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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舒琴母女雖然把錢取走,但真正的原存摺就卻還記錄在案。

池老太太拿到當年的存摺後,又火速趕回來。

把存摺交給司法人員。

司法人員依法去銀行取證。

銀行一開始推脫年代久遠,說銀行內部都改朝換代,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不過這個說法並不能讓司法人員滿意。

畢竟人家存錢在你這裡,不是你一句改朝換代就可以把人家的錢挪走的。

法律上可不會認同你。

最後查了許久,律師也找了好友一起幫忙,最後才把事情確定了。

當年林舒琴母女動用關係,給銀行一個櫃員塞紅包。

還說她現在是林家正室少夫人,錢給她也沒事,法律不會追究。

可能那個年代眾人的法律意識還比較薄弱。

加上一旦有家庭成員關係,基本就可以代辦,不像現在都要本人。

池老太太跟著律師還有司法人員查了很久,事情終於都弄清楚了。

就連那位被塞紅包的銀行櫃員都被池老爺子找到了。

包括那幾處別墅的購買金額都跟存摺上的一模一樣,付款時間跟取款時間也吻合,這樣事情就好辦了。

這下官司是贏定了。

林舒琴做夢都沒想到,林舒月那老女人,居然真的要拿回她媽的遺產?

她氣的破口大罵,卻又有些慌張,趕緊跟兒女們商量。

“現在該怎麼辦?那女人把證據都找到了,明天就要開庭了,我們該怎麼辦啊?”

林舒琴兒子,“大不了您死不承認,反正那時候您還是個孩子,說不知道,法官也沒辦法。”

“再說,那是外婆做下的事情,跟您又沒關係。”

林舒琴心裡卻沒底。

“可當時確實是我跟你外婆一起去辦這些事,那時候都有人看到我們母女一起去的。”

這時候說她不知道,估計沒人信。

林舒琴兒子卻不這麼認為。

“反正當年您也才十幾歲,就實話實說不知道。事情都過去幾十年了,您兒這會說不知道,法官是不會拿您如何的。”

始作俑者都死了,現在說什麼都死無對證,怕什麼。

“對,你這麼說也沒錯。”

“你外婆都死了,確實死無對證,我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反正他們也鑑定不了真假。”

被兒子這麼一說,林舒琴終於有點底氣了。

到了第二天。

林舒琴帶著四個孩子一起去開庭,面上表現的鎮定,心裡卻沒什麼底。

倒是池老太太一身正氣,就等著遲來的公正呢。

當年外婆家開始落魄後,後母對她的待遇就一落千丈,甚至非打即罵。

那個時候她沒能力,自然沒法討回公道。

後來她有能力了,想回去把東西拿回來,外婆卻說,“過去的就讓她過去吧。你現在是池家的媳婦,不好出來跟林家糾纏。”

“再說,你要是被林家潑髒水,你婆婆也不會高興,到時候還連累池家的名聲。”

一來二去,事情都耽擱了。

沒想到兜兜轉轉,還是回到該處理的起點。

一切都該重新開始。

開庭的時候池溫庭跟藍嬌嬌他們都過來了。

就連池江河跟庒新顏也來了。

有孩子們在,池老太太自然是不怕的。

開庭後,法官嚴肅的問林舒琴,“當年你母親是否帶著你去銀行賄賂工作人員?並動用關係把王芬芳女士的錢款如數取走?”

林舒琴想也不想就胡說,“沒有,我不知道這事,那時候我還小。”

但池老太太這邊卻有人證跟物證。

當年那個櫃員已經變成老頭子了,但還記得她。

“就是她,當年就是她跟她母親來銀行取錢,我不會認錯。她跟她母親長的一模一樣,不信你們可以看照片。”

照片被律師放在投屏上,林舒琴跟她母親確實長的一模一樣。

不僅是銀行櫃員,就連當年的銀行長居然找到了。

這些人不過大林舒琴十來歲,雖然都當爺爺的年紀,但對當年的事情記得很清楚。

畢竟這是一筆不小的款項,取錢的時候銀行的行長也要出面蓋章的。

銀行行長立馬出來指認林舒琴。

“當年我確認再三,林女士都堅稱是家裡同意給取款的,還打電話給林老爺子。”

“他們一家都同意,我們銀行也只能依法辦事。”

那年代沒有本人一定要到場的硬性規定,加上一家之主都發話可以,行長也不可能不給取錢,就給取了。

而銀行那邊怕要賠錢,就把取款賬單打出來了。

因為數目大,反而很好找。

林舒琴母女本來以為人死燈滅,取了錢也沒事,所以也沒銷燬證據。

如今人證物證聚在,林舒琴壓根沒有反駁的能力。

卻還是苦苦哀求,“法官大人,當年我還是個孩子,什麼也不懂啊。”

“再說,這些錢也算是婚內財產吧?”

既然是婚內財產,給她母親用又怎麼了?

但法官卻敲敲法槌,“肅靜!”

“林舒琴女士,您母親非法所取的那筆款項,乃是王芬芳女士的私人財產。是她婚前孃家贈與的,並不在婚後財產內。”

那是一筆單獨的錢,還單獨給了存摺,一看就是孃家給的私人財產。

林舒琴的母親膽敢盜用私人財產,給自己買車買房,還賄賂銀行人員,自然不能輕了。

最後證據確鑿,法官判定,林舒琴母親所用王芬芳女士私產買的那些房車全部一律歸還。

包括那些被挪用的金子也要如數歸還。

林舒琴做夢都沒想到,放了幾十年的大別墅,隨便賣出去都得一兩個億,居然就這麼被拿走了??

她差點氣哭。

“這不公平!當年買這些房子才幾十萬,甚至才幾百萬。”

“現在房子可值得十幾個億,他們得找我差價才行!”

這麼多錢,可都是她的後路。

這些房子她是準備給自己留作養老費的,連兩個弟弟她都沒告訴。就怕他們來爭搶。

沒想到好處沒撈著,居然都賠出去了。

於是林舒琴一直跟法官說要找補差價。

最後自然是沒成。

本來就是偷來的錢,偷來的房子,自然不可能給她找什麼差價。

林舒琴眼看找差價沒希望,又開始哭訴自己因為林家離婚了,現在沒房子住,也沒錢養老,讓法官開恩,給她留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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