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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麻將的起源和演變史,有著眾多的傳說,只是其中絕大多數都難以考證或有編造訛傳之嫌。

好在咱這書呢,也不必去糾結這些難以論證的問題,就一句“這是大朙”,之後的事兒就是我這說書人說了算了。

因此,我們姑且可以認為,眼下孫亦諧和慕容籍對決的麻將,是一種規則接近於日麻,但不存在主動明牌和立直這類規則的遊戲。

而他們要玩的局數,也就是一個“半莊”,即東場和南場各四局,共八局的較量。

勝負規則也很簡單:四個人每人起始的籌碼(點棒)都是2000點,至八局打完時,哪一方兩人的點數總和更多,哪一方就贏了。

假如最後雙方總分一樣,那就再看孫亦諧和慕容籍這兩名“主將”的個人分數對比;如果他們的個人分數也相同,那麼再看他們兩人在這八局中直接由對方身上取得的點數多少;而假如連這都一樣那最後就看他倆各自在這八局之中胡的最大的番種是什麼。

當然,還有個特殊情況可以立刻分出勝負,那就是——八局還沒打完時,孫亦諧或慕容籍中的一個就已然輸光了所有的籌碼(但唐維之和劉明作為輔助,輸光也可以算作負數繼續)。

從這些規則不難看出,慕容籍想要的是一場“具備一定容錯率的、中短時間的較量”。

這也非常合理,因為無論從“賭博的環境是對方安排的”這點、還是“我方明面上的硬實力要更高”這點來看,慕容籍都不宜久戰。

久,則生變。

雖然慕容籍認為:孫亦諧的水平再高,和他這種專門搞賭博的家族中的大少也不可能在一個層次,就好比業餘和職業之間,有著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

但是,這是一場關係到名聲、利益、尊嚴的勝負,慕容籍絕不想輸。

而且短短八局的流程,本來也沒有什麼多餘的時間去慢慢試探對手的實力,所以,慕容籍從第一局起,便本著“獅子搏兔,亦用全力”的原則,準備毫不留情地出手。

看到這兒可能有人要說了,麻將這東西,說到底還不是得看牌?你“毫不留情”又能怎樣?無非就是打得激進一點,更偷、更貪一些唄?

這個說法,在不違反“牌理”和“遊戲規則”的前提下,是沒問題的。。

但這可不是什麼game,而是gamble,來到了“賭博的檯面”上,若還侷限於“牌理”和“規則”,又怎能稱得上是真正的賭徒呢?

就算放在今時今日,你隨便走進一間麻將館或者棋牌室都有機率遇到出千的人(雖然手法多半都很拙劣,但大多數情況下對付普通人綽綽有餘),那在真正涉及到巨大利益的賭桌上若說沒人耍花招,誰信吶?

慕容籍既然敢自稱“賭霸王”,那麼在出千這方面,他自是有點造詣的。

所以,他也一定會出千。

而麻將桌上最常見的、風險和收益的價效比最高的出千方式,大致能分兩大類:

一,在賭具上做手腳,以此控制配牌或掌握對方的牌型。

要搞這個,最簡單的就是利用自動麻將桌;這個法子的優點是全自動一步到位,你本人不用做任何可疑的事,甚至不用具備多高的牌技,只要找個同夥在遠處拿著遙控器就能搞定,但缺點是用自動麻將機控制的配牌和牌山在開局之後就無法再調整了,要是被吃碰槓打亂了節奏還是可能翻車的。

而複雜點的方法,即在麻將上做一些只有出千者才能看出來的記號,然後在手動洗牌摸牌時利用手法來控制和微調牌局;這個法子的優點是在牌局進行過程中你也能隨時掌握對方手裡有什麼牌,且可以知道牌山上的牌是什麼,缺點就是對臨場反應和技術的要求較高。

二,打暗號。

也就是牌桌上兩個乃至三個人串通在一起,透過一些事先商量好的、旁人不易察覺的小動作或聲音來交換資訊,去榨乾剩下那兩人或一人的錢。

這是一門看似簡單卻非常有深度的技術。

最淺顯的“打暗號”,連小孩子都會;在麻將館、棋牌室或者避風塘這種場合,經常會有二三成群的小老千用這招來殺路人,專案也不僅限於麻將,鬥地主也行。

江湖黑話裡管整這種活兒的人叫“老月”,跟“晃條兒的(一般指在街面上搞抽籤類賭博詐騙的)”屬一類;這幫人呢,算不上什麼真正的老千,因為真正的老千手上得有“活兒”,而老月和晃條兒的其實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且通常都得幾人協力才能去使假耍賭。

這個級別的人所用的“暗號”,無非點菸、抓耳朵、摸鼻子這老三樣,什麼摸下巴、揉眼睛、撓額頭也是差不多意思細緻點的就用手擺放的位置結合做小動作時看似隨意伸出的手指根數來傳遞更具體的資訊。

可能有人要問,這麼簡單的暗號,不穿幫嗎?

