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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sonic是在每年春季舉辦的都市音樂節,無論是名字還是形式上都在模彷搖滾樂盛會summersonic,比如說先後在東京與大坂舉辦兩場,每場持續兩天。
只不過人氣遠比後者要差很多,而且參與的音樂形式也不僅限搖滾,藍調、爵士樂、鄉村音樂、嘻哈樂、搖滾樂……只要你是個樂隊,能上舞臺就可以報名。
至於場地,說是東京場,實際上是在千葉海洋球場舉辦。
哦對了,千葉海洋球場平時是棒球場。
曾經委託毛利小五郎調查桉件的一位朋友,送了他六張門票,而且一名成人可以帶一名兒童,所以叫上阿笠博士與少年偵探團一起去玩也多了幾張門票,於是毛利蘭在那天離開ktv的時候,邀請了烏丸先生和烏蓮童。
到了週六這天,千葉海洋球場前。
“烏丸叔叔,童姐姐!”孩子們熱情的叫嚷道。
老實說,看到這群熊孩子烏丸酒良是有些頭痛的,好在這裡不是他的酒吧,倒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你們好啊,柯南、步美、光彥、元太。”烏蓮童彎腰和他們一一打了招呼,卻左看右看:“小哀沒有來嗎?”
“小哀說她不喜歡音樂,還不如躺在家裡睡覺。”步美回答道:“可我明明見到過哀醬用隨身聽聽歌的。”
哀醬肯定又熬夜了吧?烏蓮童明白了過來,有些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
烏丸酒良則是做大人之間的交流:“上午好,毛利先生,感謝你招待我和小童。阿笠博士,許久未見了呢,前段時間多謝您關照小童了。”
“沒什麼,小童來了我那邊也難得熱鬧熱鬧。”阿笠博士笑呵呵的:“我倒是歡迎小童常來玩。”
“真的嗎?”烏蓮童趕快湊了過來,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完全聽不懂客套話一樣。
至於毛利小五郎,掛著死魚眼一副興致不高的樣子,對於烏丸酒良的問候也是敷衍回應,顯然對於這一趟出行不太情願。
“鈴木小姐沒有一起來嗎?”
毛利蘭有點遺憾:“園子本來是要來的,但是她家人臨時決定出國度假,她跟著家人走了。”
毛利小五郎還得滴咕一句:“一共就兩天的週末還要飛到國外去,搞不懂有錢人的腦回路。”
然後捱了女兒的肘擊。
一邊說一邊走,大家透過了檢票口,進入了球場內部。
音樂節分兩天,第一天是讓觀眾們去熟悉每一個參加音樂節的樂隊,環繞著球場邊緣和中間錯落著十幾個小型的臨時舞臺,舞臺之間儘可能的保持距離以避免相互影響,樂隊這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會在那個小舞臺上演出,而觀眾們流連徘迴在球場中,受到各種各樣的音樂所吸引,判斷自己喜愛的樂隊。
到了第二天,則會拆掉周圍的小舞臺,只剩下球場中央的大型舞臺,觀眾們如看比賽一樣坐在周圍的觀眾席,而樂隊們輪流登上中央舞臺演奏。
“為什麼要分別用兩種形式呢?”從門口的展板瞭解到這一點後,毛利蘭有些不解:“第二天的方式能使樂隊的演奏讓每一位觀眾都聽到吧?”
毛利小五郎當即說道:“可你也得考慮觀眾是不是每一個樂隊都會喜歡啊。”
更何況這種小活動的樂隊質量確實良莠不齊。
“倒不如說,會靜下心來感受自己是否真心喜歡這首音樂的觀眾並沒有佔大多數。”烏丸酒良看著眼前熙熙攘攘的人群,插口說道:“如我所見,眼前這些觀眾比起親耳聆聽音樂的好壞,更傾向於觀察其他人的反應。”
這並非是庸俗,相比較起環繞場中一個一個聽過去;透過觀察其他人的反應,聽取其他人的評價,能夠更快的找到相對優秀的樂隊。這是人們在想要提高效率時的必然會想到的方法,是客觀存在的正常現象。
“所以,如果一個樂隊擁有一定的人氣基礎,比如說在開始演奏前就有大批的觀眾為他們歡呼,那麼就會給其他人留下了‘這是個優秀的樂隊’的印象,接著更加認真的聽他們的音樂,將普通認定為好,將錯誤認定為風格,將缺漏認定為獨特。”
“而這個會場內,參與音樂節的樂隊大多名不見經傳,如果按毛利小姐所說,一開始就用輪流上臺演奏的方式,可是會很冷場的。”烏丸酒良說道:“所以,第一天透過這種方式,既是讓觀眾們增加對各個樂隊的瞭解,也是樂隊之間,一場關於人氣的爭奪戰。”
“喂喂。”毛利小五郎掛起死魚眼吐槽道:“不是說你對流行音樂沒有了解嗎?”
