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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了一件小事,但是卻在我腦海裡轉了一整天。
起因是我把dearchristmas和lastchristmas兩首歌給朋友聽,並告訴他我跟書友們分享了。朋友聽完之後跟我說:“你這選歌有問題,唱歌的都是我沒聽過的。你就不能搞點紅點的?”
朋友沒有惡意,也符合現在大部分的主流意識,但是我心裡就是有點不舒服。我確實是一個挺敏感的人,但是我更是一個很擅長自我調節的人。
然而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我卻過不去了,也不是年輕人了,怎麼就糾結起了這個事情來,沒搞懂!直到現在都還在想著亂七八糟的跟我沒關係的東西。無處紓解,那就只好寫出來了。
那就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了。
從小是看著TVB和ATV長大的,我不知道各位是怎樣,但我確確實實是看很多的RB卡通度過的童年。那個時候,HK的電視臺,兒童節目和卡通幾乎都來源於RB,算是我人生中最早接觸到的RB文化。不是不想看國產,但是當時的國產質量確實是一言難盡……
也因為一直都看HK的電視臺,無可避免地就會看到很多的廣告。汽水的、紅茶的、藥品林林總總,都是RB的牌子,然後RB廣告的最大特點就是,它們通常都會有主題歌,還很好聽。也就是那個時候,我聽到了坂井泉水(zard)和spitz等等的聲音。
這些廣告歌曲都有著輕快而抓耳的旋律,跟那個時候時常聽到的華健、學友、麗君完全不一樣。於是,哪怕是廣告時間,我也看得專心致志,甚至會為期待而沒出現的廣告感到失望。然而那時我還不知道,這種叫做樂隊的存在。
直到漸漸長大,還記得是小學,大概四年級,哥哥拿回來一盤卡帶,那個時候我迷上了“B安”(沒錯,當時我看到的名字就是這樣的!),也從哥哥嘴裡第一次知道樂隊這個詞彙。
那是一個資訊並不發達的時候,但是我依然找到了唐朝,黑豹,指南針等等,對於那幫留著及腰長髮,扛著樂器在舞臺上恣意胡撒的漢子們崇拜不已(所以後來我也綁起了長髮)。然後在初中的時候,擁有了自己的樂隊,那個時候每到週末都是狂歡,雖然水平不咋滴,因為沒有佐藤潤一這樣的大佬,但是在一起練團的時間總是過得飛快。那個時候的青春,是張揚,又快樂的。
當然樂隊在初二就解散了,因為初三要升學了,我老媽管我還是比較嚴格的。
就是在那段時間裡,我又聽到了諸多如花兒、麥田、新褲子這些樂隊的聲音,人生第一張買的正版CD,也是花兒那張《幸福的旁邊》,到接下來達達的《節日快樂》。我追隨著浪潮,在暴躁的音符裡翻滾著。
再後來,許多的樂隊都失去了訊息。特別是到了現在,在小鮮肉與流量屠榜霸屏的年代,更是沒有了生存的空間。朋友說《樂夏》拯救了樂隊啊,我覺得挺可悲的。大老師說,杰倫殺死了搖滾樂,搖滾,與其說是樂隊吧,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從來就沒扎過根,曇花一現也許會有,更多的,還是小眾的無人聆聽的卑微。
網際網路開始普及的時候,我也翻出了童年的記憶,尋找著一直念念不忘的歌曲,這些歌曲也就成為我去搜尋海外音樂的契機。
那個時候,我才發現,原來外面如此精彩。
每一天,每一個樂隊,都帶給我新的體驗。我幾乎把網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找不同樂隊的歌曲,發帖,求助,只要有一絲的希望就絕對不會放過那種。到現在,都還忘不了下載完成後,點選播放時的那種欣喜。
活著,總要有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對吧?
與同學們相比,我的mp3裡永遠是亂糟糟的東西,因此同學們借過一次也就不再借了,我就再也沒跟人分享過我聽的音樂了。
兩年前,偶遇玩樂隊的高中隔壁班同學,問他是不是還在搞樂隊。他笑著說還在搞,不過都是用愛發電,也就靠家裡支援著,我想了想,也多虧你們家底都好啊。我還笑著勸說他就別搞了,有著時間隨便搞點啥不好,音樂還是聽聽就好了。
他點了煙,告訴我,這樂隊是要玩一輩子了。然後給我留下了一個瀟灑的背影。
那時候我以為他的堅持太累了,沒必要。
到今天,我發現,我跟他也是一樣的,只是方式不同。
呼……
我還是堅持著、喜愛著這樣的音樂呀!
如果自己寫的書裡都不能表達自己的喜愛,那也太委屈,太沒意思了。
所以呢,各位讀者老爺如果覺得歌不好聽,也看開點,就當是可憐可憐我這個碼字的工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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