那我前面也說了,至少對付普通人是綽綽有餘的。

比如你對面坐著一個用右手打麻將的人,他的左手平時只是自然地放在他面前那一排麻將牌的左側,有時會在看牌思考時,將手指輕輕搭在靠左側的幾張牌頂上摸摸牌像這種很多人都有的習慣性動作,你覺得這有什麼異常?

但我如果告訴你,他這隻手擺放的位置,靠前一點,靠後一點,或者和牌平行時,分別代表了三種花色,而他搭在牌上的手指,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以及這三根手指分別對應的靠左的第一到第三張牌,是對應一到九這九個數字你是不是會突然發現原來他的每一個動作都是在打暗號?且僅僅是這一隻手,就可以傳遞筒、萬、條,一到九,合計3*9*4=108張牌的資訊?

我說的這些,都只是較為常見和淺顯的手法,真正高明的暗號,會隱蔽得多,能傳遞的資訊也更復雜。

一名訓練有素的賭徒可以瞬間將這些已經“拐了七八個彎”的暗號轉化成原本的資訊,並立刻做出反應,打出下一張牌,絲毫不露出觀察和思考的跡象。

而“打暗號”比起其他千術來還有個最大的優越性——即便被發現了,只要你不認賬,別人大機率也拿你沒辦法。

因為這個手法通常無須藉助任何道具,傳遞的資訊也是經過“加密”的,不管那些拙劣的暗號加密得有多粗糙,但只要你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喜歡摸鼻子或者摸下巴,那就算被抓現行又怎樣呢?

更何況,如果真有高手在場,那高手在看出你們打暗號後,根本也不會當場去拆穿你們,而會假裝不知,等到破解你們的暗號後,於關鍵時刻反過來利用你們給出的資訊給予你們致命的一擊。

那麼眼下慕容籍和劉明用的是哪種方法呢?

答案是:兩種都用了。

今天,慕容籍是既在帶來的麻將上做了記號,又跟劉明事先對好了暗號。

暗號咱就不解釋了,就說那記號吧

這副麻將的記號,藏於牌背面的花紋之中,雖不能細緻到每張牌都明確區分,但已可以確認到每張牌的花色(使用做記號的出千方法,通常都不會把136張牌全部明確地標出來,因為如果做到了那個程度,那誰都能看出每張牌有所不同了,況且,對於麻將技術到了一定水平的人來說,能窺見對方手牌的花色,這優勢就已經跟明牌差不多了)。

而這副“帶記號的麻將”呢,顯然也不是臨時趕工的,這是他們慕容家的私人工坊中特製出來的“專用出千賭具”。

就像魔術師的魔術道具一樣,慕容家這些經過精心製作的作弊賭具,也是——即便未必用得到,出門在外也會隨身帶上幾件,以備不時之需。

谷認

由此可見,慕容籍這人也並非那麼無智,他這次選的專案、規則看似決定得很快,但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東一局。

在這第一局開始時,唐維之的表情便顯示出他的配牌極好。

而在慕容籍和劉明的視角看來,牌背後的記號也佐證了這個姓唐的傢伙在賭博時臉上是真的完全藏不住東西

倒是孫亦諧,端著碗豆漿,悠哉地喝喝打打。

他那雙小眼睛,始終是似笑非笑,東掃西掃,讓人有種捉摸不透的感覺。

當然,這種感覺,在“我知道你手上的牌有哪幾種花色、各有幾張”的前提下,也並非那麼可怕。

就這樣,數巡過後,這一局以唐維之的自摸告終。

慕容籍和劉明並沒有對此表現出什麼懊惱,其實這局他們已經盡力配合著進行了防守,二人透過各種吃碰改變摸牌順序去阻止唐維之做出更大的番種,奈何這傢伙的起手牌實在是好,在多面聽的情況下,他們無法阻止唐維之胡牌,只能說這把讓他少胡就算成功。