烏丸酒良只是微笑回應:“與音樂無關,人之常情而已。”
話音剛落,一陣堪稱巨響的電吉他掃絃聲傳來,衝擊著每個人的耳膜。
每個人都因此嚇了一跳,看向了傳來巨響的方向。
自然是來自離他們較近的一座小舞臺,佔據著距離入場通道較近的地理優勢還不夠,還有意用這種方式吸引剛入場遊客的注意。
接著演奏就開始了,經典的重金屬曲目,聽的烏丸酒良直搖頭,實在是欣賞不來。
曾幾何時,他還以為基安蒂和科恩就是搞這種音樂的。
雖然音量沒有一開始那個掃絃聲那樣震耳欲聾了,但依然是十分的高,烏丸酒良這一行人距離那個舞臺還有段距離,這聲音就已經讓人有些耳朵不舒服了。
大人們和孩子們互相看了看,見每個人都是一副苦臉,便知道誰都對這個樂隊沒興趣,一齊朝著遠離他們的方向走去。
等到耳邊的聲音減弱了不少,開始混雜著其他方向傳來的音樂時,毛利小五郎才都囔道:“真是的,那幫傢伙搞什麼,以為聲音大就會有更多人喜歡他們的音樂了嗎?”
阿笠博士有些不確定的推測道:“好像是那種叫做死亡黑金屬搖滾的音樂就要這樣很大聲的演奏吧?”
“那可不是死金,而是速度金啊。”一旁有個聲音插進來糾正道,並不是烏丸酒良一行人之中,而是一個路過的外人:“喂喂,怎麼回事啊?完全是外行人的老伯帶著一群孩子跑進來,是來郊遊踏青的嗎?”
來人約摸三十多歲,是一個看起來很‘搖滾’的傢伙,看到他時最搶眼的就是染成金色的飛機頭,向下是曬的黑裡透紅、比服部平次還黑的面板,粗眉毛,帶一副淺綠的墨鏡,沒有留鬍子。
脖子上掛著一串目測五六斤的大金鍊子,手腕上褲腰上也綴著滿滿的黃金裝飾,是個很好的搶劫物件。
上半身穿著夏威夷風的無扣沙灘襯衫,下半身卻是一條皮褲,皮鞋的鞋尖很長,朝天上翹著。
‘大金鍊子’身後左右站著兩個身穿黑色西服的人,帶著墨鏡,就差在臉上寫著‘我是保鏢’了。
本來阿笠博士被人糾正了錯誤還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聽完對方的話後表情也變得難看起來。
從頭到腳打量了對方之後,烏丸酒良直接朝對方質問道:“藝術本就是從現實生活與精神世界中誕生,為了滿足人們的審美需求而存在的,因此每個人皆有各自的藝術——莫非這位先生的藝術,是那種只有內行人才有資格欣賞的小氣之物嗎?”
作為一個古典音樂愛好者,對於這個既不是客人也不是熟人的無禮來客,烏丸酒良自然是沒有好語氣的。
說完話,他的目光盯著‘大金鍊子’的眼睛,同時警惕著對方身後的保鏢。
烏丸酒良質問的聲音不小,吸引了周圍不少人的目光,接著居然有人認出了這個不禮貌的傢伙。
“是邁德雷艾·肖啊。他真的來音樂節了啊,我還以為是謠言。”“音樂節為什麼要請這種人啊……”“ohs-h-i-t,是肖神!”“發生什麼事了,在吵架?”
看樣子這個不太禮貌的‘大金鍊子’還是在某個圈子裡很出名的人物,意識到自己被人注意到後,表情立刻僵硬的笑了出來:“不不不,這位先生你誤會了,我只是關心這位老伯而已,正想要與他分享一下這其中的區別與妙處呢。”
“不過看樣子你們是不太喜歡搖滾了,我不打擾,我走了……”對方一副強裝和善的樣子,擺擺手扭頭離開了,只是烏丸酒良看得清楚,離開前‘大金鍊子’的目光狠狠的掃了他們每個人的臉,從他、阿笠博士、毛利小五郎、毛利蘭一直到烏蓮童,也就是腳下的幾個孩子沒有被關注,似乎要記住他們的臉報仇似的。
烏蓮童看了看對方帶著兩個保鏢的背影,扭頭看了看boss冷漠的表情,在低頭看了看柯南。
不出意外,在因果律的層面上那個‘大金鍊子’已經涼了。
烏丸酒良收回了目光。
從周圍人的議論聲中聽起來好像是個劣跡斑斑的傢伙,安全起見也許有必要再打聽一下……兩手準備吧,這邊直接在會場裡找幾個遊客打聽,另外讓琴酒他們調查一下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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