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百四十三節 崗哨上的訊問,臨高啟明,吹牛者,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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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敏接過檔案,上面羅列了識別出來的食物:乳製品、羊肉、香蕉、牛軋糖、芒果……還檢測出了酒精的成分。
慕敏雖然不知道女僕學校裡的菜譜,但是她很清楚,這裡面牽扯到好幾種只有元老享用到的“特供食品”――當然只要願意花錢,臨高的歸化民和土著也能從合作社商店裡買到,但是一個在校的女僕學校的學生,只有菲薄的津貼,不可能購買這些食物。
“這麼說,林小雅的最後一餐是和某個元老一起吃得。”
“冰果!”蘇菀不自覺的露出一句程詠昕的口頭禪,讓慕敏意外的看了她一眼。
“大多數元老平時吃得還是很簡單的,並不是特別豐盛。從胃容物檢出清單上你可以看出這頓飯種類豐富,有很多高階食品,甚至還有酒精飲料――有點像破處日滾床單前的豐盛大餐。”
慕敏已經完全明白蘇菀為什麼要瞻前顧後的寫二份驗屍報告了。即使一點不知道她目前掌握的偵察材料,僅從已有的驗屍材料就能知道此事元老脫不了干係。
事情牽扯到元老,她的審慎態度也就可以理解了。
“你的第二份報告可以給我嗎?”
“當然,只要你願意要。我馬上可以簽字交給你。不過在此之前,我想聽聽你的偵查結果――“今天是9月12日裡,案發到現在有十多天了。我一直很想知道,到底是誰,為了什麼要殺了這個可憐的女孩子。你到現在才過來質疑我的驗屍報告,大約是早就胸有成竹了吧。”
“既然你這麼謹慎,特意弄了二份報告,為什麼又忽然對真相感興趣了?”
“就和你說得那樣:查明真相才是最重要的。”蘇菀古怪的一笑,
“好吧。”慕敏點頭,“發現屍體的當天我並沒有在現場。我是當天晚上才接到命令回到臨高的――”
*********
9月1日當天,所有元老高階警官全部在外地進行警政調研,為下一步的警政推廣工作做鋪墊。接到執委會的電話之後,冉耀當即指派在瓊山調研的慕敏趕回臨高負責該案偵察工作。
慕敏連夜趕回臨高,研究了一番當天勘察現場的案卷材料,現場勘察資料實在太過簡略,雖然當天去勘察是她的得意高徒烏項,但是這小夥子有多少斤兩她還是清楚的。
另外,作為一個歸化民警官,要偵辦這種案子也有太多的不便。有些必要的程式沒有做。慕敏決定:事不宜遲,天一亮就去現場勘察。
不過,自己出差到澄邁、瓊山調研警政業務,已經有半個多月沒回臨高了,這次回來又馬上接到了新任務,看來沒有個七八天結不了案子,還是先和丈夫先說一聲。
她拿起自己的小靈通,撥通了明朗的電話、
打完電話她小憩片刻。天亮之後,她要了一輛公務馬車,來到了百仞城內的元老住宅區。
通往元老宿舍區的道路綠樹成蔭,路面鋪設的特別平整,馬車行駛在道路上幾乎感受不到顛簸。道路兩側是濃密的樹林,高高低低的樹木結成了一道厚厚的樹籬笆,完全隔絕了外界的視線。
慕敏知道道路兩側200米都是這樣的樹林,這些樹林都被嚴密的警備著,不允許任何“無關人員”進入。
馬車來到元老宿舍區的入口處,一根紅白相間的欄杆擋住了馬路。一個警衛朝他走過來,穿著陸軍制服,佩戴著下士軍銜,肩上揹著一支五連發的霰彈槍,另一個警衛站在一旁,身上十字挎著兩支左輪,他小心的把手按在槍柄上。一隻黑色的警犬作為兩名警衛的補充力量,懶洋洋的趴在一邊。
警衛並不認識她,作為強力機關的成員她很少回家,自然也不記得警衛的面孔。而且這裡的警衛是臨高警備營派出的,不屬於臨高現有的任何一個強力機關,只是在行政關係上隸屬於陸軍。
警衛手裡拿著一本活頁夾。慕敏把自己的證件和仲裁庭的授權文書遞了過去,警衛仔細地看了半天,又看看她的臉,然後把證件遞回去,敬了個禮。
“謝謝您,首長!”
慕敏接過證件,下了車,看了看四周的狀況,問道:“這兒的標準檢查程式是什麼樣的?”
“每輛車、每個人都要檢查。檢視證件。如果來得人是歸化民,還要檢查他們進入宿舍區的特別通行證。攜帶有物品的話,要檢查物品。”
“檢查車輛嗎?”
