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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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張啊,誒我江侃,有這麼個事兒,我覺得應該跟你說說……”
練了一上午的吉他,江侃的左手已經疼痛難忍,指頭上水泡都起了第二茬了,看樣子離出老繭也不遠了。
他此時正躺在床上放鬆放鬆,同時也想起了一件事,便給自己的經紀人打了一個電話。
“哦?什麼事兒啊?”
張玲玲正坐在蓉城分公司她自己的臨時工位上,咬著鋼筆帽,在一張A4紙上寫寫畫畫著什麼。
聽到電話鈴響,她便順手接起,開口問道。
“是這樣的,我昨天又靈感迸發,寫了一首新歌。”
“我想著現在也是公司的簽約詞曲創作人了,按合同規定我有了新歌應該跟你彙報一聲……”
按一般人的想法,一個作曲家自己寫了歌,自己去找個歌手來演唱,豈不是賺到的錢都是自己的,何苦主動去告訴經紀公司讓他們來分一杯羹?
但實際上的現實卻是在未成名之前,不管你寫的歌如何出彩,背後沒有一家有實力的大公司幫你宣傳包裝,那能夠傳播的範圍和影響也是相當有限。
沒見之前江侃那首《像我這樣的人》嗎,如此好的詞曲和演唱效果,在有小飛燕這個十幾萬水友支援的大主播的幫助下,下載次數也都停在了兩萬左右好久,排名也一直咵咵往下掉。
但自從簽約之後公司宣傳一發力,這不兩天不到就上升到了五萬次,排名也即將衝進前十。
“哦?侃哥你又有新歌了?”
張玲玲眼睛一亮,放下了手中的筆。
“有唱好的成曲嗎?噢,是譜子……但是可以給我彈唱一下是吧?要不你看這麼著,我去一趟伱那兒?”
她第一反應就是期待。
十分的期待。
畢竟江侃前面兩首歌的質量都是非常不錯,如果說只有一首歌寫得好那可能是巧合,但兩首歌都有這麼不俗的水平,再說這是巧合也就是在侮辱彼此的智商了。
“唉,我來一趟公司就行了,不勞煩你跑路……”
江侃正想拒絕,卻被對方堵住了話:
“侃哥你這樣說就客氣了,本來週一你才應該來上班,之前都麻煩了你跑了一趟了怎麼還能讓你再跑一次……你的地址是XX街XX小區XX號樓是吧?我一個半小時就到。”
說完,張玲玲也不再給江侃說話的機會就掛掉了電話,匆匆忙忙地起身走向電梯。
“嘿……這小妹兒,可以!”
看著掛掉的對話,江侃在心裡給對方默默點了一個贊。
對自己的藝人如此上心,難怪能夠在三十歲這麼年輕的年齡就做到了國內第二的大公司的資深經紀人的位子上。
如果當年自己的那個狗S領導對自己那麼關心的話,也不至於發生後來那些破事兒。
自己也許,都還在那家IT公司裡繼續著自己的遊戲製作生涯吧。
搖了搖頭,不再去想這些有的沒的,他起了身繼續練習起《成都》的吉他彈奏來。
……
一個半小時後,江侃在自家這棟樓的一樓接到了匆匆趕來的張玲玲。
“辛苦了,喝水。”
他遞出一瓶常溫的礦泉水,對方二話沒說接過就“噸噸噸”地灌了小半瓶下去,看來是真的渴到了。
“呵呵,走吧,上去。”
因為喝得有點急,所以張玲玲被嗆得咳出了聲來,見她顯得有點兒侷促,江侃也顯得愛莫能助:這又不是在家裡,手上也沒紙巾可以遞過去啊!
進了門,張玲玲先是有點兒拘謹,她先是上下左右地打量了一翻,然後小聲地問道:
“嫂子在不在家?”
江侃看她那小心翼翼的樣子,不由得“哈哈”一下笑出聲來。
“不在。這兒已經沒什麼嫂子不嫂子的了。”
他遞出一雙新拖鞋,讓著張玲玲進了屋。
“沒什麼嫂子不嫂子?你的意思是……”
經紀人老妹兒驚詫地問道。
“簡單地說,就是離了……”
江侃簡略地說說自己的家務事,聽得張玲玲一陣唏噓感慨。
“也好,男子漢志向遠大,要做大事怎麼能被這些瑣事捆住了手腳,侃哥,我支援你哈!”
說著對他擠了擠眼睛。
“哈哈,你到也不是第一個對我這麼說的,不過,我也想通了……喝點什麼?”
“不用了,我還有這個呢。”
她搖了搖手中的礦泉水瓶。
“那好,我給你演奏一下我的新歌。”
……
一曲唱畢,張玲玲已是被震撼得目瞪口呆。
“侃哥,我原本以為方老師的作曲作詞已是天下無敵,沒想到還能遇到你這樣的創作天才,你是這個!”
說著,她對著江侃比了一個大拇指。
“呵呵,過獎了,平時積累得多了,妙手偶得麼……”
淡淡地裝了一個筆,江侃搖了搖頭。
“侃哥,我雖然也不是專業的評價分析人員,但這首歌就憑我的耳朵這麼一聽,我感覺也是詞曲雙A級的評級了!“
”而且歌詞還和蓉城這座城市如此貼切,想來很有爆火的潛質啊!”
張玲玲的眼睛閃著精光,言之鑿鑿地說道。
“哈,希望能夠如此,那就先承你吉言了。”
江侃也是開心不已,他自己因為不是專業的音樂從業者,剛從系統那拿到這首歌的時候只是感覺它好,但是也不能完全確定是否就符合市場需求。
但既然專業的人士都這麼說了,他的一顆心也就安心地落進了肚子裡。
“那,我還有一個問題,之後如果是我去酒館駐唱,這首歌我可以唱嗎?或者說是授權給他們演唱使用?”
這個問題也得問清楚,柳志恆的酒吧名就叫小酒館,他覺得這首歌肯定是會拿到他那兒唱的。
“授權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他和公司籤一份授權協議,畢竟你這首歌是作為公司職員的身份進行發表的職務作品(注1),公司也為此而付出和即將付出巨大的宣傳資金與資源。”
“但如果是你自己在簽約前就創作出的,以及雖然是在簽約後,但不需要透過公司渠道進行宣傳、推廣和使用公司任何資金、資源的非工作時間產出的作品,都是屬於你自己的私人作品,版權與著作權都歸屬於你個人。”
江侃表示理解,之前在籤合同的時候他就已經瞭解了這些條款,現在不過是再確認一下。
飛揚音樂對自己如此寬宏,也算得上是惜才如金了。
“而且我有預感,如果你這首歌火了,有可能還會得到蓉城官方的注意!”
“你又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嘖嘖,這裡邊……好處多多啊!”
張玲玲還沉浸在剛才歌曲帶來的氛圍裡,頗有些期待地說道。
“嘿,我突然想到了一個好點子!”
她眼睛一亮,打了一個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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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職務作品: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後一定期限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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