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二百二十三節 輿論導向,臨高啟明,吹牛者,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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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這次審判造聲勢,仲裁庭四處活動,首先是讓文宣部門在《臨高時報》上刊發了此案的專題新聞,雖然丁丁對有多少人能看明白持懷疑態度――但是馬甲的指導意見是“煮夾生飯”。好歹新移民都是經過基本掃盲訓練的,看看報紙不成問題,至於本地的土著,許多人也在工廠裡接受了掃盲。
文章是由丁丁親自動筆――文宣部門裡有幾個大明的童生之類的讀書人,他們寫得文章就算是白話文也酸不可言,丁丁很少要他們寫文章,主要派他們校稿。
寫普法文章對丁丁來說不是第一回,不過給17世紀的老百姓寫普法文章是個很大的挑戰――他們即沒有吃過豬肉也沒見過豬跑,既要告訴他們基本的概念,又得通俗易懂。讓丁丁絞盡腦汁才寫了幾篇普法文。
普法文章的重點,根據馬甲的要求,不是放在《婚姻法》上,而是放在《刑事訴訟法》上,普及現代司法審理程式和法理概念,當然也要和明代的司法實踐進行一定的對比。按照馬甲的說法,要突出明代司法制度的“野蠻”、“落後”、“殘忍”和“無能”。
為了突出這個四個重點,丁丁不得不求教於鄂水,讓他從史籍筆記裡尋找各種明代司法黑幕方面的材料作為炮彈。另外又專門跑了幾次縣衙,和王師爺進行了幾次交流。
王師爺自從縣衙被徹底架空之後就賦閒無事,每天除了幫著駐縣辦蓋印,處理處理等因奉此的公文之外就是陪著吳縣令喝酒下棋作詩,駐縣辦對他們供應從優,每月發給補助,足夠他們優哉遊哉的度日。對有人來請教自己問題當然樂得暢談。
王兆敏當了幾十年的師爺,刑名上雖然不見得如何出色,但是勝在閱歷多,經手的案子不計其數,現在聽說要“黑幕”類的東西,當即撿了幾個案情比較複雜離奇的一一的說了。還根據他的看法一一作了具體的評論。
關於案件本身的報道,丁丁也按照後世的基本原則,才用某村、某部和化名原則,海軍還特意打來電話,要求他在文章裡不能出現任何讓人聯想起海軍的內容。魏愛文則要求在報導中不能出現後面的海軍和警備營毆鬥的事情。
“MMD,到底誰是文宣部?”丁丁雖然理解他們的想法,但是對是個部門就要對自己的報導指手畫腳感到很是不滿。
最後,杜雯突然打來電話,要求就這個案子是否有助於提高婦女地位問題和丁丁進行了交流。
“我覺得這和婦女地位問題沒什麼關係……”
“怎麼能說沒有關係呢?這是典型的物化女性。整個過程中有沒有人專門去和哪位受害女性談過話,聽聽她的心聲?”
丁丁承認自己的確沒有,不過仲裁庭的辦案人員應該是去訊問過了。
“你看,沒有一個人在乎女性的意志和權利!”電話裡的聲音有點激動了,“難道她就不想離婚?”
“你去問仲裁庭吧。”
“我當然會去問,但是關於這個案子《臨高時報》的報導傾向有嚴重的問題……”
丁丁鬱悶的掛掉了電話――報導有什麼傾向性問題?潘潘正在一邊煮咖啡,說:“誰來得電話?”
“婦聯的杜雯。”丁丁沒法向潘潘解釋清楚杜雯所在的社會工作辦公室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就把她最容易理解的婦聯主席介紹給了她。
而杜雯也多次來和潘潘談過要她加入婦聯,潘潘對加入政治組織不感興趣――她一貫認為婦女的權益要靠自己來保護,而不是組成什麼社團組織來要求,理念不合就一直沒答應。
“這個案子和婦女權益有關嗎?”潘潘對這個案子也很有興趣,雖然她對仲裁庭案子還沒審,已經內部有了結論感到不滿,但是就整體來說這個案子沒什麼特殊之處。當然她不是和能理解一部分元老要判處死刑或者無期的意見。在她看來即使是“破壞軍婚”,給予一點懲罰也夠了。
“要說有關也有關。”丁丁看著一桌子的清樣和稿件,“比如為什麼那個婦女不能選擇自己所愛的男人之類。”他趕緊又加上一句,“是杜雯說得。”
女人的八卦天性立刻開始發作了:“她愛那個小夥子嗎?”
