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因為我聽見有人說, 穿襯衫很有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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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宗棠進門以後立馬被震驚到了,這哪兒是豪宅啊,簡直就是一家小型博物館啊!
從門口玄關開始,一直延伸到最裡面,地上放的,桌子上擺的,牆上掛的,無一不是古物。
她還在這裡看見老宅的東西了。
宋毅指著客廳中央擺著的東西說:“那些是從老宅搬來的。”
方宗棠自動翻譯成,她自己的。
“等老宅修好以後,放回去。“
宋毅一邊帶著她往屋裡走,一邊說:“不會忘記的。”
方宗棠走到桌子前,伸手抹了一下,這積灰厚度,最少也得有四五個月沒有來打掃了。
宋毅看在眼裡,掏出手絹,抓著她手指,把上面積灰擦乾淨。
“我有時候很忙,叫繼宗來,我也不放心。”
方宗棠哼笑了一聲:“叫他來,還不如讓這兒接著落灰呢。”
宋毅把話題引到兒子身上:“聽保鏢說,他跟著紅鯉,在油麻地租了間房子住。”
她視線落在瓷器上,眼睛都不帶眨一下的說:“能在油麻地租房子,紅鯉還是有些積蓄的。”
宋毅為了讓她放心,把紅鯉的事情,簡單的說了下。
“她家裡人靠她在跑馬地買了樓房,她跟在繼宗身邊這幾年,也撈了不少錢。”
方宗棠沒好氣的推門進了房間。
“你這個當父親的,什麼都知道,也不知道提醒下。”
宋毅跟在後面解釋:“我提醒過,他是真的把紅鯉當成親人的。後來我再有好東西就不給他了,每個月零用錢也砍去一半。”
她進去以後,又在博古架上抹了一把。
“房間裡積灰全部掃到一起,肯定能做一個大花瓶。”
宋毅剛想用手絹替她擦乾淨手指,手裡手絹就被抽走,去擦花瓶了。
“這布還挺軟,又沒有刺,用來擦瓷器最好。”她忍不了好物蒙塵了。
宋毅見她開始打掃,轉身也去洗漱間了。
再回來的時候,提著一桶水,兩隻手全都溼透了,手上還拿著一塊乾淨的抹布。
“阿棠,你幫我把袖子解開,我手溼了。”宋毅皺著眉頭看著兩隻手腕。
白襯衫手腕的地方,也沾溼了一些。
她沒好氣的把十根手指頭伸出來:“我手指頭上都是灰,還不如你手乾淨呢?”
宋毅雙手伸到她跟前:“我襯衫是真絲的,不能沾水,你手上都是灰,沒有水。”
她掃了一眼宋毅的衣裳,還真是絲的。
“你一個大男人,穿那麼矯情幹嘛?”她把手指頭隨手在手絹上擦了下,手指靈活的,幾下就把釦子解開了。
宋毅:“捲上去一點,裡面有袖箍,可以繫上。”
她心說,要不是看在你做了那麼多事情的份上,我早就揍你了。
“你上學的時候不是都不穿白襯衫的嗎?怎麼現在天天穿白襯衫?”
宋毅低頭看著不耐煩找袖箍的人,喉結動了動。
“因為我聽見有人說,穿襯衫很有氣質。”
方宗棠氣笑了一聲:“光有氣質,穿著難受有什麼用,穿衣服就是為了擺著給人看的嗎?”
宋毅眼睛動了下,反問回去:“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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