東二局。

唐維之的強運仍在延續,儘管僅從背後的花色還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但結合他臉上的表情來看他手上有九成是大三元的底子。

運勢這種東西就是這樣,有時它就是會莫名地跟著某一個人,你永遠都不知道它跟多久才會離開。

但是,老練的賭徒都明白,賭桌上有所謂“破運”的說法。

當運者的一個抉擇、一次猶豫、一局失利甚至是一個不經意的小動作,都有可能讓幸運女神離他而去。

而一股好的“運勢”消散後,隨之而來的,往往就是驚人的黴運。

有人說這事兒是玄學,也有人說這現象在心理學和機率學上是可以解釋一二的,這我們也不去細究,總之此處,慕容籍和劉明選擇了一個很簡單的“破運”之法來對付唐維之——搶胡。

大三元雖好,但相對的,這牌型過於沉重了,要胡這種牌,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尤其在你的對手知道你大概要什麼牌的情況下。

唐維之的手牌是大三元的底子沒錯,但距離聽牌,至少還要連續三四巡都拿到有效牌才行。

慕容籍和劉明只要搶在他聽牌前先胡,那唐維之那一手大三元便是鏡中花水中月,竹籃打水一場空。

他倆本來就知道每一張暗牌的花色,在這基礎上,他們的“暗號”也可以更加隱蔽和精簡(以上文那段用手擺放的位置打的暗號為例,如果交流的雙方已然知曉牌的花色,便可以省掉一個步驟),於是,在簡單的交流後,慕容籍便知道了劉明這把是可以速攻聽牌的形態,隨即他們就開始了操作

四巡過後,雖然運氣不錯的唐維之已摸到了兩張有效牌,但劉明已經聽牌了。

屁胡,兩向聽,且聽的牌之一,就是瞄準了唐維之手上的一張無效牌。

結果,唐維之在摸到第三張有效牌時,果然打出了那張牌,給劉明放了銃

這把輸的點數雖然不多,但唐維之眼看著手中即將聽牌的大三元化為泡影,這種鬱悶的感覺,就跟你做了一張滿分考卷最後卻因為忘記寫名字被批了零分一樣,比你從一開始就無法及格帶來的打擊還大。

東三局。

慕容籍和劉明所操作的“破運”無疑是成功的。

這把剛洗完牌,他們都還沒開始看對手牌型,就看到了唐維之的一張苦瓜臉。

當一個人拿起一副只是看一眼就知道基本可以棄胡的牌時,多半都會想擺出這張臉的。

當然,也有例外

孫亦諧,就是一個例外。

從他嘴裡出來的話,你得這麼聽——

我吃虧了=我佔了點便宜。

我受傷了=掉了一點血皮。

我被陰了=我去陰人可惜沒陰到。

而且他說這些的時候,臉上的神態表情還有肢體動作都是配套上的,比真的還真。

比如這會兒,他剛喝完第二碗豆漿,一邊吩咐夥計去換一碗酸梅湯來,一邊碼好了手牌,但見他屈起一條腿踩在凳角上,歪身坐著,瞅著自己面前一副清一色的底子,撇著大嘴就嚷嚷:“媽個雞!這什麼東西啊!這還打毛啊?啊——”

很顯然,當運勢開始流動後,下一個被眷顧的人,就是孫亦諧。

看著這傢伙的牌型,和那副嘴臉,慕容籍和劉明都快繃不住了他們也算見過不少的賭徒,愛裝蒜的和喜歡虛張聲勢的都有,而且挺普遍的,但真的很難見到像孫亦諧這麼渾然天成且無比欠打的存在。

就彷彿在這貨的認知裡,他是真的虧了;除了天胡牌之外,其他都是“很難打”和“打個毛”。

最終,這東三局以孫亦諧的胡牌告終。

和東一局一樣,慕容籍和劉明在無法防住對手的局面下,儘量縮小了損失;當孫亦諧還差兩巡就要自摸時,劉明便故意放銃,非但讓孫亦諧胡的番數少了些,還防止了慕容籍的點數下降。

隨後,便來到了東四局。

而這局也是慕容籍和劉明開始碾壓的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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