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吃出了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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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宗棠眼睛沒有一絲波動,一眨都不眨的說:“沒什麼重要的東西,但是那些衣服很有可能找到我失蹤十年的線索,先別洗,省的上面有什麼標記,給洗掉了。”
宋毅牽起方宗棠的手,帶著她坐到飯桌前。
“你先吃,我把舊衣服拿過來。”
她立馬攔住。
“不用,連同我帶回來的東西,一起放到我房間去,等我吃好飯,慢慢研究。”
宋毅自然的抓了一下方宗棠的頭髮,發現溼氣沒有那麼重以後,就把毛巾搭到架子上去了。
“好,二樓主臥是我在住,繼宗住對面次臥。”
不等宋毅說完,她搶先一步說:“我最討厭爬樓了,給我在一樓收拾一間出來。”
宋毅去辦了。
方宗棠視線盯著宋毅兩分鐘,看見他把舊衣服還有布包袱都拿進一樓房間裡,這才收回目光,專注桌子上菜品。
蜜汁叉燒、避風塘炒蟹、燒鵝皇、溏心鮑魚、魚翅煲、蒜香大青菜、白灼菜心這些都是她愛吃的菜,但是也不一樣。饞叉燒的時候,也只是偶爾買一次打打牙祭。燒鵝每半個月、一個月才會買半隻,也不會買這麼大的,她買的燒鵝都是老母雞大小,還是一半,斬開都蓋不住盤子。
不像桌子上這個,光是盤子都跟她兩個腦袋似的那麼大,上面鋪滿了一層,用的最起碼也得是六七年以上的老鵝。
還有鮑魚,她原來吃的都是碼頭上撈上來的便宜貨,比雞蛋還小一點。盤子裡擺的五隻溏心鮑,個個比她掌心還大,至少也是兩三頭鮑,每隻絕對都超過了四兩。
一口咬下去,吃的不是肉,是錢!
還有那一煲魚翅,她看都不用看,就知道不是她原來吃的碎碗翅,這些都是香江頂級豪門才吃得起的配置。
拋開衣服鞋帽不說,這頓飯,硬生生讓她吃出了差距。
十年前,她失蹤的時候20歲,女婿仔18歲,她已經當了老興堂兩年的家,在深水埗一帶,雖不說是呼風喚雨,但也算是叫得上名字,提她名字大小古惑仔都會給她一兩分面子。
她高興的時候,就叫小石榴,不高興的時候,就叫石榴仔,跟太爺爺私下裡更喜歡叫女婿仔。
以前女婿仔就是個四眼書生,一直悶頭讀書,要麼就跟在她身後悶聲不吭的做事。她說讓他幹什麼,他問都不問一聲,就去幹。
現在可不一樣了,她叫好幾聲才能叫動,看起來還很不甘願。也敢從她手裡搶東西,她捏著,他敢接連搶兩次。還說她,嫌她是個不會外文的鄉巴佬。
這些動作,這些話,放在十年前,他敢動一下,敢說一聲試試?
她分分鐘教他這個排骨仔做人。
現在情況不明朗,她以前認識的那些人,還不知道在哪裡,有什麼變化,就算是有脾氣,也得忍著一兩分嘍!
十年時間啊~誰能跟她說一聲,她這十年,到底去幹嘛了?
宋毅回來了。
“東西放好了,一會兒你看看還有沒有需要的,我去讓人買。”宋毅一邊說,一邊坐在方宗棠右手邊,拿起碗筷吃飯。
她已經吃好了,放下碗筷站起來。
“你慢慢吃,我去休息下,不要打擾!”方宗棠眼角飛快的掃了宋毅一眼,見他低眉順眼的埋頭吃飯,腳步不停的往房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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