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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橘引著路,將馬維三人帶到了樓上的一個房間。

寬大的實木書桌、填滿書籍的櫃子,牆上同樣掛著皮革盾牌與交叉長劍...怎麼看,這裡都像是一間書房。

而在書桌後方的椅子中,仰躺著一具屍體。

“安託瓦爵士....”

屍體的面板並未潰爛,不難辨認相貌,再加上大廳裡的半身肖像畫,馬維認出了對方的身份。

“我在跟蹤老鼠時,偶然發現了他。”胖橘說。

“嗯...”

馬維彎下腰,撿起屍體旁邊的一塊染血手帕。

手帕上殘留的血漬很奇怪,並非大片大片浸染,而是隻有小部分的摩擦痕跡,就像有個人,用它來擦拭了什麼東西一樣。

“boss!”

來文叫了起來,指著屍體胸前發黑的血跡說:“他是被人捅死的!”

雖然屍體已經開始腐臭發黑,但馬維還是上前檢查了一番,他用桌上的鋼筆挑開屍體胸前的衣服,果然看到了一條三角形的傷口。

傷口直通深處,角度刁鑽精準,割開了安託瓦爵士的心臟動脈。

可心臟被捅,並不意味著安託瓦爵士沒有還手的機會,作為曾經上過戰場的貴族,他也是經歷過生死搏殺的,怎麼可能毫無反抗的就被殺死了?

如果致死傷是槍械造成的,那還能理解,畢竟子彈一旦擊中心臟,不僅會穿透過去,裹挾的動力還能摧毀附近的臟器,令受傷者瞬間喪失行動能力。

刀不一樣,它雖然鋒利,但直捅的方式,造成的傷害範圍沒法跟槍械相提並論,正常人在被捅了一刀後,通常還能活動一段時間。

疑惑中,馬維看向屍體的其他部位,發現除了胸口的刀傷以外,安託瓦爵士的指甲、脖頸間,都殘留了一些細小的痕跡。

安託瓦爵士的脖頸處有幾條紅色的指印,從方向上看,應該是左手留下的,而指甲裡有一些沾了血跡的皮屑...

眼睛徐徐眯起,馬維繞到屍體背後,似乎明白了什麼。

“他是被人從背後掐住脖子,刀尖插入心臟死亡的,對方是個老手,動作非常熟練,安託瓦爵士根本沒法做出有效反抗。”

說著,馬維還原了一下桉發經過,他讓來文配合自己,左手掐住來文的脖子,以鋼筆代替尖刀,在從背後閃電般刺下,迫近胸口時停住。

“心臟破裂,脖頸又被掐住的安託瓦爵士,發不出任何聲音,很快便死在了椅子上。”

馬維鬆開來文,抽出胸前的手帕,擦拭了幾下鋼筆,隨手一丟。

“兇手是個非常愛乾淨、自信的人,為了不讓血液沾到自己身上,他選擇從後方攻擊安託瓦爵士的心臟而不是更加脆弱的脖頸,比起裸露在外的脖子,心臟前有胸骨保護,如果不熟練的話,刀子很可能卡住。戰場上,因武器卡在敵人身體拔不出來導致死亡的例子比比皆是。”馬維說:“所以,我們一般使用噼砍的方式殺死敵人,即便要刺,大多也會選擇骨頭較少的腹部,針對脾腎下手。”

來文聽愣住了,馬維對殺人方式的理解,遠超他的想象。

“對方是個頂尖的暗殺者,不止一次幹這種事了。”

放下鋼筆,馬維沉吟道:“奇怪的是,兇手為什麼要殺死安託瓦爵士?”

向來低調的安託瓦爵士,性格謙和,在新羅斯城生活的三年來,從來沒聽到過關於他與別人發生爭執的流言,不僅如此,他對領地內的農民、家中的僕從非常大方,不僅免費提供麵包爐給農民使用,還經常減免租金,口碑一直不錯。

向他這樣的貴族,絕對稱得上‘紳士’二字了,爵士也是大家對他的敬稱。

救人不需要理由,殺人卻需要。

兇手大費周章的來到安託瓦村,殺死安託瓦爵士,如果不是因為私人恩怨的話,大機率是想奪走什麼東西...

就在馬維思索之時,他眼角的餘光,忽然看到尤妮亞拉開書桌抽屜,從裡面拿出了...

一把非自動轉輪手槍。

非自動轉輪手槍是沒有保險的,射擊前,要麼扳下後方翹起的擊錘,要麼用力扣動扳機。

如果使用後者開槍,那麼扣動扳機時,依然能看到擊錘向後轉動,具有延遲性,為了爭取最快的開槍速度,使用者一般都會事先扳下擊錘。

而安託瓦爵士放在抽屜裡的非自動轉輪手槍,並未扳下擊錘,也就是說...

他沒有對兇手產生敵意。

兇手,很可能是安託瓦爵士的熟人。

“喜歡嗎?”

馬維朝不停把玩轉輪手槍的尤妮亞說道:“喜歡的話,回頭我給你買一把。”

“喂喂喂...”來文連忙阻止:“boss,你作為父親,看著女兒玩這麼危險的武器,不加以制止就算了,怎麼還要給她整上一把啊!”

“女神就不需要防身武器了嗎?”馬維澹澹的說:“不要把孩子當成溫室裡的花朵,否則當風雨來臨時,他們會脆弱的不堪一擊。”

“這個不好玩.....”

尤妮亞皺皺鼻子,把轉輪手槍放回了抽屜,一臉嫌棄的說:“又重又大隻...尤妮亞有小熊就夠了!”

小熊?

瞥了眼尤妮亞提著的布偶熊,馬維無奈的笑了笑,在他看來,一顆石子、一根木棍都能拿來當武器,可只填充了硬棉花的布偶熊...

打人會痛嗎?

在他們三人聊天時,胖橘蹲在書桌上,豎長的童孔始終盯著屍體,一旁的小黑,正翻著白眼,努力給大哥舔毛,想把大哥身上的血跡舔乾淨。

“你在看什麼?”馬維走過來問道。

“安託瓦爵士的左手食指。”

“食指?”

馬維回身一看,只見屍體蒼白無力,柔軟的就像海蜇一樣的左食指,明顯比其他手指細出幾分。

如果不仔細去觀察,根本發現不了。

“安託瓦爵士應該在食指上佩戴了戒指。”胖橘說:“只有長期佩戴戒指才會留下這種痕跡。”

“但戒指不見了...”

“八成是兇手拿走了它。”

兇手為何要拿走安託瓦爵士的戒指?

聯想起薔薇怪盜各地偷寶石的舉動,背後的原因,似乎不難猜到。

“看樣子,安託瓦爵士的戒指,也是某種魔法道具啊...”

馬維沉聲說道:“這場詛咒,說不定也是兇手造成的。”

“難道是其他教會的成員?”胖橘問道。

“不好說,如果兇手並非教會成員的話....”馬維目光閃爍,“恐怕還有一股咱們不知道的力量,在收集魔法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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