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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逝者體表塗上硃砂,再把水銀灌進五臟六腑,以五色布條纏緊屍體,等做完這一切,才會給屍體套上長袍常服又或者是本家自帶的衣服。
做完這一切後,屍體已經沒了活人的樣子,趕屍人怕驚動活人,往往還會在死者面部和背部再貼上辰州符篆,再戴一頂竹篾編的黑紗斗笠。
諸事妥帖,趕屍人大喊一聲上路了,那些客死他鄉的屍體,就會隨著人的指引站起來,被人指引著往前走。
前兩點說完,最後說第三點相貌醜陋。
乍一看跟趕屍沒什麼干係,實際上卻是實打實的規矩,是每一代趕屍匠用血肉淌出來的老規矩。
相貌醜陋這一點,更多是出於成家立業考慮,一個從年輕時就相貌醜陋的人,隨著年歲增長只會更醜陋,很大程度上是沒法子娶老婆了,這種情況做趕屍人最心無旁騖,也能從一而終。
否則,趕屍人中途退出,那極不利於師徒傳承,也浪費老趕屍匠的時間,索性都找相貌醜陋的人。
可以說,但凡能做趕屍匠至少得滿足前兩點,後一條如果達不到,如果機緣巧合也能收徒,但是,必須得付出一定代價。
前面說道,趕屍行當特殊,一旦進入就再無退出的道理,但凡是想做趕屍人的必須是年滿十六的成年人,還要父母簽字畫押認死契,若是個無父無母的孤兒,更要簽下生死狀,認師父為父母。
有了這種情況,才能忽略相貌,跟著老師傅做學徒。三因素齊聚,終於成了趕屍人,這不意味著可以輕鬆了,一個出師的趕屍人,必須要會辰砂畫符以及三十六功。
辰砂符是一種像畫又像字的符篆,以黃紙為主,表面有硃砂紅的字跡,遇到意外情況時,可以直接就地焚燒,或者化為符水吞服,用來解決危急,同時也充當了保護符的作用
再一個,那就是三十六種趕屍功法。
行走功、轉彎功、站立功、上坡功、下坡功、啞狗功、蹦跳功、過橋功……屍體的行走坐臥皆是學問,如果學不到位,在趕屍的時候出了岔子,那可是丟人到家了,甚至,如果磕磕碰碰損了屍體,也算是對逝者不敬。
趕屍人雖說是與屍體打交道,該懂的規矩卻一個不少,在千百年來的傳承中,也積累了三趕三不趕的規矩。
砍頭可趕、絞刑可趕、站籠可趕。
也就是說,能趕的屍體,大部分都是被秋後問斬的屍體,這些屍體或是砍斷了頭顱、或是絞斷了脖子、又或者站籠裡活活困死。
無論情況為何,都代表不是自己想尋死而是被人殺害,這樣的人必定會思念故鄉,願意葉落歸根,這時趕屍人就會招來他們的魂魄,利用符紙困在體內,翻山越嶺帶他們回家,讓家人好生安葬。
除了三趕以外,還有三不趕,病弱而亡不趕、上吊跳河不趕、雷劈火燒肢體不全不趕。
病弱的人魂魄不全,很可能在生病時,已經被陰差勾去了部分魂魄,等嚥氣後魂魄早就被陰差給收走,這種屍體是不能趕;如果是上吊或者溺水也不行,上吊之人和溺死之人自願尋死,同時魂魄死後不得解脫,會一直尋找替身,這種情況下不能趕。
最後一種雷劈火燒、屍體不全也不趕,只有應劫遭災才會被雷劈火燒,這樣的人要麼是壞事做盡遭了天罰,要麼是能耐大德下凡歷劫,如果屍體死無全屍,就說明怨氣極大,這種屍體趕了很容易屍變,或詐屍傷及活人,再一個屍體不全的人也無法上路,無論是哪種人都不是趕屍人能插手的,索性都不摻和。
“這些規矩趕屍人多會遵守,如果有出入說明只是派別不同,並非是技藝不精,只有差了太多才會可疑,那些人多半隻是假的趕屍人,目的是為了藉著恐怖趕屍,來行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比如?”
宋思媛聽任孔雀將故事時,筆記寫得刷刷作響。
“比如,土匪走私鹽!”
川湘黔喜吃辣椒酸辛,並非是天生喜歡重口味,目的是為了下飯佐餐,他們形成這樣的習慣,正是因為缺鹽。
三省全是崎嶇山地,山路難行又交通不便,尋常的商賈根本不願意把商品運進十萬大山來販賣,但凡是能運進山裡的東西,有跋山涉水的成本擺在這,也便宜不了。
食鹽作為人必不可少的東西,是川湘黔的緊俏貨,往往價格昂貴,到了混亂時再碰上攔路設卡、水匪劫道,商人的成本就更高了,以至於鹽比白銀還值錢,吃鹽跟吃銀子已經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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