“元老本人和生活秘書的座車是不檢查的,除非有辦公廳的命令。其他車輛都要經過檢查。”
“和我說說,歸化民要出入這裡需要那些手續和證件?哪些歸化民可以得到許可?”
“是,首長!”警衛不敢怠慢,來者不但是元老還是國家警察的高階警官。昨天這裡出了一件兇殺案――這屬於重大安保事故,這位身穿黑色制服的女首長的來臨必然和這有關。
“能夠進入宿舍區的歸化民有四種,第一類是首長的生活秘書,她們持本人的工作證件就可以自由出入宿舍區;第二類是宿舍區的長期服務人員:包括警衛員、秘書、洗衣女工、清潔工、花匠等等,他們持有由辦公廳簽發的特別通行證,每天按時段出入宿舍區,時段之外不得出入;第三類是元老臨時客人,由元老本人簽發短期通行證,有效期一般不超過24小時。持證人必須由元老本人或者元老的生活秘書帶領才能出入,每次1~2人。最多不超過3人。最後是臨時出入人員,包括辦公廳的信使、送貨工、車伕等等,他們憑本人證件和一次性的派遣證出入宿舍區。派遣證當天有效。”
慕敏心想,制度也算規定的相當嚴密了。
“你有出入登記記錄嗎?”
“是的。”
“拿來給我。我要看看8月31日有沒有一個叫林小雅的女孩子進入宿舍區。”
警衛走回崗亭。不一會他拿回來一本厚厚的登記簿。
“有的,8月31日的確有一個叫林小雅的人進入過宿舍區。是使用元老臨時客人的通行證進來的。”他翻到這一頁,用手指指著一條欄目,“是下午16時20分。”
“當時是你值班嗎?”
“是的。是我值班,我值得是早晨6點到晚上18點的日班。”
“林小雅是哪位元老的客人?”
“通行證是楊欣武元老簽發的。”警衛說著,轉身走進去,又拿來了一張卡紙――元老臨時客人的通行證。通行證上沒有照片,用得是指紋登記。上面記錄了臨時客人的姓名、年齡、職業和體貌特徵,有效期起止時間。最下面蓋著元老的名章,錯不了,這是辦公廳統一刻制的元老名章。
“是楊元老親自帶她進去的嗎?”
“不是,是楊首長的秘書楊繼紅帶她進去的,您看,這是陪同人簽名。”警衛指著登記欄,陪同人的欄目裡果然歪歪扭扭的簽著這個名字。
慕敏點點頭:
“林小雅什麼時候離開這裡的?”
“當天晚上22時10分。”
“原始記錄是怎麼寫得?”
“在這裡,”警衛指點著,“還是楊元老的生活秘書送走的,用這裡的馬車送出去的。”
“你看到她離開的?”
“我不在班上,晚上18時我就下哨了。”
“出入的車輛不檢查嗎?”
“元老和生活秘書的車輛進出都不檢查。”
“楊元老和他的生活秘書最近的出入記錄都有登記嗎?”
“沒有,除了夜間門禁期間首長和生活秘書出入要登記之外,其他時段的出入我們是不記錄的。”
“夜間閉門從幾點到幾點?”
“六月到九月是早晨5時到晚上19時。其他時間早6時到晚上18時。”
“我明白了。”慕敏說道,“我要扣留登記本,還有這份通行證作為物證。”
“當然可以,不過您要出具仲裁庭的收條。否則我不能將其交給任何人。”
“這沒問題。小烏!”
慕敏招呼了一聲,烏項從車上跳了下來,過來辦理扣押物證手續。
一陣鳥鳴聲驚動了慕敏,她越過警衛,看到樹蔭掩映下的人工湖。一群水鳥在湖面上覓食,不時發出鳴叫。二艘小艇停靠在天碼頭上。
“湖岸邊的情況怎麼樣?有人看守嗎?”
警衛點了點頭:“巡邏艇每小時繞湖巡邏一次。而且湖邊有監視塔。”
武裝警衛、巡邏隊、警犬,外人想要滲透進去殺人再從容逃走,恐怕是很困難的事情。案子的突破口顯然就在這位她不認識的楊元老身上。
她掏出一張名片,遞給下士:“明天你到這上面的地址來,錄一份證詞。明白嗎?還有昨天夜班的哨兵,他叫什麼名字?”
下士說了名字,有些惶恐不安:“首長,我們完全是按照條令規定執行的……”
“彆著急,說清楚就沒關係了。”慕敏安慰他。
“是,首長。”
烏項做完物證手續,慕敏重新上了馬車,進入了宿舍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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