情況不對就立刻收回來就是了。’
於是,打定了主意的王遠“下意識”地捏住了袖袋,彷佛是害怕身上僅有的財產被人發現。
卻弄巧成拙,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什麼東西?拿出來!”
看到他的小動作,那軍漢直接動手一把扯開了他的衣袖。
頓時,一線金光漏了出來。
特別是在金色的夕陽照耀下,亮得有些晃眼。
而在這幾個差役的眼中,第一眼看到的似乎是一塊金燦燦的骨頭,但第二眼,就全都變成了一錠拳頭大的金元寶。
這一錠起碼有五十兩!
頓時,他們的眼睛都泛起了點點金光,然後又飛速染上了一抹血色。
“我的!滾開!”
為首的疤臉一把將那“金元寶”搶在了手中,也不再說什麼十兩銀子的事情了,用力將王遠遠遠推了出去。
自己死死盯著手中的金錠,滿臉迷醉之色。
“我的,金元寶,好寶貝!我的,誰也不給!”
但是這個時候,卻有第二隻手、第三隻手、第四隻手...同樣情不自禁地抓了上來。
“給我!讓我保管!”
“我管賬目,懂算數,給我才對!”
“......”
鏘!
寒光一閃,刀疤臉軍漢面對爭搶竟悍然拔刀,二話不說一刀砍死了最前面的那個同僚。
其他差役見狀也不含湖,紛紛動刀爭搶金錠。
“放下!”
“給我拿來!!!”
一時間,這裡慘叫連連,肢體橫飛,鮮血流了一地。
附近的行人更是尖叫著四散奔逃。
【志述】
姓名:詭物·羅剎詭骨(主人王遠)
生平:由《小生死簿》度化【詭物·人面畫皮】後留下的殘渣,同為【詭物】卻保留了太多的雜亂負面知識,野性難馴,難以自用。
基礎的能力為:【詭迷心竅】。
一、針對普通人時,【羅剎詭骨】能放大對方心中的慾望,變成對方心中最渴望的東西。
讓人想要不計一切代價得到它,別人哪怕只是看一眼都是罪,然後身不由己化作它的傀儡,福、祿、壽三火被漸漸吸乾。
二、針對術道中人時,雖然不會使人癲狂,卻也會被當做某種珍貴的法器,再也不捨得有片刻離身。
甚至一開始【羅剎詭骨】還能幫助攜帶者激發運道(使氣運速發),上限為三點,但過不了多長時間同樣會被吸乾。
注:無論物件是誰,吸收三火的速度都會受到王遠這位簿主控制,但只能加速不能減緩。
一切所得三七分賬,詭物三,簿主七。
【戒律禁忌(唯一):間歇性復甦暴走,自主加快吸收速度,必須密封遮光儲存。
絕對不可貪圖增運之效而自己使用!不可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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