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神級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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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滿很不爽,坐在車上還在跟夏靚舞嘀咕:“你說誰啊,怎麼還能找這麼刁鑽的點來告我呢?”
夏靚舞嘆了口氣,一臉不爽的說道:“首先你做的本來就很難讓人不吐槽。其次就是我們極有可能是讓法務部那些鬼給坑了。”
夏小滿一怔:“法務部?就是你們公司最閒的那群人?”
夏靚舞斜著眼看夏小滿說道:“你也知道總公司的法務有多閒,有這麼個機會,按照他們過去的劣跡來看,他們極有可能遠端參與,連線指導怎麼治我們!”
夏靚舞說完,宋陽都蒙了。
“遠端線上指導?抓我們?他們圖什麼啊?”宋陽真的搞不懂,蒼龍的法務部到底是想要幹啥。
夏靚舞哼了一聲:“增加難度,然後撈人啊!”
“一來是鍛鍊新人,二來是有挑戰性,就能證明自己的實力,別看我們公司的法務不正經,但絕對都是業內頂級從業者。把對方律師送進去都是他們日常操作。全球最佳戰績就是在歐羅巴十八番連訴,我們一開始是被告,透過三場官司之後我們從被告轉原告,接著後面才叫精彩,前六場把對方和對方的辯護律師以及對方的老婆和岳父岳母,再加上他父母,一家子在監獄裡團聚。”
宋陽一臉震驚:“啥?要不要這麼狠,你們這是把人家滅門了唄?而且怎麼做到的?”
夏靚舞冷冷一笑:“因為對方想要坑我們,所以做了偽證,而偽證被全面推翻,最關鍵的是,他們蹲了兩天坑,還打入敵人內部,拿到了重要資料。我們的一個新人,用美男計,把對方帶了綠帽子,然後就得到了大量的人證物證。接著就順藤摸瓜,把算計我們的這人的老底用篩子給過了一遍。最後全盤推翻,證據全部不算數。不管真假……”
宋陽真的蒙了。
還有這種操作?
這是法務麼?
這是一群名偵探啊!
夏靚舞嘆了口氣:“這都不算什麼,真正恐怖的是後六場,這群禽獸順藤摸瓜,騙對方的岳父岳母交代,說是能幫忙做減刑辯護,最後還能透過保釋金出來保釋。”
宋陽聽得不寒而慄,這是一群什麼妖精?
“後來呢?”
夏靚舞望向車頂說道:“後來牽扯到兩個陪審團,還有一名法官,還有一個律所的老闆。最厲害的是,對方岳父岳母因為供出來這些事情,涉及另外一個大案,加重罪行,在判了八十年。保釋金兩千六百萬美元。”
宋陽吹了一聲口哨:“漂亮,你這是養了一群訟棍啊!”
三人鬱悶地去喝茶,當然宋陽和夏靚舞屬於很輕的,直接被教育了幾句就放了。
畢竟,又不是他倆打人。
主要是夏小滿。
不管你是誰,不管你什麼身份,打人了,那就不對。
人家抓住這個理了。
夏小滿被扣押,宋陽和夏靚舞就只能在外面等著。
大概足足有四五個小時時間,結果門外傳來一陣陣腳步聲。
夏靚舞一聽腳步聲冷哼道:“這群王八蛋來了。”
宋陽下意識地看向門口。
隨著門被推開,一群身穿黑西裝,打領帶提著公文包的律師團隊威風八面地走進來。
領頭的是一個女人,她看到夏靚舞先鞠躬道:“對不起,夏總我來晚了!”
夏靚舞看看她,接著說道:“你們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王倩笑著拍馬屁,夏靚舞就知道,這事兒絕對是這女人沒憋好屁!
可問題是,你有證據,拿出你的證據來!
夏靚舞沒證據,只能吃啞巴虧。
王倩一揮手,讓其他人在門外站著等,她提著公文包直接推門而入。
一進屋,王倩帶著職業級別的演技拿出委託函:“你好,我是夏小滿小姐的委託律師,現在開始我將全權為她代理。”
“律師?她就是跟人起了個小摩擦,一點小衝突,主要是她現在嘴硬。”
“警官先生,請注意您的用詞,我的當事人有權保持沉默,當下事情並未調查清楚之前,誰都無法定性,都是要拿證據說話的。”
警察都被逗笑了。
這事兒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道個歉罰個款,完事兒了。
她是這想幹嘛?
“哦?那你有證據。”
“是的,根據我們調查的車輛四向監控實時上傳的影像資料,我的當事人正在被搶劫,你們看。”
開啟影片,王倩專業地將沒進行過任何剪輯的影片進行播放。
然後跳到了發生事情的前後。
影片裡看得到那些人拍車門的情況。
接著,是宋陽下車,跟人起爭執。然後是夏靚舞出現,然後是夏小滿。
“這不很清楚麼?你們打人了。”
“咚咚咚。”
王倩敲了敲桌面說道:“我們打人的前提是什麼?車輛是被強行截停的,我申請現在調取道路監控。從車輛對外的四向監控看得到,路上是有路面監控攝像頭的。”
王倩指著影片裡面的畫面。
警察也注意到了。他疑惑道:“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景區工作人員大白天的攔路搶劫。”
王倩笑了:“工作人員?那麼……誰能證明他是工作人員?他是景區正式的工作人員麼?”
當然不可能是。
做這種事,誰敢用正式員工。而且你讓他們做,人家可能去做麼?
夏小滿瞪著眼睛看著王倩。
臥槽,什麼情況?
夏小滿大眼睛眨了眨。
為什麼在她不經意間,這事兒好像轉變情況了!
啥情況?
接著,王倩淡定說道:“還有,你們應該可以查到,我的當事人是海外籍,當然,我不是說她有特權,我只想陳述一個事實就是,她的認知可能跟我們的認知不一樣。在國外,路上攔車,這就是搶劫,而車上大部分都是女性的情況,車上的男性又被單獨叫出去,我的當事人和車上的女性都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同時她無法判定這是不是地方管理上的特色情況。反正,一個不明人士,拍車門攔路要錢。這種情況,我的當事人是有理由判斷對方為攔路搶劫的。”
“而最關鍵的是,對方是一群男性,他們為什麼要控制車上唯一的男性,將車上的女性置於非常危險的情況下,您說他們是工作人員,我站在警局門口,是我說我是警局的工作人員,這合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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