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奧嶠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七百六十六章:訴訟冤案,民國詭聞實錄,漆奧嶠,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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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湘軍為民風大改第一功臣,正是在湘軍保護之下,湘省才從人心陷溺、古道不存裡抽身泥淖,恢復治安,
對於百姓來說,湘軍與八旗營兵完全不是一回事,八旗營兵是前朝官府的爪牙,除了提籠遛鳥以外,連個刀都拿不穩,也未必是真心保境安民。
這些湘勇卻不同,他們都是土生土長的湘省百姓,當初組建湘勇團練營時,這些年輕小夥子也都是想為家鄉做出一份貢獻才要加入湘軍,否則,完全可以循著哪個親戚的關係,到山上去做土匪,到時,喝酒吃肉、金銀珠寶什麼都有了。
他們寧願拿著微薄俸祿,也要加入湘軍的赤誠之心,確實天地可鑑百姓可知,這,在百姓眼裡,就是他們的子弟兵。
本身,他們跟土匪比起來,已經算是過苦日子,若有人連這點子俸祿也要劫走,可想而知,民間到底是什麼反應,必然是上下震怒、民聲憤懣。
這些軍餉事關他們的月銀薪水,這筆錢雖然不算多卻也不算少,失竊了也就意味著一月白乾,很多人都要養家餬口。
拋卻這些現實因素,敢拿湘軍的餉銀,幾乎等同於跟湘勇掰手腕,若任由罪魁禍首逍遙法外,豈不是挫了湘勇面子。
事發之後,岳陽城上下的湘勇軍官和士兵都震怒不已,事涉餉銀又屬於大案,審案局也不得不重視起來,帶著治安兵開始調查餉銀失竊的來由。
據當時壓船的苦力介紹,這些軍餉船從外地運來,本來是要從岳陽上岸,在被護送到會府沙城,只是這些船行到洞庭湖時,押送船周圍忽然顛簸起來,船中放置的又是極重的銀兩,翻騰之下,船艙不知為何進水倒灌,直接沉入湖中。
事發後,岳陽官府也派了水鬼打撈,始終一無所獲,這才確定這些軍餉船失蹤了。
船去了哪裡,餉銀又是如何消失在湖中,至今一無所知。
若船沉在其他地方也就算了,這
些船偏偏沉的是千葉島附近,有道是瓜田李下,盤扯不清,千葉島本身就是水匪營的老巢,失蹤的又是銀子,還是在洞庭湖沉的船,若沒有洞庭水匪的參與,這怎麼都說不過去。
審案局寧願錯殺也不願放過,既然嗅到了銀子失竊的味道,又怎麼可能放過這最大的嫌疑。
在他們看來,洞庭水匪本來就是洞庭湖裡的匪徒,打劫過往行船是慣例,這些年官府鬆懈,很多洞庭水民都上了岸生活,但是,賊心必定不死,這筆銀子若真是進了他們的腰包,也就吃喝不愁了。
可是,問題也就產生了,光是算到那時,洞庭水匪上岸也有二十多年了,千葉島早已被廢棄,匪寨空空如也,壓根找不到人。
那怎麼辦?
審案局已經被省府官員下了通牒,必須限期斷案,給全民全軍一個交代,他們好不容易找到線索,哪怕真的有懸念,也不願意放過。
幸好,洞庭船民上岸時,為了獲得文牒,需要在官府那裡登記簿冊,他們從官府那拿到簿冊,不管是洞庭匪戶還是船戶,全都被抓進審案局。
這些人上岸了二三十年,都已經化為普通百姓,要麼被官府授田耕織為生,要麼就靠著一身武力做了鏢師、武師、苦夫,又或者行船漁獵為生,無論營生為何,都跟打家劫舍的水匪可沒什麼關係。
前面說到,審案局外號剃頭局,好人進去了都得脫層皮,這些洞庭船民本身就有打家劫舍的前科,那在審案局這裡就又多了一層罪犯疑心,豈會被好好對待。
一入牢獄,話裡是招你來問情況,那些師爺文書卻卯足了勁頭,把你往認罪畫押裡忽悠,若有船民反應不過來,話裡有了搶劫官銀的意思,立馬就會被審案局定為同黨,嚴刑拷打。
這時候,你要再說你沒有參與劫官銀,那就成了言行狡辯,反而被打得越來越狠,有些人終是受不了酷刑,只得招供只求一死,這份供書也就成
了認罪伏法的證據。
你以為審案局拿到這份口供就沒事了?
那可就太天真了,在審案局看來,打劫官銀那麼大的事情,必定不是一人所為,大概還有同黨,既然這些人已經認罪伏法,那就繼續從他們的親朋好友裡調查。
如此一來,審計局以一則假的畫押口供,牽連出洞庭船民近百人,他們皆是年華正好的青壯年,本該成家立業,頂天立地,卻被一樁莫須有的罪名給關了起來,只得日夜喊冤。
審案局把他們抓起來,就沒打算放他們出去,甚至還用了誘供的手段,只要你承認是有些洞庭船民打劫了官船,就能被放出去,若不說,那就只能繼續關在審案局。
此舉,無異於鼓勵人檢舉揭發,他們為了脫身,只得編造出船民搶劫官銀的口供,以圖脫罪,哪裡知道,這些口供無論真假全被文書給記錄下來,作為船民定罪的證據。
審案局的船民喊冤之時,岳陽城裡的其他船民終於意識到不對勁,開始為這些被關的船民遊走奔波,想為他們喊冤脫罪。
只是,有水匪惡名在前,又見審案局關押數百人,那官船確實是在千葉島失蹤,瓜田李下早已無法澄清,老百姓已經認為是某些水匪打劫了官船,喊冤不過是在遮掩罪行,甚至,已經出現百姓請願要儘快肅清案子。
審案局本想著抓一些人去頂罪,眼見越鬧越大,也難免被民意裹挾其中,已經是騎虎難下,這時候再放出這些船民,必然會引起動盪,索性將所有認罪的船民都定為劫匪,迅速定了案,在菜市口施了絞刑。
就這樣,大概有一百名船民,在菜市口被絞死。
審案局只知道盡快結案,卻不知道這件事的餘波,比之冤假錯案的影響更為深遠。
那些青壯年被絞刑後,他們的家人無法接受這個結局,多在湖中跳湖自盡以死明志,死傷者不下千餘人,比之官府絞死的還要多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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