“誰知道。”丁丁說,“這事和案子沒關係。”
“我倒是很想知道。”潘潘被勾起了興趣,“我想寫個專題報道,關於歸化民的感情問題……”
“絕對不行。”丁丁趕緊阻止自己老婆的奇思妙想,“歸化民用不著考慮感情問題,吃飯幹活就好了。你讓他們想這麼多幹什麼?”
“你這話說得,他們也是人。為什麼不可以有感情生活?”說著堅決要搞這個主題。丁丁考慮再三,認為既然仲裁庭馬上要公佈《婚姻法》,離婚就是婚姻法中最主要的一條,從造輿論聲勢來說搞這麼個報道也無可厚非。最後同意了潘潘的要求。給她開了一張採訪證。可以進入縣衙監獄進行採訪。
結果潘潘的採訪是乘興而去,敗興而歸。原本她以為會見到一個風韻猶存的中年女子,結果看到的卻是一個蒼老不堪的瘦小女人,根本談不上有什麼魅力可言。
雖然她帶去了一個會說閩南話的翻譯,但是當事人看到一個金髮碧眼,狀如鬼魅的“首長”來找她談話已經被嚇得不知所措了,更不用說翻譯滿口說出來的感情名詞了。光一句“你是不是愛上了某某某”就解釋了幾分鐘。
更讓潘潘氣餒的是,這個形如老婦的女子根本說不清自己愛不愛嫌疑人,連是不是喜歡都不願意談,潘潘甚至覺得對方對自己把這種事情掛在嘴邊表現出了無言的鄙視。不是一問三不知,就是不願意說話。弄得潘潘的採訪難以為繼。
最後,潘潘只好說:“要是給你機會,你願意不願意和某某一起結婚過日子?”她很期望得到一個“愛情至上”的答案,但是當事人乾脆利落的表示:不願意。至於為什麼,她根本就不願意說,不管潘潘怎麼問,對方都用一種“管你屁事”的眼神看著她。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自己的思想?”潘潘忍不住把見聞向丁丁傾訴了一番。
丁丁淡定的一笑:“這你就受不了了?17世紀的老百姓,能和你一問一答的交流就不錯了――別忘記當事人還是在東門市幹售貨員――好歹受過點現代文明洗禮的呢!你真下鄉去和老百姓聊聊天看,十句話裡回答你一句就不錯了。你還想寫什麼專題報道。”
報紙的輿論準備之外,文宣部門還透過“輿論引導員”在大庭廣眾之間進行輿論造勢,輿論引導員是文宣部搞出來的新花樣,在歸化民中選擇口齒伶俐,愛傳播小道訊息的人――以商販為主――按照每週的文宣部的“通知”精神來散佈訊息,指引輿論方向。作為報酬,每個人每個月由文宣部發給50元流通券作為一種小小的激勵――丁丁拒絕承認這是一種“報酬”。
目的很快就達到了,引導員們在各村各鎮的街頭巷尾進行的傳播很快就把這個案子傳遍了全縣――以至於有元老提出了異議:這樣大肆渲染是否會對軍隊形象產生不良的後果?會不會讓人產生一旦加入軍隊老婆就會被人NTR?
但是馬甲等人認為只有大肆宣傳這個案例,才能讓歸化民們對NTR軍人的老婆產生畏懼――若干年的苦役可不是說著玩的,符有地的勞改營已經成為臨高新政權的恐怖傳說之一,在百姓們心目中簡直就是人間地獄。
杜雯和過去一樣要求透過這個案子來宣傳“保護婦女權益”,她要求同時判決水兵和他老婆離婚――因為他們已經“感情破裂”,同時追究這個水兵打老婆的“家庭暴力”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這個要求理所當然的遭到了海軍的堅決反對。同樣也遭到了多數元老的反對――除了剛剛從外地調研回來的劉月菲。即使是女元老也對一個土著婦女的感情生活是否幸福漠不關心。杜雯眼看著元老中間缺少支持者,就親自撰寫了多篇鼓吹婦女權益保護的文章,交給丁丁在《臨高時報?外部版》上刊發。
案件就這樣在各部門的不同心思之下被共同推進著,緊鑼密鼓的準備上演一場司法大戲。
馬甲興致勃勃的給安熙等準備出庭的人員訂做了黑色的法袍――他專門去了企劃院的倉庫,選了一種光澤和質地都上佳的黑色綢料。他還直接指揮人把東門市的簡易法庭修繕了下,裡外見新。牆壁上新貼了軟木吸音板,用來消除旁聽席裡說話的噪聲。窗戶上加了鐵製的護欄――根據最新的訊息,到時候恐怕會有很多人來旁聽,進不了法庭的人大概會象另一個時空的人一樣爬在窗戶上。(未完待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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